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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就業協議書模板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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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書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就業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就業協議書模板合集7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勞動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甲方)

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加強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管理服務,指導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多形式實現靈活就業;做好其社會保險的建立和續接工作,提高實現靈活就業後的相關就業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協議期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靈活就業及社保關係接續的相關材料

2、協議期間,甲方有權安排乙方臨時性接受上級檢查的工作任務

3、協議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實行跟蹤管理;隨時掌握其就業狀態;

4、協議期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配合支援有關方面的工作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協議期間,積極主動給予乙方的指導幫助,並實行限時服務;

(1)進行在就業政策指導,提供在就業政策諮詢;

(2)提供靈活就業技能培訓;

(3)提供就業資訊(勞務資訊);

(4)指導有關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接續事宜。

2、及時或定期稽核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品,並實行限時服務。

3、按規定及時向傻瓜機就業部門申報相關補貼手續。

4、協議期滿,主動向乙方提供是否續簽協議事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協議期間,享受國家和省政策規定的在就業培訓、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勞務中介服務。

2、協議期間,依照國家政策,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3、協議期間,免費享受再就業政策指導和再就業政策諮詢服務。

4、協議期間,接受甲方在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係續接工作方面的指導。

5、協議期滿可向甲方提出續簽或終止協議。

6、協議期間按規定可不進行失業登記,不繳納失業保險,且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符合規定的人員應領未領得失業保險金與再次失業後應領的失業保險金一併續領。

7、乙方根據自身年齡、文化、技能及身體條件、在協議期間、可以靈活選擇以下多種靈活就業方式。

A、1社群保潔、2社群綠化、社群保安、社群就業協管(資訊)員;

B、1公共物業管理、2公共市場管理、3、公共交通管理

C、1託老、2托幼、3病人看護;

D、1家政服務、2配送服務、3保健服務

E、1商場服務員、2餐廳服務員;

F、社群內外自主擇業

(二)乙方的義務

1、協議期間,應主動到所在社群勞動保障工作站進行靈活就業登記。

2、協議期間。按季度報告靈活就業狀況及收入情況。

3、協議期間,按時履行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4、協議期間,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臨時性任務。

5、協議期間,要配合支援甲方的工作。

三、協議終止

協議期間,乙方被用人單位錄用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視為實現穩定性就業,本協議自然終止。

四、其他議定事項

五、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共同遵守,相互支援,相互理解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協議期限

第一次簽定: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XX年XX月XX日時間:XX年XX月XX日

第二次簽定: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XX年XX月XX日時間:XX年XX月XX日

第三次簽定: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XX年XX月XX日時間:XX年XX月XX日

就業協議書 篇2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上海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的操作過程,保證協議

書的效用和畢業生的合法權利,同時為了維護學校的聲譽,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包括:協議書的發放、領取、簽訂、鑑證等正常程式的管理條例,違約、

作廢、遺失等特殊情況處理辦法的管理條例。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領取和保管

1. 校招畢辦根據學院上報應屆畢業生名單(延長學制、定委在職、直升研究生除外),統一核對並整理畢業生資料庫,統一分配就業協議書編號,學院要嚴格按照一一對應原則發放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 學院就業負責老師統一簽收領取該學院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書,以及學號和協議書號對應表格,協議書具有法律效應,在學生領取協議書之前學院必須妥善保管。

3. 學院統一下發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親自核對自己的學號和協議書號,簽收領取。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僅有一份,不得遺失、不得相互交換,協議書具有法律效應,學生領取協議書之後必須妥善保管。

4. 協議書共分為四聯,包括用人單位聯(白色)、學生聯(紅色)、簽證登記單位聯(藍色)和備查聯(黃色)。

5. 如畢業生出現:未通過學校的一、二、三檢;出國;考取研究生這三種情況之一的,則學院老師需及時收回該生的協議書,返還校招畢辦,統一進行資料庫的處理。

第四條 協議書的簽訂

1. 遵循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雙方自願、平等、合法、誠信的原則簽訂。

2. 協議書經單位和畢業生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直至協議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雙方同意解除協議(單位出具解除協議的書面證明)。

