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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合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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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合集十篇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

首先談談 三方協議:

三方的作用在於:

確定畢業工作去向,確定畢業後檔案去向、確定畢業後戶口去向

三項都能解決,才是完整的三方協議,否則無效。如果畢業生所籤的單位這三條中有一條不滿足,其實所籤的三方是沒意義的

因為任何一條不滿足,這個畢業生最終還是要改派回原籍的

絕對不會存在學生和北京的單位正式簽了三方,戶口檔案被打回湖北原籍的情況。

可是很多單位都不明白這一點,把三方當成“預備勞動合同”來約束畢業生,覺得我這單位要你了,你就得給我籤三方,對於三方的實際用途一知半解,所以亂籤三方。

還有個因素是:學校片面地追求就業率,追求三方簽約率,所以學生一找到工作就讓他們籤三方,

而現在全國畢業生很多都心儀到上海、北京等直轄市工作,而這些城市的落戶、存檔是有嚴格限制的,所以戶口不要貿然和這些地區的單位籤三方,要反覆確認是否接收戶口檔案

如果單位不解決戶口,籤的就是無效三方,最後你的戶口檔案還是會被打回原籍,你的派遣證上的報到單位是“(原籍)人事局”

需要放心的是,打回原籍的畢業生,不需要籤三方,一樣有派遣證(報到證),不影響幹部身份。只要你按時到原籍人事局/人才中心報到,按照要求辦理相關的手續、提交相關的材料就可以了。

接下來談談靈活就業找到了工作,而單位不能解決戶口檔案問題的畢業生,這種情況下,畢業生就屬於“靈活就業”範疇了

靈活就業就是畢業生戶口、檔案打回原籍,而找到了在另外的城市工作

這樣,畢業生的轉正定級可以由原籍的人事局/人才中心來做,也可以由工作的單位填寫完之後放回你的檔案。兩者皆可。

畢業生在外地工作期間的工齡是被計算的。

由此可見,靈活就業的畢業生,和那些簽訂正式完整三方的人是不一樣的。

簽訂了正規三方的畢業生,三方、派遣證、轉正定級的單位,都應該是同一個。

而靈活就業的學生,可以由人事局/或者人才辦理轉正定級,政策上相對要寬鬆些。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 職業技術學院資訊工程系

乙方: 專業 班學生 學號

為給畢業生創造良好的就業機會,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在學生本人和家長請求下,經研究決定,本著對學生負責的原則,就學生實習或提前離校參加用人單位的就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同意乙方提前參加實習或者就業;

2、甲方在乙方畢業之前對其有監督和管理的責任;

3、在乙方按照甲方規定時間範圍內完成所有課程學習、考核、實習報告、畢業設計及答辯的前提下,甲方有責任按照程式辦理畢業手續。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在參加實習或提前離校就業前,必須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證明,方可申請提前離校就業或實習;

2、乙方必須按學院離校程式完清所有手續,方可參加實習或提前離校就業;

3、乙方必須認真填寫《實習鑑定》或《用人單位用工鑑定表》,並將原件送學院就業指導處存檔備案;

4、乙方實習或提前離校就業後,在校外的工作、生活、安全保障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乙方實習或提前離校就業期間( 年 月 日前)應服從學院和用人單位的雙重管理,保證按時返校參加考試,完成畢業設計並按時參加答辯;必須確保學習質量,定期向輔導員彙報個人學習、實習或就業情況,保持個人、家庭與輔導員、系部通訊聯絡的暢通,必須保證按時返校參加畢業生資訊採集,填寫畢業生登記表及完成學院要求的各項離校工作,方能頒發畢業證書。如不能按時完成上級教育部門及我院、系規定的各項畢業生工作,影響畢業證書發放,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6、乙方必須按照與用人單位的協議按期履行實習或就業任務,遵守用人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若因學生個人原因違約,學院將按規定給予處理,並且不予再次推薦工作;

7、乙方保證提交證明和所有簽字的真實性,若因乙方偽造或找人代簽產生遺留問題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

本協議一式二份,系部和本人分別儲存一份。

附件:1、家長身份證影印件(背面籤“同意子女參加實習或提前就業”並留下電話和簽名、手印);

