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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居間協議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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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都跟協議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居間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居間協議書4篇

居間協議書 篇1

委託方:

地址:

居間方:

地址:

居間方受委託方委託,雙方就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______________土地的轉讓。

第二條 :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託方介紹給專案業主,並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託方做好該宗土地專案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託方與專案業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助專案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專案的技術指標的審批工作,促成專案成功簽約。

第三條 :委託方義務

委託方承諾一旦本專案業主與委託方簽訂專案合資或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委託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 :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託方與投資方簽訂的針對本專案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不論何種形式)的____(居間方開具正式合法發票)。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託方與專案業主簽訂合資或專案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包括定金),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 :誠信原則

1、如果委託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託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徵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託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並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託方以相關企業或在重慶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________(土地專案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託期)為180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專案業主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本專案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專案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訊給委託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託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資訊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資訊時,委託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30%的賠償。

第六條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本協議共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 居間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居間協議書 篇2

甲方: 聯絡方式:

乙方: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照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事項

終促成乙方與分包公司簽訂該工程專案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工程專案的資訊,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對該工程專案進行實地考察。

2、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專案的上述資訊真實可靠。

三、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分包公司進行合同談判。

2、居間成功後,則由乙方全面履行和分包公司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乙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利益和損失,與甲方無關,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與甲方產生糾紛。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專案居間報酬費用按工程實際方量計算,為每方計算。

2、居間報酬在乙方和分包公司簽訂合同之後,機械進場向甲方支付 萬元(¥ 元)。其餘部分按每月工程進度撥款方式支付。

3、居間成功後,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按實際方量支付相應的居間報酬,則逾期每日按相應居間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可以轉賬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居間費用是指甲方給乙方介紹該土方工程,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的資訊費用。乙方與分包公司簽訂合同之後,該報酬作為甲方居間活動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得的商業祕密做出不利於雙方的行為,否則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後生效,開工月日至竣工 年月日,工程完工合同自行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不得將本合同轉讓(或委託)他人。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日期:日

居間協議書 篇3

委託方:

地址:

居間方:

地址:

居間方受委託方委託,雙方就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______________土地的轉讓。

第二條 :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託方介紹給專案業主,並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託方做好該宗土地專案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託方與專案業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助專案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專案的技術指標的審批工作,促成專案成功簽約。

第三條 :委託方義務

委託方承諾一旦本專案業主與委託方簽訂專案合資或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委託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 :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託方與投資方簽訂的針對本專案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不論何種形式)的____(居間方開具正式合法發票)。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託方與專案業主簽訂合資或專案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包括定金),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 :誠信原則

1、如果委託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託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徵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託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並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託方以相關企業或在重慶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________(土地專案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託期)為180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專案業主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本專案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專案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訊給委託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託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資訊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資訊時,委託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30%的賠償。

第六條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本協議共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 居間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居間協議書 篇4

甲方:北京匯礦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分公司

經辦人: 電 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電 話:

鑑於:

乙方向甲方提供關於專案的融資資訊,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要融資的礦業企業的資訊(後簡稱專案資訊)的居間服務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獲取專案資訊並獲取利益的目的,接受乙方的居間服務。乙方利用自己的社會資訊資源,通過居間活動,推廣甲方服務,促成甲方與專案方的交易。

二、為便於乙方開展工作,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援。但甲乙雙方之間不構成勞動關係,也不構成其他人事、行政等隸屬關係,也不構成委託代理關係。乙方應獨立從事居間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開展任何活動。若違反本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三、居間服務標的確定,在乙方按照甲方的基本要求將專案資料提交給甲方後,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居間服務證明》進行確定。

四、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按下列條件、標準和方式支付給乙方居間服務費: 乙方通過居間活動,向甲方提供專案資訊,成功促成甲方與礦業企業簽訂融資協議並完成實際投資或融資的:甲方按礦業企業實際到帳額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公式:居間服務費=實際融資額*費率)。本次協商的居間服務費率為%,即按實際融資額度的____%支付居間服務費。

支付方式為:融資服務成功且融資企業將甲方應得的第一筆收益款項劃到甲方指定帳戶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居間服務費的50%支付給乙方;其餘款項待企業歸還貸款本息(指本次經居間人介紹的貸款)完畢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和甲方規定的專案資訊收集及礦業企業推薦方式從事甲方委託的居間活動。

甲方與礦業企業的交易合同,由甲方與礦業企業自行協商訂立,乙方予以配合。乙方在從事居間活動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就交易內容向礦業企業作任何承諾。

六、乙方從事居間活動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際、差旅、支付第三方的佣金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將礦業企業推薦給甲方,並促成甲方與礦業企業就具體交易內容直接接觸、磋商後,甲方與礦業企業談判期間發生的交際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在向甲方推薦某一礦業企業期間,乙方不得同時將同一礦業企業推薦給其他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壹萬元違約金。

八、乙方從事居間活動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本協議履行期間及終止後,乙方均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非為本協議約定的目的,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甲方的任何資料及相關情況透露給任何第三人。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甲方有權拒付應付而未付乙方的居間服務費,同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履行期間及本協議終止後,甲乙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本協議祕密,非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內容透露給任何第三人。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拒付應付而未付乙方的居間服務費。

十、本協議期限為半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若半年內甲方與乙方提供的客戶未達成協議,視為協議終止。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不能協商一致的,或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終止解除等事由發生爭議的交由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即生效。

甲方:北京匯礦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______分公司

代表人:

乙方:

蓋章(手印):

簽訂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