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 業 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華 中 農 業 大 學
地址:武漢市洪山區獅子山街特1號 郵編:430070
電話:(027)87286937 傳真:(027)87281870
用人單位、畢業生雙方通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的要求籤訂如下協議:
一、用人單位要如實向畢業生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畢業生工作崗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單位通過對畢業生的瞭解、考核,同意錄用畢業生後,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接收手續。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政策就業,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自願到用人單位就業。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畢業生後,按省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有關規定,學校負責辦理報到手續。
四、本協議經表列有關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經簽訂雙方都應嚴格履行,若有一方提出變更或解除協議 ,須徵得另一方同意。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約定以支付違約金的方式承擔責任,則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元,並在備註欄中註明。
五、用人單位、畢業生雙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中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影印、塗改無效,用人單位、畢業生和學校各持一份,第四份存畢業生所在院(系)備查。
畢 | 姓名 |
| 性 別 |
| 年 齡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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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學習方式 |
| 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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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 學制 |
| 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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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 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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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 ||||||||||||||||||||||||||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 單位名稱 |
| 單位隸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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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 聯絡電話 |
| 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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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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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性質 | 機關、科研設計單位、學校、金融單位、國企、三資企業、部隊、其他 | |||||||||||||||||||||||||
詳細地址 |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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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意見:
蓋章: |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 |||||||||||||||||||||||||
學校聯絡人 |
| 聯絡電話 |
| 郵政編碼 | 430070 | |||||||||||||||||||||
學院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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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系)意見:
蓋章: | 學校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 |||||||||||||||||||||||||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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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 業 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華 中 農 業 大 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