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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就業協議書模板彙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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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就業協議書8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華】就業協議書模板彙編八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 中等專業學校

乙方: (學生)

為響應國家關於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政策,本著對學生認真負責,讓家長放心,使學生滿意的宗旨,做好學生入學後在校管理和畢業後就業安置工作。本著相互信任和自願的原則,現就學生在校外見習和頂崗實習及畢業後就業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教學大綱和實訓大綱規定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際操作技 能,並組織學生進行實地訓練。

2、乙方在甲方學習期間,甲方組織乙方參加勞動部門統一組織的職業 資格證書的考試,合格後頒發職業資格證書;乙方學習期滿達到畢業要求後,甲方為乙方頒發國家統一承認的中專畢業證書。

3、甲方根據用人單位需求結合學生所學專業知識,充分考慮學生的意 向,負責學生實習和就業;同時,對畢業生跟蹤服務3年。若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學生待業或乙方通過正常途徑離開就業單位,並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備案的,甲方負責其再次就業,直至其滿意為止。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於符合各項條件的學生,甲方特實行“兩免一補”政策:

(1)、農村戶口的學生或持有城鎮低保特困證明的學生在校期間均可享受國家助學補助金3000元/人,由教育局統一發放。

(2)、乙方被確認為農村特困家庭者,上報市教育局申請批准後可減免學費2300元/年,由教育局統一發放。

(3)、乙方被確認為農村特困家庭者,本款第(2)條未批准者,報名入學時可以申請減免第三學年一學期的學費(以學校審批結果為準)。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標準和時間交費,否則取消學習或安置就業資格,所需費用新生報到時應及時交清,第三年只繳納學費。

3、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管理,無違規記錄,誠 信檔案記錄良好。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需服從甲方就業安置,才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就業服務,若甲方 未能將乙方安排實習就業,甲方可向乙方退還三年全部學費。

2、學習期間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再為乙方多次安排見習、 實習和就業。

(1)、就業時提供虛假個人資訊者;

(2)、未完成學業,且自簽訂本協議後,自願退學者;

(3)、學生申請自謀職業者;

(4)、學期末結束未交清費用者;

(5)、不服從學校管理,違反校規校紀,受到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或被 開除者;

(6)、乙方觸犯刑法受到司法部門懲治者;

(7)、身體有殘疾或因健康狀況不能適應工作崗位者。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自學生報名入學時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商定不成者交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 乙方(學生): 乙方家長:

(學校公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2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上海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的操作過程,保證協議

書的效用和畢業生的合法權利,同時為了維護學校的聲譽,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包括:協議書的發放、領取、簽訂、鑑證等正常程式的管理條例,違約、

作廢、遺失等特殊情況處理辦法的管理條例。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領取和保管

1. 校招畢辦根據學院上報應屆畢業生名單(延長學制、定委在職、直升研究生除外),統一核對並整理畢業生資料庫,統一分配就業協議書編號,學院要嚴格按照一一對應原則發放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 學院就業負責老師統一簽收領取該學院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書,以及學號和協議書號對應表格,協議書具有法律效應,在學生領取協議書之前學院必須妥善保管。

3. 學院統一下發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親自核對自己的學號和協議書號,簽收領取。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僅有一份,不得遺失、不得相互交換,協議書具有法律效應,學生領取協議書之後必須妥善保管。

4. 協議書共分為四聯,包括用人單位聯(白色)、學生聯(紅色)、簽證登記單位聯(藍色)和備查聯(黃色)。

5. 如畢業生出現:未通過學校的一、二、三檢;出國;考取研究生這三種情況之一的,則學院老師需及時收回該生的協議書,返還校招畢辦,統一進行資料庫的處理。

第四條 協議書的簽訂

1. 遵循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雙方自願、平等、合法、誠信的原則簽訂。

2. 協議書經單位和畢業生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直至協議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雙方同意解除協議(單位出具解除協議的書面證明)。

3. 如是填寫甲方和乙方資訊,不得遺漏:

1) 甲方資訊:除填寫單位名稱、性質、電話、地址和郵編外,單位組織機構程式碼和資訊登記號更要填寫準確,如果沒有資訊登記號應及時辦理;檔案接收由單位決定,如果單位有檔案保管許可權則直接寄往單位,如果沒有許可權,可由人才市場、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戶籍所在街道、區縣職介所等保管。

2) 乙方資訊:除認真填寫個人資訊外,生源地應填寫省(例:江蘇)或直轄市(例:上海)。在填寫落戶地址及落戶所屬警署時應注意:

A. 一般畢業生(戶口未曾從原戶籍所在地遷入學校的畢業生)填寫目前的戶籍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

B. 對戶口已遷入學校且需落戶上海親屬戶籍地的畢業生,應徵得其親屬及所屬警署同意後,填寫親屬戶籍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

委規定的落戶政策辦理)

C. 需落戶單位或單位指定的接受單位集體戶口的郊區畢業生,應填寫單位或戶口接受單位集體戶口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委規定的落戶政策辦理)

3) 協議書的違約金原則上按照擬正式錄用時第一個月的工資為上限原則。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鑑證