3. 如是填寫甲方和乙方資訊,不得遺漏:

1) 甲方資訊:除填寫單位名稱、性質、電話、地址和郵編外,單位組織機構程式碼和資訊登記號更要填寫準確,如果沒有資訊登記號應及時辦理;檔案接收由單位決定,如果單位有檔案保管許可權則直接寄往單位,如果沒有許可權,可由人才市場、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戶籍所在街道、區縣職介所等保管。

2) 乙方資訊:除認真填寫個人資訊外,生源地應填寫省(例:江蘇)或直轄市(例:上海)。在填寫落戶地址及落戶所屬警署時應注意:

A. 一般畢業生(戶口未曾從原戶籍所在地遷入學校的畢業生)填寫目前的戶籍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

B. 對戶口已遷入學校且需落戶上海親屬戶籍地的畢業生,應徵得其親屬及所屬警署同意後,填寫親屬戶籍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

委規定的落戶政策辦理)

C. 需落戶單位或單位指定的接受單位集體戶口的郊區畢業生,應填寫單位或戶口接受單位集體戶口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委規定的落戶政策辦理)

3) 協議書的違約金原則上按照擬正式錄用時第一個月的工資為上限原則。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鑑證

1.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之後,至學院開具《畢業生就業院系初審鑑證意

見》表(已拿到畢業證書的畢業生除外)。

2. 在網站 上登入填寫電子版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號和學生學號應與網上電子版就業協議上的資訊保持一致,網站的具體功能和操作方法詳見“上海大學招畢辦就業指導中心網站介紹”。

3. 畢業生持完整的四聯協議書和學院開具的《畢業生就業院系初審鑑證意見》(已拿到畢業證書的畢業生除外)至校招畢辦辦理鑑證手續。

4. 畢業生與單位簽訂協議後,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前來鑑證,若是超過期限,必須說

明情況,決不能作為違約的理由;鑑證通過後,“用人單位聯”送用人單位保管,“學生聯”由學生本人保管,“鑑證單位聯”由學校招畢辦保管。

5. 畢業生在鑑證前,填寫在協議書上的內容可隨時修改,鑑證後則不能再修改,畢業生在網上登入時要仔細核對輸入的協議書內容,若有錯誤需及時申請修改,否則報到證出錯將影響學生至單位報到。協議書鑑證後,不可以作第二次鑑證,學生可隨時查詢就業計劃庫中的本人協議書記錄資訊。

第六條 委託他人辦理就業協議書鑑證

被委託人需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和委託人身份的相關證明到招畢辦辦理鑑證手續。辦理手續和第五條相同。

第七條 協議書違約

1. 用人單位違約:根據協議書原有的法律效應處理。

2. 畢業生違約:根據協議書原有的法律效應處理。

3. 畢業生和單位協商解除協議。

畢業生攜原用人單位解除協議證明和已簽訂協議的四聯單,到校招畢辦重新辦理領取新的協議書(支付協議書的工本費),並且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重新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八條 就業協議書作廢

因汙損或破損可攜帶原協議書完整四聯到招畢辦重新辦理領取新的協議書(支付協議書的工本費),並且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重新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九條 就業協議書遺失

無論因何原因協議書遺失,需招畢辦重新辦理的,都要寫具情況說明書(保證未和任何

單位簽過協議書),並作為學生誠信的一個依據。然後,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再進行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十條 協議書的有效期

協議書從發放可以一直用到畢業兩年之內。

第十一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非上海生源留滬就業,以下同)的列印

1、 學校在每批畢業生畢業離校之前會統一列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統打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資料以就業網中心通告上公佈的協議書鑑證截止時間為準。

2、 畢業生在學校統一辦理報到證之後再鑑證協議書的,由校招畢辦出具列印報到證或

進滬就業通知單申請書,由學生本人攜帶協議書與畢業證書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列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

第十二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發放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發放時間地點以就業網中心通告欄公佈為準。

