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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招生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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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招生協議書篇一:代理招生協議

代理招生協議書範本

甲  方: 網 址: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乙  方: 網 址: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營銷推廣共贏的原則,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攜手合作,開展教學招生的合作事宜。為順利合作、雙方權益得到保障,雙方特訂立以下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甲方課程的推廣,乙方利用自身的網站平臺及其他招生方式對甲方培訓課程(產品)

進行釋出、宣傳,為甲方爭取客戶資源,達到合作雙贏。

2. 甲方對乙方招收的學員提供與甲方自行招生的學員同等待遇的教學、教務和客戶服務。

3. 甲方對學員所作公開之承諾同樣也無條件適用乙方招收之學員。

4. 甲方保證不對乙方招收之學員收取歧視性收費,歧視性收費是指該費用只對乙方招收之學員收取而未

對甲方自行招收之學員收取。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自身的招生辦學資訊並保證資訊的準確性、服務承諾的嚴謹性,其教學、教務、客服

計劃或社會公開承諾同樣適用於乙方所代理招生學員。

6. 甲方應及時將自己的重要關鍵更新資訊(開課計劃、活動價格變動、報名截止等)通知乙方聯絡人。

7. 甲方必須按照合同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二、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經甲方授權自行釋出甲方的招生資訊,代理甲方的招生業務。

2. 乙方為甲方提供網上宣傳和招生諮詢工作,包括頁面宣傳、課程查詢、網上諮詢等。

3. 乙方保證在網上所釋出的教學資訊與甲方提供的資訊嚴格一致。

4. 乙方如有針對甲方課程促銷活動,特惠條件必須經過甲方的許可

三、合作流程與細則

1. 合作流程:

報名資訊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學員資訊。由甲方進行諮詢預約,由甲方課程顧問負責接待學員並完成學員的報名手續。乙方將有效名單傳送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至甲方聯絡人,內容包括學員①諮詢日期、②姓名、③手機號碼、④所報課程等。(有效名單定義方法:乙方第一時間提供給甲方的名單,除此名單為甲方的老學員或其他招生機構先提供給甲方之外的都為有效名單。當乙方提供名單時,甲方需第一時間核實

名單是否為有效名單,如發現有無效名單,週一至週五工作日必須在次日上午10點之前,週六至週日在下一週週一上午10時前通知乙方並提供有效證據,乙方給予確認並取消此名單。如逾期甲方未告知乙方有無效名單,以後才提出,乙方有權認定此名單為有效。)當乙方提供學生名單給甲方後,甲方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內進行學生的進一步詳細諮詢、回訪和接待。

甲方授權給乙方招生課程: 網路上所有課程,和甲方傳給乙方的所有課程。

四、支付與結算:

1、甲方應支付乙方付總費用20%  提成比例作為代理費, 不含稅,甲方向乙方索取發票的提成比例增加3個百分點 。

2、甲方付費以網上轉帳、銀行匯款和直接付款等三種方式。

開戶行:開戶行:

賬戶:賬戶:

戶名:

3、甲方在當月月底30日或31日前和乙方核對學員名單,對乙方預約或推薦的學員進行核對,核算,甲方並及時在當月月底或最遲下月5日之前進行結算支付乙方當月招生費用。

五、其他條款:

為了更好的促進合作,雙方定期建立聯席會議機制並確認聯絡人,以下聯絡方式如有變動請及時告知對方

六、合同的違約與簽訂:

1.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

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壹年,若無爭議自動延續。

2. 本協議若有修改,雙方可另行約定,或簽訂補充協議;需要修改的一方需提前一週通知另外一方。補

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之法律效力。傳真件、影印件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3. 雙方未盡事宜,協商再定。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2011年07 月22日 日 期: 2011年07月22日

代理招生協議書篇二:招生代理協議書

甲方:中國現代教育網

乙方:

為促進甲方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發揮雙方資源優勢,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甲方 2013年才藝夏令營專案招生工作。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對乙方工作進行指導與監督。

2 、甲方負責招生錄取標準。

3 、甲方為乙方開展招生工作提供具體專案支援,主要包括: ( 1)甲方招生專案為合法專案,若有不實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 2)甲方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招生專案內容的培訓與講解。 4 、甲方為乙方開展招生工作提供具體服務支援,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部分招生簡章及其它相關的招生資料。

5 、甲方授權乙方代表甲方對外開展招生宣傳事宜。 6 、甲方客觀公正的接收乙方招生資料、核算乙方招生業績、結算招生宣傳費用。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 、根據甲方授權與要求獨立全面的開展招生工作,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開展具體工作。

