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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持股股權激勵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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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持股股權激勵協議書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持股股權激勵協議書範本

員工持股股權激勵協議書1

為了體現公司理念,建立科學的企業管理機制,有效激發員工的創業熱情,不斷提升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經公司股東會研究決定,現對公司創業夥伴進行乾股激勵與期權計劃,並以此作為今後行權的合法書面依據。

一、乾股的激勵標準與期權的授權計劃

1、公司贈送xxxxx萬元分紅股權作為激勵標準,xxxxx以此獲得每年公司年稅後利潤(不含政府補貼和關聯公司轉移利潤)的分紅收益,自xxxxx年x月x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為截止日。原則上乾股激勵部分收益累積後作為今後個人入股資金,暫時不進行現金分配,在期權行權時一次性以稅後現金分紅形式進行購買股份,多退少補。

2、公司授予個人乾股,在未行權前股權仍屬原股東所有,授予物件只享有乾股分紅的收益權本次確定期權計劃的期權數量為xxxxx萬股,每股為人民幣一元整。

二、乾股的激勵核算辦法與期權的行權方式

1、乾股分紅按照公司的實際稅後利潤,公司財務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向管理層透明與公開,並指定主要管理人員參與監督。每年稅後利潤暫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最終確認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時以會計師事務所最終審計報告為準

2、期權行權在公司改制時進行,並一次性行權,如放棄行權,公司按其所持乾股的累積分紅按稅後的現金分紅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權價格按行權時公司每股淨資產價格確定,出資以其所持乾股累積未分配收益衝抵,多退少補。如干股累積分紅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權金額且本人不予補足,則對應不足出資部分視為其本人自願放棄,原權益仍屬於原股東,其本人相關股份數量根據其實際出資情況自動調整,其相關損失也由其本人承擔;期權行權後,公司以增資形式將員工出資轉增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須是其本人,同時必須符合公司以下相關要求;

5、期權轉股手續與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時的增資或引入戰略投資者,則公司在保證其本人現有期權數量的基礎上,有權對公司股權進行重組,以便保證公司的順利上市。

三、授予物件及條件

1、乾股激勵及期權授予物件經管會提名、股東會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員及關鍵崗位的骨幹員工;

2、本方案只作為公司內部人員的首次激勵計劃

3、授予物件必須是本公司正式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公司制度,同時願意接受本方案有關規定

四、基於乾股激勵與期權計劃的性質,受益員工必須承諾並保證

1、承諾絕對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本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保證有關投入公司的資產(包括技術等無形資產)不存在任何型別或性質的抵押、質押、債務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權利

3、保證不存在任何未經披露與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資情形,也未為投資之目的充當任何第三方受託人或代理人

4、為確保公司上市後的持續經營,本人保證在公司上市的3年內不離職,並保證在離職後3年內不從事與本人在科博達工作期間完全相同的業務經營活動,無論何時也不洩露原掌握的商業祕密

5、本人同意無論何種原因在公司上市前離職,離職前所持的乾股激勵收益根據賬面實際金額,按照稅後現金分紅形式支付給其本人,原授予的乾股激勵由於本人離職自動終止,期權計劃同時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後未到公司規定服務期限內離職,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三年平攤)的原則,將所持的股權收益按照上市前雙方約定的有關規定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違法行為被公司開除,本人承諾放棄公司給予的所有乾股激勵所產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後如有違法行為被公司開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條雙方約定的(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規定處理;

9、任職期間,本人保證維護企業正當權益,如存在職務侵佔、受賄、從事與本企業(包括分支機構)經營範圍相同的經營活動、洩露商業祕密的行為的,本人願意支付十倍於實際損失的違約金,同時願意接受公司對於本人的行政處罰甚至開除處理;

10、本人保證所持乾股激勵與期權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定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為,否則,本人願意由公司無條件無償收回,本人保證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對本人激勵的任何情況。

五、股東權益

1、期權完成行權後,按照上市公司法有關規定,其以實際出資享受相應表決權和收益權。其他相關權益,由《公司章程》具體規定;

2、公司根據其投資企業實際盈利情況確定分紅,若公司分紅用於轉增資本,視同其實際出資,其相關稅費由股東自己承擔。

3、今後如因上市股權增發需要,公司有權對股權進行整合,具體股權整合方案屆時協商確定。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其它方損失。若因一方違反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其他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預見且發生後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可以免於承擔其他方損失賠償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其他方,並出示有效證明檔案。

八、其他

1、本協議變更、修改或補充,必須由各方共同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友好協商決定,或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若因協議履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考慮到上市的有關要求,本協議正本一份,用於公司備案授予物件保留一份副本;

4、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簽字: 本人簽字:

員工持股股權激勵協議書2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公司員工、激勵物件):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鑑於:

1、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2、乙方系公司員工,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

3、根據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資認購公司______%的激勵股權。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守:

一、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激勵股權的總額

1、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認購______股的激勵股權,認購價款為______元/股,共______元。