第十三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使用

1、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有效期為一個月(有效期從列印報到證之日起),畢業生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應及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2、 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第二聯由畢業生儲存,辦理居住證及入滬手續時使用。

第十四條 報到證的歸檔

1、 統一列印的報到證第二聯由招畢辦或學院交校檔案館歸檔。

2、 學生自主列印報到證的,由學生交檔案館歸檔並附協議書影印件。

第十五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更正

如果畢業生拿到的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資訊有誤,則由招畢辦開具列印報到證證明(備註欄中註明更正資訊),並攜帶錯誤的報到證(兩聯單)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兩聯單)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更正列印。

第十六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遺失

如果畢業生遺失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則由招畢辦開具列印報到證證明(備註欄中註明遺失),並攜帶協議書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重新列印。

第十七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改派

1、 畢業生在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違約改派的,由招畢辦開具列印報到證

證明並攜帶與當前用人單位簽訂的協議書和原報到證(兩聯單)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兩聯單)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列印。

2、 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的違約改派僅限於當年的畢業生,否者高校就業指導中心不予受理改派。

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20xx年4月1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歸校招畢辦所有。

  上海大學 招畢辦 20xx年4月1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勞動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甲方)

靈活就業人員 (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加強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管理服務,指導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多形式實現靈活就業;做好其社會保險的建立和續接工作,提高實現靈活就業後的相關就業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

1、協議期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靈活就業及社保關係接續的相關材料;

2、協議期間,甲方有權安排乙方臨時性接受上級檢查的工作任務

3、協議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實行跟蹤管理;隨時掌握其就業狀態;

4、協議期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配合支援有關方面的工作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協議期間,積極主動給予乙方的指導幫助,並實行限時服務;

(1)進行在就業政策指導,提供在就業政策諮詢;

(2)提供靈活就業技能培訓;

(3)提供就業資訊(勞務資訊);

(4)指導有關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接續事宜。

2、及時或定期稽核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品,並實行限時服務。

3、按規定及時向傻瓜機就業部門申報相關補貼手續。

4、協議期滿,主動向乙方提供是否續簽協議事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協議期間,乙方享受國家和省政策規定的在就業培訓、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勞務中介服務。

2、協議期間,依照國家政策,乙方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3、協議期間,乙方免費享受再就業政策指導和再就業政策諮詢服務。

4、協議期間,乙方接受甲方在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係續接工作方面的指導。

5、協議期滿可向甲方提出續簽或終止協議。

6、協議期間按規定可不進行失業登記,不繳納失業保險,且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符合規定的人員應領未領得失業保險金與再次失業後應領的失業保險金一併續領。

7、乙方根據自身的年齡、文化、技能及身體條件、在協議期間、可以靈活選擇以下多種靈活就業方式。

A、1社群保潔、2社群綠化、社群保安、社群就業協管(資訊)員;

B、1公共物業管理、2公共市場管理、3、公共交通管理

C、1託老、2托幼、3病人看護;

D、1家政服務、2配送服務、3保健服務

E、1商場服務員、2餐廳服務員;

F、社群內外自主擇業

(二)乙方的義務

1、協議期間,應主動到所在社群勞動保障工作站進行靈活就業登記。

2、協議期間。按季度報告靈活就業狀況及收入情況。

3、協議期間,按時履行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4、協議期間,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臨時性任務。

5、協議期間,要配合支援甲方的工作。

三、協議終止

協議期間,乙方被用人單位錄用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視為實現穩定性就業,本協議自然終止。

四、其他議定事項

五、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共同遵守,相互支援,相互理解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協議期限

第一次簽定: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第二次簽定: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第三次簽定: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時間

第一條 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託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第三條 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乙方保證甲方推薦的人員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 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時間,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推薦的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 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協議書第四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據本協議書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係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根據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係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一致,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

