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協議書>

【推薦】就業協議書範文集合10篇

文思屋 人氣:2.59W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就業協議書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就業協議書範文集合10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上海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的操作過程,保證協議

書的效用和畢業生的合法權利,同時為了維護學校的聲譽,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包括:協議書的發放、領取、簽訂、鑑證等正常程式的管理條例,違約、

作廢、遺失等特殊情況處理辦法的管理條例。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領取和保管

1. 校招畢辦根據學院上報應屆畢業生名單(延長學制、定委在職、直升研究生除外),統一核對並整理畢業生資料庫,統一分配就業協議書編號,學院要嚴格按照一一對應原則發放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 學院就業負責老師統一簽收領取該學院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書,以及學號和協議書號對應表格,協議書具有法律效應,在學生領取協議書之前學院必須妥善保管。

3. 學院統一下發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親自核對自己的學號和協議書號,簽收領取。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僅有一份,不得遺失、不得相互交換,協議書具有法律效應,學生領取協議書之後必須妥善保管。

4. 協議書共分為四聯,包括用人單位聯(白色)、學生聯(紅色)、簽證登記單位聯(藍色)和備查聯(黃色)。

5. 如畢業生出現:未通過學校的一、二、三檢;出國;考取研究生這三種情況之一的,則學院老師需及時收回該生的協議書,返還校招畢辦,統一進行資料庫的處理。

第四條 協議書的簽訂

1. 遵循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雙方自願、平等、合法、誠信的原則簽訂。

2. 協議書經單位和畢業生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直至協議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雙方同意解除協議(單位出具解除協議的書面證明)。

3. 如是填寫甲方和乙方資訊,不得遺漏:

1) 甲方資訊:除填寫單位名稱、性質、電話、地址和郵編外,單位組織機構程式碼和資訊登記號更要填寫準確,如果沒有資訊登記號應及時辦理;檔案接收由單位決定,如果單位有檔案保管許可權則直接寄往單位,如果沒有許可權,可由人才市場、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戶籍所在街道、區縣職介所等保管。

2) 乙方資訊:除認真填寫個人資訊外,生源地應填寫省(例:江蘇)或直轄市(例:上海)。在填寫落戶地址及落戶所屬警署時應注意:

A. 一般畢業生(戶口未曾從原戶籍所在地遷入學校的畢業生)填寫目前的戶籍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

B. 對戶口已遷入學校且需落戶上海親屬戶籍地的畢業生,應徵得其親屬及所屬警署同意後,填寫親屬戶籍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

委規定的落戶政策辦理)

C. 需落戶單位或單位指定的接受單位集體戶口的郊區畢業生,應填寫單位或戶口接受單位集體戶口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委規定的落戶政策辦理)

3) 協議書的違約金原則上按照擬正式錄用時第一個月的工資為上限原則。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鑑證

1.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之後,至學院開具《畢業生就業院系初審鑑證意

見》表(已拿到畢業證書的畢業生除外)。

2. 在網站 上登入填寫電子版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號和學生學號應與網上電子版就業協議上的資訊保持一致,網站的具體功能和操作方法詳見“上海大學招畢辦就業指導中心網站介紹”。

3. 畢業生持完整的四聯協議書和學院開具的《畢業生就業院系初審鑑證意見》(已拿到畢業證書的畢業生除外)至校招畢辦辦理鑑證手續。

4. 畢業生與單位簽訂協議後,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前來鑑證,若是超過期限,必須說

明情況,決不能作為違約的理由;鑑證通過後,“用人單位聯”送用人單位保管,“學生聯”由學生本人保管,“鑑證單位聯”由學校招畢辦保管。

5. 畢業生在鑑證前,填寫在協議書上的內容可隨時修改,鑑證後則不能再修改,畢業生在網上登入時要仔細核對輸入的協議書內容,若有錯誤需及時申請修改,否則報到證出錯將影響學生至單位報到。協議書鑑證後,不可以作第二次鑑證,學生可隨時查詢就業計劃庫中的本人協議書記錄資訊。

第六條 委託他人辦理就業協議書鑑證

被委託人需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和委託人身份的相關證明到招畢辦辦理鑑證手續。辦理手續和第五條相同。

第七條 協議書違約

1. 用人單位違約:根據協議書原有的法律效應處理。

2. 畢業生違約:根據協議書原有的法律效應處理。

3. 畢業生和單位協商解除協議。

畢業生攜原用人單位解除協議證明和已簽訂協議的四聯單,到校招畢辦重新辦理領取新的協議書(支付協議書的工本費),並且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重新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八條 就業協議書作廢

因汙損或破損可攜帶原協議書完整四聯到招畢辦重新辦理領取新的協議書(支付協議書的工本費),並且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重新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九條 就業協議書遺失

無論因何原因協議書遺失,需招畢辦重新辦理的,都要寫具情況說明書(保證未和任何

單位簽過協議書),並作為學生誠信的一個依據。然後,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再進行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十條 協議書的有效期