2、甲方每年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對公司的貢獻,參照公司業績的情況,可增加或減少乙方認購的激勵股權的份額。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根據《股權激勵方案》的規定,對乙方進行業績考核,計算出乙方可分紅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洩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按上年末每股淨資產回購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並按照乙方所購激勵股權的原值進行回購: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回購乙方所持激勵股權,且無需支付對價或只需支付乙方所購價款的______%。

(1)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2)採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檔案、竊取他人商業祕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激勵股權行使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行為而被行政拘留的;

(5)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6)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8)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______%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細則》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約定

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

乙方:

日期:

員工持股股權激勵協議書3

甲方: 公司全體股東

乙方: 身份證號:

為了充分調動公司中高階經營管理骨幹員工的創業積極性,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歸屬感、榮譽感,增強公司對優秀敬業人才的吸引力,根據公司股東會有關決議,決定對任職公司的中高階經營管理骨幹員工進行股權激勵,贈與其一定份額的公司股權。現雙方就股權激勵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 股權概況及激勵標準:

1、公司股份:公司總註冊資本 萬元,至 年 月 日,公司實際淨資產 萬元,公司總股本 萬股,每股當期實際股值 元;

2、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在甲方擔任公司中高階經營管理崗位,現任公司部門主管一職。

3、甲方贈與乙方 有限公司的激勵股份共計: ,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二、關於激勵股權的特別約定:

1、乙方從公司離職時則必須按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以及以下約定進行股權轉讓:

(1)若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在公司任職主要職能部門主管或公司二級單位主管(副職以上)崗位未滿6個月而中途正常離職或被公司正常解職、辭退時,則乙方自動喪失其享受公司股權激勵的資格,其持有的全部股權由甲方無條件無償收回。

(2)若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在公司任職主要職能部門主管或公司二級單位主管(副職以上)崗位滿12個月(可累計)後正常離職或被甲方正常解職、辭退時,則甲方按公司股權當期實際價值半價回購乙方持有的.股權;

(3)若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在公司主要職能部門主管或公司二級單位主管(副職以上)崗位滿24個月(可累計)後正常離職或被公司正常解職、辭退時,則甲方按公司股權當期實際價值等值回購乙方持有的股權。

(4)若乙方被公司開除或不經公司許可其擅自離職時,則乙方自動喪失其享受公司股權激勵的資格,其持有的全部股權由甲方無條件無償收回,並按雙倍的價格追罰乙方已獲得的股權激勵收益,並追究其給公司造成的相關損失。

(5)若乙方被公司免職或者因表現不佳而不能勝任其職務時,則乙方自動喪失其享受公司股權激勵的資格,其持有的全部股權由甲方無條件無償收回。

2、公司每年年中召開股東會,對公司的經營狀況進行核算,如果公司實際淨資產達到2000萬元後,公司實際淨資產經核算每翻一番,乙方的股權則在其原有股權的基礎上增長20%,但乙方的工作績效綜合表現必須得到股東會一半以上表決權股東認可通過後方可得到本項規定的股權調增,原則上乙方的股權增長至公司總股權的3%後不再予以調增,如乙方對公司的發展壯大有非常重大的特殊貢獻,則由公司股東會另行決定乙方的股權調增額度。

三、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如實計算年度淨收益,乙方對此享有知情權。

2、甲方應當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可得分紅。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4、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洩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有股份數以及分紅等情況。

5、乙方作為公司股東,除在股東會無表決權外依法享有其他全部股東權利、承擔其全部股東義務。

6、乙方獲得的收益,按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7、當甲方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行股權融資時,股份份額按比例自動稀釋。

8、股權激勵期間,乙方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同時乙方所持有的股權不得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定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為,否則,由甲方無條件無償收回。

9、應甲方要求,積極無條件的配合甲方出讓或者受讓公司股權。

四、協議終止:

1、本協議與國家新公佈的政策、法規相違背時,公司按其任職時間參照本協議的約定予以回購其持有的股權。

2、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時,公司按其任職時間參照本協議約定予以回購其持有的股權。

3、公司解散、登出或者乙方非公死亡的,本協議自行終止,甲方視乙方的服務期回購其股權。

4、出現不可抗力等情況造成本協議無法執行時。

5、乙方發生違法犯罪時或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程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時。

6、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五、協議與勞動合同的關係

1、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履行及解除勞動合同不影響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2、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 %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實際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和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3、乙方違反約定,不積極配合甲方收回公司股份時,應該向甲方承擔 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同時還應該承擔甲方為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七、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則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1、本協議由全體股東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全體股東代表簽字,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書面約定。

2、乙方在本協議之前與甲方或公司簽訂的有關期(股)權激勵等協議或經營骨幹激勵分紅的一切相關約定隨即自動作廢、終止執行。

3、本協議與公司章程、公司股東會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4、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協議與股東會決議有衝突時以《股東會決議》為準。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