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生活補助是疫情防控期間,國務院新出臺的一項臨時性、階段性應急舉措。下面是小編分享的青島臨時生活補助申請攻略,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發放範圍
2019年1月1日之後有我市失業保險參保繳費記錄但累計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
補助標準
臨時生活補助按照個人失業保險最後一次參保所在區(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
補助期限
符合條件的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可按月領取最長2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每人只能申領享受一次,不同時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2020年5月至《通知》執行前的臨時生活補助,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一次性補發。停發情形參照失業補助金停發規定執行。領取期限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
執行時間
臨時生活補助政策執行時間為2020年5月至12月,根據申領時間,實際發放時間最長可至2021年2月。
網上申領:進入青島市人社局官網申領。
經辦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稽核,稽核通過後通過代發銀行將臨時生活補助發放至申請人社保卡銀行賬戶或其他個人銀行賬戶,對不符合條件的將原因通過原申領渠道反饋申請人。
現場申領:對通過網際網路申領有困難的可持身份證或社保卡在本人最後一次參保所在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