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業主為修建(公路專案名稱)並接受了承包人對該項工程 合同段(或大橋)的投標書,現由(業主全稱)(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和(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於 年 月 日共同達成並簽定本協議如下:
1.第 合同段由K + 至K + ,長約 km,技術標準 級, 路面。有 立交 處;大中橋 座,計長 m;隧道 座,計長 m以及其他構造物工程等。
2.下列檔案應視為構成並作為閱讀和理解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即:
(1) 本合同協議書及附件(含合同談判中澄清檔案);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書及投標書附錄(含承包人在評標期間遞交和確認並經業主同意的對有關問題的補充資料和澄清檔案等,如果有);
(4) 合同專項條款(含資料表和招標檔案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如果有);
(5) 合同通用條款;
(6) 技術規範(含招標檔案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如果有);
(7) 圖紙(含招標檔案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如果有);
(8) 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 投標書附表(輔助資料表);
(10) 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檔案。
3.上述檔案將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4.根據工程量清單所列的預計數量和單價或總額價計算的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 元)。
5.由於業主按本協議書第6條所述給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在此立約:保證在各方面按合同檔案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工程的實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復。
6.作為本合同工程的實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復的報酬,業主在此立約:保證按照合同檔案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7.承包人應在監理工程師發出開工令之後,在投標書附錄中寫明的開工期限內開工。本合同工程工期為 個月,工期從上述開工期的最後一天算起。開工令應在簽定合同協議書以後,在投標書附錄中寫明的發開工令通知書期限內發出。
8.本協議書在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後經交工驗收合格、缺陷責任期滿及保修期終止分別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及保修期終止證書後失效。
9.本協議書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業 主:(單位全稱)(蓋章) 承 包 人:(單位全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代理人: (職務) 其授權代理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