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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大學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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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低收入大學生提供更好的就業環境,我國向大學生髮放生活補貼。凡滿足生活補貼申請條件的大學生,都可以提出補貼申請。下面是小編分享的鄭州市大學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指南,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鄭州市大學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申請條件

1、2017年1月1日及以後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含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

2、碩士、本科畢業生年齡應在35歲以下,博士不設年齡限制。

3、畢業三年內落戶我市(本市戶籍未遷出戶口的畢業生不需提供)。

4、與鄭州市域內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鄭州自主創業,並按規定繳納企業職工養老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且在鄭州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滿三個月。

注:一個月社保就可以申請,但是要通過申請,需要保證前面三個月正常繳納社保!

申請材料

1、鄭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

2、畢業證、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戶口冊頁)及影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學位)認證書;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提供《全國技工院校電子註冊和統計資訊管理系統》認定的'證明,對《全國技工院校電子註冊和統計資訊管理系統》無法查證的畢業證,由畢業院校出具相關證明;

3、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4、自主創業的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影印件和納稅證明材料。

申請流程

1、申報。

青年人才按戶籍所在地(以身份證為準)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個人向各開發區、縣(市、區)人社局提出申請。

2、稽核。

各開發區、縣(市、區)人社局對相關資料進行初審,提出初步補貼名單,由市人社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稽核後,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並經市政府研究確定擬補貼名單。

3、公示。

市人社局負責對各開發區、縣(市、區)彙總報送的申領生活補貼人員名單在局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4、資金撥付。

公示無異議後,由市人社局將人員名單及相應材料反饋至市財政局和各開發區、縣(市、區)人社局,市財政局根據申報情況,將資金分別撥付各開發區、縣(市、區)財政局,由各開發區、縣(市、區)將資金統一撥付至個人賬戶。

申請額度

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分別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標準申領3年的生活補貼。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按本科畢業生標準申領。

申請人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當月為起始期,往後根據實際繳納養老保險月份據實發放。

申領時限為畢業三年內,超過三年沒有申請的不再受理申報。

暫未工作或創業,且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滿3個月的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視同),可按相應標準申領6個月的生活補貼。

申請時間

任何時候都可以申請。

申請地點

按戶籍所在地(以身份證為準)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個人向各開發區、縣(市、區)人社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