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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協議書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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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的安全工作需要家長與幼兒園共同負責,下面本站小編跟大家分享幾篇安全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安全協議書樣本

幼兒園安全協議書一

為了密切家園合作,共創和諧平安幼兒園,保證幼兒健康安全,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根據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在家長明確以下各項內容的情況下,幼兒園與家長共同簽訂以下協議:

一、幼兒園於早上約定的時間(約定時間根據季節)到指定地點接幼兒,家長必須在規定時間將幼兒送到指定地點,負責將幼兒送上車。家長務必於下午約定時間(約定時間根據季節)到指定地點接幼兒,幼兒園老師負責與家長當面交接。幼兒上車前請家長注意察看幼兒的口袋、書包、如發現有危險物品(如小刀、鐵釘、飛鏢、小顆粒物、錐、彈子、碎玻璃)應立即取出,並及時對孩子進行安全意識教育。不要帶貴重玩具、飾品,以免丟失;不要給孩子穿長帶子鞋、長帶子衣服和可能傷害兒童身體及面板的飾物或衣服。

二、如需要喂藥者,請將藥交與老師,並認真做好記錄,不要讓幼兒自己把藥帶在身上。

三、家長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老師,如孩子有病或身體不適等特殊情況,要當面和老師交待清楚,做好詳細記錄,不得隱瞞病情。有傳染性疾病幼兒一律不得入園。

四、孩子接園時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或特殊情況委託他人接送時,被委託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週歲以上的正常人)。並請提前電話聯絡老師,將被委託人姓名、性別、年齡、特徵、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老師。幼兒由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走後,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

五、幼兒園除做了大量的安全預防工作外,還為幼兒集體加入意外保險(每期50元)。

六、孩子之間在遊戲、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有這樣那樣的爭執、矛盾,請家長不要因為小摩擦影響大局,要相互包容,有特殊情況要儘快找老師反映,不得擅自找其他孩子或家長解決。如因此造成惡果的,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七、如遇幼兒在園期間突發疾病,幼兒園及時通知家長,並送入診所,家長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到,負責給孩子看病。

要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幼兒園環境,家長和幼兒園需共同攜手、共同努力。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做到各盡其能、各負其責,共同為孩子的安全、健康和成長而保駕護航。

幼兒家長簽名:

幼兒園安全協議書二

為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共同搞好幼兒園安全工作,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幼兒在園期間的人身安全,營造一個安全穩定的保教環境,保障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頒發的《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園實際,為明確責任,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安全職責:

1、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上午7:30到園,下午4:00家長按時到幼兒園接幼兒。

2、堅持幼兒入園健康狀況檢查,若幼兒感冒、發熱、咳嗽或其他疾病,待治癒後方可入園。

3、幼兒屬過敏體質(心臟病、手術後特殊疾病等)和身體不適等情況,家長要及時告知本班教師,防止意外發生。

4、家長的手機必須保持開機,保證聯絡暢通,以便幼兒有事能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如因聯絡不暢通所造成的後果由家長負責,家長接電話後應及時到幼兒園。

5、週五回家和週一返園,家長應帶孩子乘坐安全車輛,拒絕乘坐"三無"車輛。如果家長騎摩托車接、送幼兒須有駕駛證,且佩戴頭盔,做到不超速、不超員、不酒後駕車。

6、家長應配合幼兒園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每週堅持為孩子洗澡、換洗衣服和被褥,發現自己的`孩子患傳染病後要及時報告幼兒園老師和隔離治療,治癒後在送到幼兒園。

7、我園不代替家長給孩子喂藥,若患慢性疾病需要服藥的幼兒,家長必須和幼兒園教師簽訂服藥委託書,並在藥品包裝上寫清幼兒的姓名、藥品名稱、服用計量、服用時間。

8、配合幼兒園做好入園安全檢查工作,幼兒不得佩戴任何首飾、掛件及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入園,謹防發生意外事故。

