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社會工作>實習報告>

法律專業大學生實習日記

文思屋 人氣:3.14W

實習,這是每一位大學生在畢業前夕必須經歷的。很多大學都會要求實習生在實習階段要寫實習日記,以下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律專業大學生實習日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法律專業大學生實習日記

  法律專業大學生實習日記一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都市計畫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都市計畫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使用者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都市計畫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都市計畫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嶽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後他將餘下雷管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於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瞭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託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於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臺後,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裡,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式、普通程式。

  法律專業大學生實習日記二

20xx年7月9日

今天是正式開始實習的第一天,也是我們離開北京的日子。同學們紛紛起早檢查有無遺漏的行李,9點鐘準時出發。11點半在北京西站集合。火車晚點,卻並未影響大家的興致。我感覺到青春真好,沒有經常在車站看到的疲憊和倦意,沒有迷茫的眼神,有的只是那種陽光和活力,甜甜的笑容,足以影響周圍的每一個人。文法的三個專業中,我們是第一個出發的,也算是為文法學院07級暑期專業實習拉開一個完美的序幕吧!火車在六點左右到達聊城車站,一個很安逸的小城市,少了北京的喧譁和嘈雜,多了一份寧靜和無憂無慮。法院派車來接我們,把我們接到賓館。那是一個比我們想象中好一百倍的賓館,給了我們三人套間。我想,應該沒有哪個專業會比我們的條件更棒了吧!雖然沒有多好,但是至少不會讓我們在外面受苦,非常感謝學校學院給我們的實習提供這麼大的支援,我們一定不負眾望,珍惜這來之不易的機會,積極學習,認真思考,為我們的法律生涯畫上完美的一筆。

20xx年7月10日

今天我們在聊城中院新審判大樓前隆重舉行北京科技大學實踐教學基地揭牌儀式。聊城中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北京科技大學客座教授吳聲,以及北科大文法學院黨委書記張穎、文法學院法律系主任侯登華、黨支部書記兼副主任張家盛出席儀式,聊城中院幹警和北京科技大學部分師生參加。這次揭牌儀式標誌著聊城中院成為北京科技大學在山東省首家合作成立教學實踐基地的單位。在揭牌儀式中吳聲副院長致辭,向參加儀式的各位領導、老師、同學們表示熱烈的歡迎,並指出聊城中院與北科大學合作建立北科大實踐教學基地是兩家單位共同作出的一項重要決策。它的成立有利於充分發揮北科大的教學實踐優勢和聊城中院的實踐優勢,促進北科大教學科研水平和學生實踐能力的提高,也為聊城中院的審判實踐提供了良好的智力依託,為雙方之間的相互合作提供了一個穩定的平臺,也為雙方之間的合作探索出了一條重要渠道。

揭牌儀式結束後,我們觀看了聊城中院的資訊化介紹短片,隨後參觀了科技化法庭,親身感受到聊城中院各項工作特別是資訊化建設的先進性。通過實地參觀進一步拉近了法學理論知識與法院審判實踐的距離。

20xx年7月11日

今天的行程安排是參觀“三碗不過崗”的景陽岡及陽谷縣人民法院、景陽岡人民法庭。景陽岡人民法庭位於陽谷縣張秋鎮,轄區面積24平方公里,轄區人口16萬。法庭現有幹警15人,本科學歷10人,專科學歷5人。法庭配備警車3輛、微機16臺、監控裝置和安檢門各1套,鐳射印表機、電子簽章機、傳真機各1臺,是陽谷縣人民法院建設的第一個科技化法庭。景陽岡人民法庭的前身是範海人民法庭,更名後的景陽岡人民法庭始建於2000年。審判辦公樓建築面積1280平方米,內設大、中、小三個審判庭,達到了“規模化、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現代化”的標準,被省高院評為“五化”法庭。先後被省高院、市中院、縣委、縣政府授予“全省優秀人民法庭”、“模範法庭”、“人民滿意政法單位”、“縣級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

一個小小的人民法庭可以獲得如此之多的榮譽稱號令我們十分震撼,其實對我國的法制建設做出貢獻不在於所處崗位的高低大小,而是在於用怎樣的態度去對待。如果端正法律人的做事態度,相信僅僅是最普通的人民法庭,也可以成就一番事業,還當地居民百姓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