協議書從發放可以一直用到畢業兩年之內。

第十一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非上海生源留滬就業,以下同)的列印

1、 學校在每批畢業生畢業離校之前會統一列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統打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資料以就業網中心通告上公佈的協議書鑑證截止時間為準。

2、 畢業生在學校統一辦理報到證之後再鑑證協議書的,由校招畢辦出具列印報到證或

進滬就業通知單申請書,由學生本人攜帶協議書與畢業證書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列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

第十二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發放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發放時間地點以就業網中心通告欄公佈為準。

第十三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使用

1、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有效期為一個月(有效期從列印報到證之日起),畢業生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應及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2、 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第二聯由畢業生儲存,辦理居住證及入滬手續時使用。

第十四條 報到證的歸檔

1、 統一列印的報到證第二聯由招畢辦或學院交校檔案館歸檔。

2、 學生自主列印報到證的,由學生交檔案館歸檔並附協議書影印件。

第十五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更正

如果畢業生拿到的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資訊有誤,則由招畢辦開具列印報到證證明(備註欄中註明更正資訊),並攜帶錯誤的報到證(兩聯單)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兩聯單)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更正列印。

第十六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遺失

如果畢業生遺失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則由招畢辦開具列印報到證證明(備註欄中註明遺失),並攜帶協議書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重新列印。

第十七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改派

1、 畢業生在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違約改派的,由招畢辦開具列印報到證

證明並攜帶與當前用人單位簽訂的協議書和原報到證(兩聯單)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兩聯單)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列印。

2、 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的違約改派僅限於當年的畢業生,否者高校就業指導中心不予受理改派。

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20xx年4月1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歸校招畢辦所有。

  上海大學 招畢辦 20xx年4月1日

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單位/公司)

乙方:_________(學校/實習學生)

為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_________名學生到甲方實習,實習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實習學生的實習工作時間。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實習學生到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工作。

實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實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實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實習。

三、實習津貼

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制度確定實習學生的實習津貼,月津貼人民幣_________元。如實習學生需變動實習崗位,甲方相應調整實習津貼(月津貼人民幣_________元)。

四、實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實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實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實習。

2.因實習學生造成實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五、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實習學生患職業並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六、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實習學生不符合實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在為實習學生履行實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八、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政府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聯絡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應屆生就業實習協議書

甲方:

乙方(實習學生):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實習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三個月為實習考核期,考核不符合崗位工作要求者不予留用。考核合格,待乙方取得畢業證書後,即可簽訂勞動合同,不再單獨約定試用期。

二、實習待遇

實習津貼參照本地實際情況及甲方現行員工薪資制度確定為人民幣 元;甲方提供乙方工作餐(中餐、晚餐),以及集體宿舍(水電費用須自理)。

三、實習要求

1、甲方根據乙方所學專業、入職意向和空缺崗位實際情況,安排乙方進行實習,給予實習指導。

2、乙方接受甲方有針對的專業技術培訓、實習指導,並接受相應考核。 / 共1頁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時間

第一條 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託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第三條 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乙方保證甲方推薦的人員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 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時間,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推薦的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 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協議書第四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據本協議書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係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根據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係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一致,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

第三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單乙方)

因乙方為超齡人員,不屬於社會保險參保物件或個人已繳納了社會保險無法再為其參保。為了保障合同雙方的勞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至,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二、用工性質和形式:乙方通過公開招聘錄用後,實行聘用制,隨聘隨用。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崗位責任和工作要求,檢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務(見用工單位考核表);

2、按照有關規定,決定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對乙方實行獎懲;

3、根據工作需要,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4、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領取勞動報酬;

2、享有休息,休假並獲得勞動安全保護的權利;

3、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盡職盡責,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4、遵守用工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法律,講究職業道德。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節假日如用工單位需安排加班,由用工單位按有關規定給予補休或補發加班工資;

(二)乙方在甲方安排的勞動時間內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甲方支付給乙方工資每月 元,支付時間為下月初。

五、意外保險:因乙方無法參加社會保險,為了防止工傷意外,()特為乙方購買人生意外保險一份,保額賠付 萬元左右。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在下列條件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用工單位裁員乙方被退回;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7、聘用期限屆滿後,不能續聘的。

(二)在下列條件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限內;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三)合同期屆滿,自行終止。如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聘。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6

一、 畢業生按要求填寫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基本資訊,基本資訊各項均不得留空白。其中就業推薦表填好後需以班級為單位到校本部就業指導中心辦公室蓋校就業部門推薦意見。

二、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簽約合意後,將就業協議書交單位人事部門簽章

三、 用人單位簽章後,畢業生持就業協議書到所在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由就業負責人簽章並完成畢業生就業資料錄入備案工作。

