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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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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

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 業 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華 中 農 業 大 學

華中農業大學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制

地址:武漢市洪山區獅子山街特1號 郵編:430070

電話:(027)87286937 傳真:(027)87281870

用人單位、畢業生雙方通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的要求籤訂如下協議:

一、用人單位要如實向畢業生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畢業生工作崗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單位通過對畢業生的瞭解、考核,同意錄用畢業生後,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接收手續。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政策就業,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自願到用人單位就業。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畢業生後,按省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有關規定,學校負責辦理報到手續。

四、本協議經表列有關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經簽訂雙方都應嚴格履行,若有一方提出變更或解除協議 ,須徵得另一方同意。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約定以支付違約金的方式承擔責任,則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元,並在備註欄中註明。

五、用人單位、畢業生雙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中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影印、塗改無效,用人單位、畢業生和學校各持一份,第四份存畢業生所在院(系)備查。








姓名

 

性 別

 

年 齡

 

民族

 

政治面貌

 

學習方式

 

健康狀況

 

專業

 

學制

 

學歷

 

家庭地址

 

聯絡電話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單位性質

機關、科研設計單位、學校、金融單位、國企、三資企業、部隊、其他

詳細地址

 

郵編

 

用人單位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單位此欄可略,如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沒有用人權,必須由上級人事部門審批)

 

蓋章:
年 月 日

學校聯絡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430070

學院通訊地址

 

學院(系)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學校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備註:

 

 

 

 

 

 

 

 

 

 

 

編號: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 業 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華 中 農 業 大 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