2 、乙方所有宣傳材料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釋出。

3 、嚴格遵守甲方招生要求,不得誇大、虛假宣傳招生工作。 4 、嚴謹維護甲方聲譽,積極努力的開展招生工作。

5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有權利直接收取學生報名費( 3680元 /人),並全額交於甲方。

6 、除甲方規定與要求外,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開展其它任何工作及收取學生其它費用。

四、招生業績核算及費用結算

1 、乙方招收的學生在報到並完成夏令營活動後,甲方計入乙方的招生業績。

2 、甲乙雙方招生業績以招生資料為準進行核對,招生資料由甲方統一設定上報郵箱及上報要求。

3 、依據乙方上報甲方的招生資料為乙方核算招生業績。

4 、甲方依據乙方總招生業績結算招生費用,標準如下:

50人以上者按照3680元每人的百分之八十費用收取,其餘百分

之二十留作乙方的運作和酬金.

5 、費用結算日期: 當期夏令營活動結束後。

五、協議效力及其它約定

1 、合作過程中如遇合同內容變更或補充,甲乙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變更或補充內容以附件形式作為合同構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為維護雙方共同利益,甲乙雙方必須對本協議所涉及的相關內容嚴格保密。

3 、任何一方若出現違法及其它違背協議內容的違規行為,造成合同中止或終止,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六、協議生效

1 、本協議有效期自 2013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12 年 7 月 10 日止。

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中國現代教育網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招生協議書篇三:代理招生合作協議書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郵:電郵:

為了規範各專案招生諮詢推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雙贏的目的,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專案招生事宜進行合作,特擬訂以下細則,具體約定如下:

一、代理期限:

(一)代理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在代理期限前一個月內,雙方可以協商續簽協議。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保證該專案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招生資料,協助乙方工作;

3、乙方如果有違犯本協議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4、甲方負責教學管理和授課安排,甲方有權對乙方釋出的招生資訊進行審查。

(二)乙方:

1、乙方有義務在協議範圍內為招生報名工作積極開發市場,並確保其招生人員不做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不得誇大宣傳,不得隨意承諾,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2、如果乙方有網站,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訊為甲方在乙方版權所有的

“ _______”網站上,製作招生宣傳網頁和網上報名平臺,釋出  招生資訊和相應的推廣服務;

3、乙方不得以此專案的名義做其它與招生無關的活動或事宜宣傳;

4、乙方不參與教學活動及涉及到的課程事宜;

5、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負責招生工作,直到招生的學員資料(報名申請表及其它報名  所需資料)以及學費匯款(須提供學員匯款憑單)到校、到帳為準;

6、在招生過程中學費原則上不優惠,若有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若擅自  給學員優惠,優惠部分由乙方承擔;

7、雜費由學員到教學現場交納,乙方不得向學員收取額外的費用。乙方有義務把學員  學費催繳齊全;

三、利益分配:

(一)乙方利益專案提成標準如下:

1、乙方代理甲方專案包括:

2、 利益分配:

A: 乙方為甲方以上專案推薦學員,乙方按甲方統一規定課程收費標準的40%提取,若

乙方給學員優惠,則優惠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課程收費標準如下:

B: 企業內訓價格根據所派講師再具體商定。

以上提成標準以一個招生週期為結算單位,一個招生週期的計算以每次開課為準。

(二) 乙方招生提成的獲取

甲方返款方式為一次性返款,返款時間為學員上完第一單元課程結束後一週內。如學員已全額交費,且已參加課程並無退費意向的,甲方予以返款。產生款項將以支票、匯款、現金方式支付。乙方推薦學員需甲方開發票者,乙方所得利潤40%金額的發票稅則自行承擔,稅費為5.5%。

若乙方推薦學員在乙方處辦理交費,則乙方須在開課前七天把應付甲方70%的學費打到指定帳戶,否則甲方有權利拒絕接收乙方學員。

四、非獨家性原則:乙方在協議範圍內非獨家代理甲方該專案的招生代理事宜。

五、保密性原則: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中涉及到的全部商業祕密嚴格保密,不得外洩。如果違反將依法承擔相關的一切法律責任。

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對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無法履行本協議的情況下,受該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無需向對方承擔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後向對方出據書面通知,可以構成不可抗力的事件範圍將遵守國家關於不可抗力的相關法律所規定的範圍。

七、解決爭議的辦法: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或海淀區人民法院裁決。

八、自協議書籤定之日起,雙方合作生效,至合作終止日期為合作終止。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作書一式二份,雙方蓋章並簽字生效,雙方各持一份,以備留存。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簽約人:  乙方簽約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 編:  郵 編: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