2、實習或就業單位接收證明及接收單位簡介。

實習或提前就業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及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電話: 乙方家長電話: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乙方家長意見及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輔導員稽核(學費等)意見: 系部稽核意見: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大學學生處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為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並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乙方要求甲方為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其中

1.工作內容:_________

2.工作時間:_________

3.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辦理實習資訊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即按實際聘用人數,每人管理費_________元或按學生酬金的_________%計)。管理費用於為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係,乙方終止用工關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係。

五、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七、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智慧財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 (省級就業見習基地)

乙方: (畢業生)學校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為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乙方***等***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門,從事**工作。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為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並接受其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5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為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影印無效。

第七條 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影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作為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為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資訊或不簽字,並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學校):

乙方(單位):

丙方(學生):

為了適應畢業生就業市場健康發展,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針對畢業班學生到用人單位實習及崗前培訓等情況,特制定本協議。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滿足乙方的需求,安排好丙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學習和實習培訓工作。

2、為保證教學質量和丙方實習培訓、設計任務的完成,由學校教務處(技能鑑定辦)、各系部向乙方提供丙方畢業實習、設計、職業技能培訓及鑑定的計劃、安排和要求。

3、負責與乙方協商安排好丙方的各種考核及補考等工作。

4、不定期與乙方和丙方聯絡,瞭解丙方的學習、生活、工作等情況。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向甲方正式出具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

2、向丙方提供畢業實習、設計、技能培訓及鑑定的學習條件,負責對丙方的畢業實習、設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考核,並出具考核材料及成績。

3、負責向需回學校參加考試、技能鑑定的丙方提供條件。

4、負責丙方的管理、教育。不定期與甲方聯絡,通報丙方在乙方的表現情況。

5、負責丙方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並對丙方人身安全負責。

6、負責對丙方嚴格要求和考勤,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提前中止丙方實習及解除“畢業生就業協議”。

丙方的權利、義務

1、持乙方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向系部提出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

2、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規定,在參加乙方組織的各種學習和實習培訓期間,必須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分配和管理。

3、及時與甲方保持聯絡,按甲方要求認真完成全部教學計劃內容,經甲方和乙方考核達到優良後,方可獲取畢業證書和技能鑑定證書。

4、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出勤,不能擅自離開乙方。

5、已正式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毀約。本協議如與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有相悖之處,以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為準。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要經三方協商來解決,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處理。

(學校簽字蓋章)

(單位簽字蓋章)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學生簽字)

丙方:

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後負責推薦就業,併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20xx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後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於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週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學生)

法定代表人(蓋章) 監護人: (家長)

x年x月x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畢業學校:_________,專業:_________。

一、乙方因未落實就業單位,將人事檔案委託甲方保管。乙方從畢業離校時至就業前兩年免繳檔案保管費,超過兩年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畢業生檔案保管費_________元。

二、乙方如落實了就業單位,應憑市人事局簽章的“報到證”或《畢業生就業申報表》、戶口遷移證的影印件、接收單位調檔函及時到甲方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三、甲方可為乙方出具人事檔案中的有關證明,辦理因私出國(境)探親、旅遊、自費留學等政審。根據省、市物價部門規定,出具各種證明材料每次_________元;辦理出國政審每次_________元。

四、上述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皆依據省、市物價部門現行規定。在本協議期間,如遇上述部門重新核定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則從變更之月起執行新的規定。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表人(簽字):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大學學生處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為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並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乙方要求甲方為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

1.工作內容:_________

2.工作時間:_________

3.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辦理實習資訊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即按實際聘用人數,每人管理費_________元或按學生酬金的_________%計)管理費用於為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係,乙方終止用工關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係。

五、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七、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智慧財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0

用人單位(甲方):

畢業生(乙方):

學校:

填寫說明

1、本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各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畢業生應逐項準確填寫,學校應認真稽核畢業生有關資訊,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書,辦理畢業生就業登記稽核和報到證簽發等工作。

2、本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和畢業生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代簽無效。

3、本協議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協議書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本協議書一併履行。

4、本協議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5、填寫本協議書一律用藍、黑色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簽名)或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6、畢業生離校後簽訂本協議書的,學校可不簽註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