9、家長接送幼兒或召開家長會時,不得攜帶任何犬類動物入園,防止病菌入侵及發生意外。

10、做文明家長,做孩子的表率,不在園內吸菸。講究衛生,不亂扔垃圾,維護園所清潔。

11、把安全教育作為家庭教育的一項重點,積極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宣傳工作,教給孩子有關安全的常規,教育幼兒遵紀守法,不斷培養和提高幼兒良好的自我防範意識和救護能力(有關調查顯示,事故起因40%是由於孩子調皮造成的)。

12、孩子間發生矛盾糾紛、事故等,應向班級教師和幼兒園反映,共同協商解決,不得隨意爭吵,更不得實施侵害幼兒及教職工權益的任何行動。

13、不帶孩子到不安全的地方,不帶孩子到有損身心健康和成長的地方,不購買"三無"食品、過期變質食品和無證攤點的食物。

二、幼兒園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防止和消除園所安全隱患。

2、在日常教育教學工作中,隨時對在園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自救自護教育並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對在園孩子提供安全的教具、學具、生活設施裝置,提供安全衛生的食品和飲用水,如幼兒發生食物中毒,由疾控中心檢測結果為準。

4、對患有不適應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疾病的教職工,及時採取必要的措施。

5、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不組織和安排與幼兒年齡和認知能力不相符的勞動、體育和其他活動。同時,對有特異體制和身體不適的幼兒給予照顧。

6、熱愛孩子,遵守教師師德、職業道德的相關規定,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7、對幼兒的危險行為進行及時的管理、告誡和制止。

8、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採取措施救助愛傷害的幼兒,並及時告知監護人。

三、安全責任的界定:

1、父母是幼兒的法定監護人,其法定監護權不因幼兒的入園而轉移,監護人應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幼兒園對入園幼兒有教育管理的責任和義務,幼兒在園期間,幼兒園應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幼兒在園期間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主要賠償責任,幼兒園未盡到管理責任的,適當減輕監護人的賠償責任。解決賠償糾紛應當遵循依法、客觀、公正、合理、適應的原則,及時、妥善處理。

3、幼兒在幼兒園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幼兒有過錯或過失的,按幼兒園過錯的大小確定幼兒園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幼兒園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幼兒園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幼兒設施有關,但幼兒園設施並無產品缺陷;

(2)幼兒園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髮生的災害。

5、嚴禁教職工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工和幼兒園共同負責,幼兒園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工進行紀律處分或追究民事責任,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地, 行正常的批評教育,不屬於體罰和變相體罰。

6、幼兒園開展園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幼兒園應承擔責任;因幼兒不遵守紀律、不聽指揮、教育,自己造成意外傷害的,監護人承擔主要責任。

7、幼兒園嚴禁幼兒玩火、玩電、玩水、玩銳利刀具、鈍器等。如不聽制止、教育由此引發賠償糾紛,由監護人承擔主要責任;幼兒園、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教育的,幼兒園承擔相應責任。

8、幼兒園必須加強園舍、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和檢修,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如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清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幼兒傷害的,由幼兒園承擔賠償責任。

9、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幼兒園承擔責任。

10、教職員工從事非幼兒園公務而發生的幼兒事故,其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11、監護人應將教育孩子自覺遵守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和紀律作為家庭教育的一項常規性工作,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如果出現下列因素造成幼兒人身傷害的,由法定監護人承擔相應責任。

(一)、幼兒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監護人未向幼兒園履行告知義務的;

(二)、幼兒在家長接送入園、離園途中發生的;

(三)節假日期間,幼兒在園外或者未經幼兒園同意自行到園內玩耍發生的;

(四)、屬幼兒園管理職責發生的。

12、己投保的幼兒在幼兒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幼兒園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事宜。

13、本協議一式兩份,家、園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至幼兒畢業止,若幼兒轉學或提前畢業,該協議自動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