第三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5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就業協議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船員條例)及(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以自願、平等、守信、互利的原則,關於安排乙方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乙方取得海船甲類_____________正式的適任證書後,負責在六個月之內安排乙方上船工作,第一次上船工資標準為9000-15000元,(乙方須在船上工作六個月以上)。乙方取得正式適任證書後,第一次上船甲方在六個月之內沒安排,從滿六個月之日起甲方將向乙方每月發放生活費人民幣壹仟元整,直到上船工作為止。如甲方安排乙方上船工作,由於乙方自身各種原因不上船或不能上船,則甲方不向乙方發放任何費用。

二、乙方船員服務薄上的海上資歷滿18個月之後(全體時間以海事機構要求為準),由公司將乙方適任證書送至海事相關單位,換取適任證書。

三、乙方上船後的食宿、生活用品、勞保用品由船東(即船舶產權擁有者,以下簡稱“船東”)統一安排發放。

四、乙方在船上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船東統一辦理,保險金額以現行中華人發共和國船舶互保協會的標準為準。

五、乙方在船上工作期間發生疾並工傷、傷亡等意外,按船東為乙方投保的保險章程執行。

六、甲方每年至少向乙方提供兩次上船的就業機會,如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上船,須書面報告至甲方海員派遣部,經甲方領導簽字同意後,甲方將後續安排乙方上船工作。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上船,則後果自行承擔,甲方不予負責。

七、乙方在船上有任何違規違法行為,乙方負全責,需賠償的則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按國家相關政策及公司相關規定為乙方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但是

若沒有經過甲方允許,乙方沒有正當理由連續超過六個月不上船者,甲方則不為乙方購買各種保險;如果乙方有特殊原因而不能上船,須書面報告至公司甲方,經過甲方領導簽字同意後,可按正常情況辦理。

九、乙方上船工作期滿,並經甲方同意下船休假者,甲方為乙方按公司規定報銷上、下船的路費。未經過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下船,往返路費由乙方自理。

十、乙方上船工作的工資按當時中華人發共和國海員工資市場行情標準執行,則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乙方上船工作工資標準的10%作為甲方的管理費。

十一、乙方上船工資標準按就業協議書上第一條工資標準執行,乙方不需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乙方船上工作滿18個月後,可自動晉升二副、二管輪、之後升至大副、船長/大管輪、輪機長。年薪40—70萬元人民幣(具體標準因乙方業務水平、自身表現及船東能力而定)。

十二、乙方上船須向甲方繳納就業誠信保證金,就業誠信保證金總額為三副三管輪兩個月的工資標準(以當時中華人發共和國海員工資市場行情標準而定)。乙方上船工作每月工資扣10%作為就業誠信保證金繳納給甲方,直到繳齊三副三管輪兩個月的工資標準為止。乙方船員服務薄上的海上資歷滿60個月後,甲方將就業誠信保證金一次性全部退還給乙方。

十三、乙方不得與甲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及公司聯絡上船事宜,若沒有徵得甲方同意,私自到別的公司工作,甲方將有權扣押乙方各種證書。乙方下船後,半個月之內須到甲方報到,並將適任證書等證件交由甲方保管,乙方再次上船時,到甲方領取並簽字確認。乙方下船後,若不將各證件交由甲方保管,有丟失或毀環等情況,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乙方若要求與甲方解除就業協議,則乙方須向甲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標準為三副三管輪六個月工資)。

十五、甲方若要求與乙方解除就業協議,則甲方須向乙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標準為三副三管輪六個月工資)。

十六、若乙方在船上有違規違法行為,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與乙方解除就業協議,且甲方不需向乙方賠償任何費用。

十七、就業協議書有效期為乙方海齡(即在海上的工作時限)60個月,以乙方船員服務簿上的在船工作時間(即乙方領取適任證書後第一次上船工作的時間)開始。

十八、乙方圓滿完成60個月海齡後,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所有學費。

十九、本協議期滿,乙方有權續簽,期限以乙方要求為準。

二十、本協議內容由甲方負責解釋。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湖南湘海國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手印:_______________

就業協議書 篇7

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務協議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勞務協議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務協議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勞務協議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務協議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務協議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務協議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洩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勞務協議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三)、(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於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勞務協議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4._______;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1)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勞務協議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勞務協議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勞務協議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