當前位置:文思屋>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湖南株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新政策

文思屋 人氣:2.28W

2016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續)費期已進入尾聲,如果相關參保市民沒有在本月25日之前繳費,那麼在此之後的兩個月之內繳費的,只能從繳費之日的次月開始享受報銷政策;如果是在2016年3月以後繳費的,則只能在繳費之日起的90天以後才能夠享受報銷政策。

湖南株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新政策

昨日,記者在市醫保處樓下的華融湘江銀行看到,不少市民在排隊續繳2016年城鎮居民醫保。根據相關要求,2016年個人繳費標準已在2015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120元。三無人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義務人)個人不繳費;低保人員、持殘疾人證並且殘疾等級為1-2級的人員,個人繳費標準為90元每人每年。

市醫保處也提醒,相關參保人員不必都在市醫保處樓下的銀行繳費。已參保人員可憑《株洲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手冊》或身份證,直接到華融湘江銀行株洲分行任一營業網點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自動續保。

【社保知識】

株洲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續)費公告

一、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25日,為2016年度株洲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正常參(續)保繳費期。按期繳費的參(續)保人員,從2016年的'1月1日起享受當年度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120元/人?年,三無人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義務人)個人不繳費,低保人員、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1?2級的人員個人繳費標準為90元/人?年。

三、在校學生兒童,主要以學校(含大、中、國小和幼兒園)為單位,秋季開學時,統一參加居民醫保,請家長主動到班主任處諮詢,以免漏保或重複繳費;其他居民新參保,直接到戶籍或居住所在地街道(鄉鎮)、社群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已參保居民續保,直接到市區華融湘江銀行任一網點繳費即可。

四、需變更參保資訊(含變更首診醫院、低保身份等)的續保人員,須先到原參保社群辦理資訊變更後,再到華融湘江銀行任一網點繳費續保。

五、凡未在正常參(續)保繳費期內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將按有關政策規定,延期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待遇。

六、登陸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醫療保險”子欄目,再點選“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然後錄入參保人姓名和身份證號查詢,最後點選“繳費明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