1.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之後,至學院開具《畢業生就業院系初審鑑證意

見》表(已拿到畢業證書的畢業生除外)。

2. 在網站 上登入填寫電子版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號和學生學號應與網上電子版就業協議上的資訊保持一致,網站的具體功能和操作方法詳見“上海大學招畢辦就業指導中心網站介紹”。

3. 畢業生持完整的四聯協議書和學院開具的《畢業生就業院系初審鑑證意見》(已拿到畢業證書的畢業生除外)至校招畢辦辦理鑑證手續。

4. 畢業生與單位簽訂協議後,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前來鑑證,若是超過期限,必須說

明情況,決不能作為違約的理由;鑑證通過後,“用人單位聯”送用人單位保管,“學生聯”由學生本人保管,“鑑證單位聯”由學校招畢辦保管。

5. 畢業生在鑑證前,填寫在協議書上的內容可隨時修改,鑑證後則不能再修改,畢業生在網上登入時要仔細核對輸入的協議書內容,若有錯誤需及時申請修改,否則報到證出錯將影響學生至單位報到。協議書鑑證後,不可以作第二次鑑證,學生可隨時查詢就業計劃庫中的本人協議書記錄資訊。

第六條 委託他人辦理就業協議書鑑證

被委託人需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和委託人身份的相關證明到招畢辦辦理鑑證手續。辦理手續和第五條相同。

第七條 協議書違約

1. 用人單位違約:根據協議書原有的法律效應處理。

2. 畢業生違約:根據協議書原有的法律效應處理。

3. 畢業生和單位協商解除協議。

畢業生攜原用人單位解除協議證明和已簽訂協議的四聯單,到校招畢辦重新辦理領取新的協議書(支付協議書的工本費),並且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重新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八條 就業協議書作廢

因汙損或破損可攜帶原協議書完整四聯到招畢辦重新辦理領取新的協議書(支付協議書的工本費),並且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重新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九條 就業協議書遺失

無論因何原因協議書遺失,需招畢辦重新辦理的,都要寫具情況說明書(保證未和任何

單位簽過協議書),並作為學生誠信的一個依據。然後,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再進行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十條 協議書的有效期

協議書從發放可以一直用到畢業兩年之內。

第十一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非上海生源留滬就業,以下同)的列印

1、 學校在每批畢業生畢業離校之前會統一列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統打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資料以就業網中心通告上公佈的協議書鑑證截止時間為準。

2、 畢業生在學校統一辦理報到證之後再鑑證協議書的,由校招畢辦出具列印報到證或

進滬就業通知單申請書,由學生本人攜帶協議書與畢業證書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列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

第十二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發放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發放時間地點以就業網中心通告欄公佈為準。

第十三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使用

1、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有效期為一個月(有效期從列印報到證之日起),畢業生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應及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2、 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第二聯由畢業生儲存,辦理居住證及入滬手續時使用。

第十四條 報到證的歸檔

1、 統一列印的報到證第二聯由招畢辦或學院交校檔案館歸檔。

2、 學生自主列印報到證的,由學生交檔案館歸檔並附協議書影印件。

第十五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更正

如果畢業生拿到的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資訊有誤,則由招畢辦開具列印報到證證明(備註欄中註明更正資訊),並攜帶錯誤的報到證(兩聯單)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兩聯單)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更正列印。

第十六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遺失

如果畢業生遺失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則由招畢辦開具列印報到證證明(備註欄中註明遺失),並攜帶協議書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重新列印。

第十七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改派

1、 畢業生在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違約改派的,由招畢辦開具列印報到證

證明並攜帶與當前用人單位簽訂的協議書和原報到證(兩聯單)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兩聯單)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列印。

2、 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的違約改派僅限於當年的畢業生,否者高校就業指導中心不予受理改派。

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20xx年4月1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歸校招畢辦所有。

  上海大學 招畢辦 20xx年4月1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先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樣本範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正當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分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同等、自願、老實信用的原則。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分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及電話 單位性質

檔案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具體地址

畢業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院 專業 政治面貌

學位種別 學歷 培養方式

生源地 婚姻狀況

聯絡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進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 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分核准後成立

雙方約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分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勞動保障部門):

乙方(定點企業):

為鼓勵企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技能水平,促進技能就業和穩定就業,根據《關於開展認定定點企業培訓就業基地的通知》(珠勞社〔20xx〕 號)規定,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培訓就業相關政策諮詢、指導和服務;

2、對乙方開展培訓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3、對乙方承擔的培訓就業任務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

4、受理和稽核培訓就業補貼的申請並按規定兌現。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認定的職業(工種)及等級範圍開展企業內部員工的職業技能培訓。

2、嚴格按照規定的教學計劃、大綱和課時要求開展教學工作,確保培訓教學質量。

3、開展政府補貼的培訓專案,開班前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開班報備手續;培訓結束後,必須組織學員參加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組織的技能鑑定考核,學員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比率不低於90%。

