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協議書>

2021最新土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文思屋 人氣:1.83W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一份詳細的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轉讓協議書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021最新土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土地轉讓協議書1

第一條本當事人雙方

轉讓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憑祥鎮前進村新逢屯受讓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廣西玉林市玉州區城北街道高山村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經營事宜,訂立本。

第二條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憑祥市南山村蘇崇均後面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東至:南至:西至:

面積:約備註:(地)

第三條轉讓費

1、補償金獲得方式:甲方一次性獲得轉讓補償金。

2、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提出的實際轉讓補償金,乙方並獲得土地的承包權或使用權。

3、支付方式:現金

4、支付時間:日

5、支付土地承包權轉讓金:元)。

第四條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本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甲方自願在本生效時同時終止與發包方所建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根據本獲得該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依法建立與發包方新的承包關係,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義務。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如轉讓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造成經濟損失,所有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7、乙方受讓後有自主經營權,甲方對該土地無任何權利義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撓乙方的經營。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生效之後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根據守約方具體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第六條:爭議條款

因本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生效條件

1、甲乙雙方約定,本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發包方同意後生效。

2、本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土地轉讓協議書2

出讓方姓名(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接受方姓名(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法原則,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自願就甲方從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位於承包土地一塊,四至界線分別為:東鄰:、西鄰:、南鄰:、北鄰:,共計畝土地轉讓給乙方經營(包括甲方在居民點的房屋和自留地)。

二、轉讓費為每畝元,合計元(大寫)。乙方從20xx年起分期付清轉讓費,每年應付轉讓費額如下:

20xx年-20xx年每年元;

20xx年-20xx年每年元;

20xx年元。

乙方必須於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轉讓費,否則每月應承擔當年應付轉讓費的1%作為利息。甲方收款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據。

三、在乙方付清轉讓費前,土地承包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所有圍繞土地承包權發生的變更均使用甲方姓名,乙方隱瞞甲方擅自使用自己姓名作變更均視為違約,但甲方不得再將此宗土地質押或轉賣於他人;當乙方付清全部轉讓款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將承包過戶給乙方,過戶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四、自本簽署之日起,土地生產經營由乙方進行,所有圍繞此宗土地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經營所得也有乙方所有,因國家的惠農政策,發放的補貼(包括糧食直補款)及其它優惠歸乙方所有。本簽署之日之前圍繞土地產生的費用由甲方付清。

五、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但不得違反國家政策以及甲方與承包之條款。

六、乙方轉讓土地後如遇政府徵收、徵用土地,徵地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徵地產生的優惠優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權按轉讓土地面積領取集體的其它補償、補貼。

七、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拋荒。

八、在乙方付清轉讓費進行過戶手續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甲方墊付的上繳預收款元(大寫)。

九、其他: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十一、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管理區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生效條件

本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約定

1、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具有同等效力。

2、本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年月日乙方簽名蓋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