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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通支隊車輛管理所:
茲委託,辦理(車輛號碼或車輛識別代號)為的機動車的業務,在上述業務事項內,受託人有權代理委託人向貴所提供相關檔案資料,簽署有關檔案資料以完成相關手續,本委託人對受託人的上述行為均予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委託書自簽署之日起天有效。
委託人:受託人:
個人身份證:個人身份證
(簽名或蓋章)(簽名或蓋章)經辦人簽名:
簽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