四、 用人單位及學院簽章後,持就業協議書到校本部就業指導中心辦公室簽署校就業部門意見,並留存一份作為畢業生就業計劃編制和報到證列印依據。

五、 一式三份的就業協議書經畢業生本人簽字、用人單位蓋章、學院蓋章、校就業指導中心蓋章後,由校就業指導中心辦公室存一份、畢業生本人存一份、用人單位存一份。畢業生需影印一份內外面完全版交所在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存檔備案。

六、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未簽章或學院未簽章的就業協議書不得到就業指導中心來簽章。

七、 簽章完成但就業協議書未在就業指導中心存檔原件一份的,影響畢業生報到證等重要文書的責任由畢業生本人承擔。

就業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秉承平等自願、協商一致之則,就甲方接收乙方推薦學生到甲方企業就業事宜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承諾共同遵守以下所協議:

一、操作方式

根據甲方用工條件,乙方負責協調、組織學生 人(其中女生 人,男生 人)到甲方企業就業。注:在 年 月 日到 名女生和 名男生。

二、甲方對就業學生的要求與條件

1、國中/中專以上學歷,年齡18—25週歲,視力0.8以上;持本人有效身份證;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勤奮好學並能按期服務於甲方。

2、學生入廠均需由甲方安排體檢(體檢費從學生第一個月工資中扣),體檢合格後方能錄用。

三、中介推薦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學生就業滿兩個月後,甲方根據實際人數按人均 元費用(注:其中人均 元為“勞務費”,人均 元為來廠“交通費”)。

2、支付方式:

“勞務費”: 元/人,按實際在職人數計算,憑乙方開具的“勞務費”發票,甲方分兩個月打入乙方指定賬戶:(戶名: 、開戶行: 帳號: )。(注:學生在甲方就業工作滿一個月支付 元/人,滿兩個月支付剩餘的 元/人)。

“交通費”: 元/人,按實際到廠人數計算,憑乙方提供的學生來廠“火車票”或“汽車票”,分兩次現

金報銷,學生到廠當天支付現金一部分(相當於來程從 到惠州的火車票金額),剩餘部分在學生上班一週內憑車票報銷現金。

四、爭議解決

未盡事宜或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時,可提交 仲裁委員會依法仲裁。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學員)

為了保障全部學員的就業安置,更好地組織和實施教學,履行各自的職責,保障雙方權益,依據平等自願的原則,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嚴格按照簡章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2.提供足夠的師資和良好的教學環境,並根據教學要求安排相應的實習。

3.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學生。

4.提供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活動場所。

5.學習結束,經考核合格者,為畢業學生頒發相應證書。

6.全面負責畢業學生的就業安置工作,並提供_________年的跟蹤服務。

二、乙方職責

1.瞭解招生要求、教學環境及辦學條件後,憑入學錄取通知書繳費註冊。

2.交費入學後不退費。

3.要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不得私自外出、外宿。

4.就業安置採取分期分批、雙向選擇的方式,學員要珍惜每一次的就業機會。不得連續_________次無理拒絕就業安置。

5.離校後未經甲方批准不得私自回校上課或住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經協商無效,乙方可向甲方索賠全部學雜費。

2.乙方違約,經甲方教育無效,將給予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取消就業安置等處分,且費用一律不退;若屬違法行為,則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學生)(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9

為維護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和學院聲譽,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影印無效。

第七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就業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程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就業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一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影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就業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以欺騙手段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是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向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2.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簽約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資訊或不簽字,並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生事務發展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原《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院管〔20xx〕24號)同時廢止。

附件:1.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2.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附件1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附件2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就業協議書 篇10

為做好學生就業推薦工作,保障學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解決學生就業問題,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2.按國家相關專業課程設定要求安排課程,並配置相關專業教師授課;

3.在乙方畢業前三個月或畢業後三個月,負責將畢業生推薦到_________相關單位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完本專業規定全部課程,全部科目考試合格,道德操行評分合格;

3.服從學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待遇及費用

1.學校保證所推薦的單位試用期間每月總收入不少於_________元;

2.學生在前五個學期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在學校前十名者,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學生幹部者,優先推薦就業並免交就業推薦費,其餘學生在最後一學期需另交納就業推薦費_________元;

3.面試期間學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給予補貼;

4.無須學校推薦就業的學生,可退還就業推薦費。

四、違約及責任

1.乙方符合推薦就業的各項條件並同時需要學校推薦的,而甲方不能給予推薦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薦就業,由乙方自謀職業:

(1)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鬥毆或其它嚴重違紀行為、影響惡劣;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消處分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就業推薦費或其他所欠費用者,或中途退學、轉學。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學校不再安排就業:

(1)不服從學校安排或學校通知面試而不到達三次者;

(2)學校安排成功,學生已同意就業而不上班者;

(3)就業後無正當理由自己辭職或因主觀原因被單位辭退者。

五、其它約定

1.學生一經報名交費,如因學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校一律不退費。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