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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競標委託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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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按照《旅行社條例》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接待旅遊團隊、商務會議、散客等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旅遊競標委託協議書範本

一、甲乙雙方接團業務往來的《行程確認書》及接待標準說明和往來業務傳真、電子郵件等為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委託確認及接待:

1、甲方必須在每批團隊或散客在有意識出行前先讓乙方預留機位或船位、車位、住房等,確定出行後向乙方提供接待計劃書及詳細接待內容。應包括:團號、人數、日期、名單、標準、行程、結算費用及結算方式等。乙方應在收到計劃後由雙方委託授權的計調部門簽署及蓋章確認,經乙方確認後的計劃所產生的違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接待計劃書一旦確認,乙方不可放棄團隊或散客計劃。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接待的團隊或散客交出第三方接待。

3、乙方作為接待社,必須履行甲方在計劃書中要求承諾的義務,按雙方確認的接待專案、標準提供相應的優質服務,如遇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變更,需要調整接待計劃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向遊客解釋說明。

4、為提高乙方的服務質量,甲方有義務將團隊(含散客)的接待意見、建議及時書面反映給乙方,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客人意見做出相應的調整。如因甲方與客人簽訂旅遊合同的服務內容與甲方給乙方的計劃書不同,而造成客人的投訴或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處理,不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在與遊客簽訂旅遊合同時,應明確在合同中註明接受委託的旅行社為:肇慶山水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甲方有義務向遊客宣傳介紹乙方。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團隊或(散客)的預報情況,及時安排落實團隊的`行程,將酒店名稱、用餐標準、行程具體內容、接待價格等書面確認給甲方,團隊到達前兩天,乙方將接待導遊的姓名及聯絡電話通知甲方。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遊客的接待任務,保證接待質量。具體接待標準:

導遊服務標準:

a、乙方所派導遊員應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導遊資格證,應佩戴有效的導遊證上崗。具有責任心、素質高、專業知識精湛,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為遊客提供滿意貼心的導遊服務。

b、導遊員接團後應主動與甲方領隊或全陪核對行程、計劃安排。

c、導遊員應提前15分鐘抵達接站地點,舉乙方接站牌接團,遊覽過程中舉社旗,嚴格按照《導遊員管理條例》提供服務,不得擅自中止接待服務,不得私自安排他人蔘加團隊活動,不得擅自增加計劃外景點,不得超計劃安排購物,不得欺騙或歧視甲方全陪及客人。

d、團隊抵達酒店,客人取得鑰匙進入房間後,導遊員須留待酒店前臺半小時,如客人房間存在問題,應及時與酒店方協調解決。

e、導遊員必須在團隊返回前兩天對遊客的返程機、車、船的班次、車次及船次的起航時間及地點進行再確認,如發現問題,立即通知公司計調,並協助甲方做好補救工作。

f、導遊員送團時,須按民航、鐵路或相關的規定提前抵達站點時間,將遊客送至火車站或機場。飛機團要協助遊客、全陪辦理登機手續,等遊客通過安檢方可離開。火車團將遊客送至等候返程車次的候車位方可離開。

車輛標準:

a、乙方安排的車輛須具有當地交通及行業管理部門核發的正式牌照及旅遊運營證件,旅遊車為空調車(特殊情況按註明的計劃執行,特種旅遊團除外),車況符合機動車使用安全標準。若乙方安排證照不齊全的車輛而導致團隊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b、乙方保證按旅遊者人數安排相應座位的車輛,不得安排客人坐副座、加座,對無行李箱的車輛,要留有適當位置存放客人的行李物件。

c、甲方要求乙方車輛掛組團社標準牌的,乙方應提供相應服務。

d、司機要熟悉路況,保證空調運轉正常。

e、旅遊車的右前方,應根據甲乙雙方確認的內容貼車頭牌,便於遊客認找車輛。

用餐標準:

a、早餐原則上安排在下榻的酒店內用餐,不能安排的,則在同級或以上的餐廳用餐,並事前通知甲方計調。正餐安排在旅遊定點餐廳(特殊情況除外),保證食品衛生安全。

b、正餐及早餐都要保證按合同(附件)約定標準向客人提供,保證正餐8菜1湯(4個主菜,4個副菜),特殊情況除外,風味餐及特殊約定團隊的用餐標準按甲方接待計劃執行。

c、每次正餐期間,導遊應前往客人餐桌巡視,隨時留意客人用餐情況。注意飯菜的質量和份量,如有問題,要及時協助解決。

住宿標準:

a、按雙方確定的標準,提供相應星級、標準、位置的酒店。酒店房間設施必須具備獨立衛生間、空調、彩電、電話,如遇地區差異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甲方計調。

b、乙方有義務向甲方介紹、說明酒店的真實情況。

c、節假日或是旅遊旺季,乙方不得降低雙方已確認的用房標準。特殊情況,需提前通知甲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安排入住。

旅遊行程、購物和計劃外增加遊覽專案:

a、遊客參觀遊覽期間,必須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行程遊覽。乙方不得擅自增、減遊覽專案,杜絕壓縮正常遊覽行程向客人兜售計劃外專案。特殊情況,乙方需調整(含增減遊覽專案)旅遊計劃安排,須取得甲方全陪、領隊和全體客人簽字同意的書面證明書後方可調整行程。

b、購物點只能按照雙方確認行程上所列的安排,導遊不得擅自增加或更換其他購物店,且進店時間不超過1小時/店(點)。不安排團隊到非旅遊定點商店購物(自由活動除外)。甲方領隊(全陪)對乙方安排的購物、加點或導遊講解工作如有勸阻,乙方導遊應積極配合。

交通及保險:

a、甲方委託乙方購買旅遊團隊機、車、船票,乙方應保證雙方確認的接待計劃中的票務供應。因故改變時(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應徵得客人及甲方同意,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b、因乙方原因不能解決團隊機(車、船)票,團隊滯留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團隊滯留(天氣、塌方、堵車、機械故障、航班延誤、政策性景點關閉等)。乙方應積極協助解決,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乙方收集並保留各種證據,以備日後查證之需。

c、遇不可抗拒力原因改變團隊行程的,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乙方保留各種證據備案。

d、旅行社責任保險由甲乙雙方按國家旅遊局的規定購買,旅遊意外保險建議由旅遊者自行購買。發生意外事故,乙方應積極協助處理,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並及時通知甲方,如需墊付費用,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特殊情況可靈活運用,以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為原則,並保留各種有效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