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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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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

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它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情況:

專 業:

學制:

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絡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所有制性質:

全民,集體,合資,其它

單位性質:

黨政機關,科研事業單位,學校,商貿公司,廠礦企業,部隊,其它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意見:

學校聯絡人:

林xx

聯絡電話 0633****098

郵政編碼 276826

學校通訊地址

xxxxxx

院(系,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