4、建立健全學員檔案和管理臺帳,及時將學員資訊錄入珠海市勞動保障網,並按甲方要求填報培訓就業工作有關報表。

三、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5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

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優秀就業協議書違約責任3篇合同範本。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門

就業協議書 篇6

就業協議書填寫須知

一、每位畢業生有且僅有一套(三份)就業協議書,對應一個程式碼,不能借用和影印。

二、填寫之前請先仔細閱讀協議書籤約須知與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如不認真閱讀,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三、填寫時必須使用黑色水筆填寫,不得用圓珠筆、鉛筆、紅色筆書寫。字跡要求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不可有空缺項。

四、協議書填寫要求:

1、“協議書封面”:用人單位名稱一定要認真填寫工整,並且一律填寫用人單位名稱的全稱。

2、“畢業生情況及意見”欄:

【政治面貌】如實填寫“群眾”、“團員”、“預備黨員”、“黨員”

【健康狀況】填寫“健康”

【培養方式】並軌下面打對勾

【畢業時間】統一填寫20xx年6月

【家庭住址】填寫畢業生家庭所在地即可,按省、市、縣、鄉(鎮)、村格式詳細填寫

xx省xx市xxx行政村x隊

【身份證號】填寫時保證無誤

【應聘意見】統一填寫“我同意到貴單位就業”,並簽名及簽署日期。檔案轉寄地址:一欄不填。

3、“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欄:由用人單位逐項填寫完整,不得有空缺,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上級主管部門人事專用公章。

(1)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是指有存放檔案的職能,能夠晉資、晉職,如大中型企業等國有單位),只須在“用人單位意見”一欄加蓋單位公章即可。

(2)無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是指無存放檔案的職能,如股份制、民營、三資企業等非國有單位),須到當地(市)人事局辦理人事代理手續,除“用人單位意見”一欄加蓋單位公章外,還須“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加蓋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局”及“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3)如果單位為畢業生辦理的是人事代理手續,要了解清楚有關人事代理的各項內容,以防日後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4、“學校意見”欄:

【學校聯絡人】填寫畢業生所在班級輔導員姓名

【聯絡電話】統一填寫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電話:0371—68229

【郵政編碼】450

【院(系、所)意見】統一填寫“同意”並加蓋所在學院公章。

5、“備註”欄:用人單位若無要求,畢業生可以在此項中不填寫。如有需要可簡單填寫相關內容,如與用人單位有其他協議外協定,務必填寫於備註欄。主要內容可以包括:簽約年限;違約條件與違約責任;違約金;社會保險等。

五、注意事項:

1、就業協議書只有一份,在簽約時一定慎重考慮,一旦用人單位在上面簽字,要更改或換髮協議,必須有用人單位同意更改或放棄該協議的書面證明,否則不能更改和換髮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一旦三方簽字生效,就不能更改,否則,涉及違約事宜,只能按違約程式辦理。

2、畢業生只能使用有自己編號的協議書籤訂就業協議,畢業生所持學院下發的就業協議書不得轉讓他人使用。不得影印彩印。

3、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包括未找到就業單位、專升本同學的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要適時退還給畢業生所在學院,並辦理相關手續。因遺失致使自己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同學,其責任自負。

就業協議書 篇7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性 別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3 個月。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雙休工作制。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薪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八條 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內容:一、在一個年

度內完成 臺公司主營機器的銷售任務。二、在一個年度內銷售 萬 包配套裝置的藥片。三、每臺銷售機器平均費用控制在 內,如超出從薪酬中扣除,如有結餘,給予獎勵。四、乙方工作期間,不得銷售其他公司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醫院需要,需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實行。五、為客戶提供後期服務及協助公司應對各種事宜。六、彙報工作進度。

第九條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及要求執行。

第十條 工資及獎勵措施

本公司採取按完成任務比例階梯式給予酬勞模式,如下

1、完成任務100%,即年銷售達到 臺裝置和銷售達到 萬包藥片,給付工資萬薪酬。

2、完成任務80%至100%,即年銷售達到至 臺裝置和銷售達到 萬包至 萬包藥片之間,按情況給付 萬至 萬薪酬。

3、完成任務50%至80%,即年銷售達到 至 臺裝置和銷售達到萬包至 萬包藥片之間,按情況給付 萬至 萬薪酬。

4、乙方每月從薪酬先中支付 元,結餘部分薪酬的%留作保證金,保證離開公司三年內不做與本公司相同或者類似產品。結餘部分年終時支付。

第十一條獎勵措施:

1、每多銷售 臺裝置及 萬包藥片,獎勵 萬元,累進位制上不封頂。

2、依據給公司帶來的經濟利益,年終會拿出專門資金,對錶現優秀的銷售經理進行獎勵,最高有10萬元的額外現金獎勵。

五、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調配或者解除合同事宜。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第二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三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或不能保守與本公司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貴陽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時間

第一條 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託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第三條 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乙方保證甲方推薦的人員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 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時間,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推薦的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 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協議書第四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據本協議書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係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根據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係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一致,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

第三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