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是學校向用人單位推薦畢業生,介紹學生在校學習、表現情況的證明材料。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每人只有一份,是畢業生本人聯絡就業單位時使用,作為應屆畢業生的身份證明憑據。簽約單位不確定,可以向單位提交影印件,待與單位落實就業意向後方可提交原件。推薦表是北京市、上海市等人事局解決戶口的重要憑證。
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是件嚴肅的事情,協議三方都應遵守協議要求,學校按規定為學生辦理派遣事宜,畢業生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按規定接收畢業生,轉接畢業生戶籍、檔案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就業協議書自簽約日期,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手後自行終止。就業協議書畢業生每人只有一份,影印無效。
就業協議書填寫注意事項:
一:“畢業生基本情況欄”,這一塊內容是學生基本情況,畢業生按照實際情況正確填寫即可,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區”,這裡是要填寫自己大學聯考前的戶口所在地。而不是填寫目前的學校集體戶地址。
二,“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按照要求這一塊內容是用人單位來負責填寫,但是需要畢業生和單位進行詳細的溝通。此欄內容特別重要,是學校進行派遣,戶口和檔案轉遷的唯一依據。一旦填寫錯誤就會造成報到證名稱錯誤,檔案也不能準確投遞,戶口無法落戶等嚴重問題。給畢業生自己造成很大的麻煩!主要注意事項有以下幾點
(1)“單位名稱”即為報到證的抬頭的單位名稱,畢業生一定要和用人單位詳細問清楚報到證抬頭是不是列印這個單位名稱。
(2)組織機構程式碼不能空缺不填,如果空缺就無法提交教委系統,也就無法列印報到證。
(3)“檔案轉寄單位名稱”是接收郵寄檔案的接收單位,這個名稱有可能是和上面說的報到證的單位名稱一致,也可能不一致,不一致的情況有2種,一是單位委託的人才機構來接收和存放檔案,二是單位的上級部門來接收檔案。
(4)“檔案轉寄單位地址”是接收檔案的單位地址,要求具體到門牌號。
(4)“戶口遷移地址”,這一欄也非常重要,就業中心按照這個地址提供給學校的保衛處,由保衛處給畢業生列印戶口遷移證,一旦填寫錯誤就會造成畢業生到單位落不下戶口,所以畢業生一定要和用人單位逐字的核對,一定要確保所填地址準確無誤,可以落戶。
2016屆北京地區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本科、碩博填寫模板)
個人資訊 | 姓 名 | ※※※ | 性 別 | ※ | 民 族 | ※ |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 ||||||||
政治面貌 | 黨員/預備黨員 /團員/群眾 | 出生日期 | ※※※ | 健康狀況 | 良好 | ||||||||||
畢業學校 | 中國農業大學 | 院 系 | 工學院 | 專 業 | ※※※ | ||||||||||
學 號 | ※※※※※※ | 學 歷 | 按照實際填寫 | 學 制 | 按照實際填寫 | ||||||||||
生源地區 | ※※/省※※/市※※/縣(區) | 畢業時間 | 2016年7月 | ||||||||||||
通訊地址 | 填寫詳細地址 | 郵政編碼 | ※※※ | ||||||||||||
聯絡電話 | 固定電話:有效電話手機:有效的畢業生本人手機號 | 電子郵箱 | 有效郵箱 | ||||||||||||
獎懲情況 | 如實情況填寫 | ||||||||||||||
社會實踐 | 如實情況填寫 | ||||||||||||||
特長及能力 | 如實情況填寫 | ||||||||||||||
學校推薦意見 | 畢業生培養方式 | 已填 | 就業範圍 | 已填 | |||||||||||
院(系、所)意見 同意 (公章)已蓋 年 月 日 |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以上表格內容填寫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公章)已蓋 年 月日 | ||||||||||||||
學校就業部門名稱 | 已填 | 聯絡人 | 已填 | 聯絡電話 | 已填 | 傳真 | 已填 | ||||||||
備註 | 1. 持此推薦表的畢業生應為國家統一招生錄取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 2. 此表每名畢業生一份,經培養單位校級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紅章)有效(影印無效)。 3. 請用人單位於 月 日前將回執返回學校(培養單位)。 4. 其他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印刷 | ||||||||||||||
畢業生基本情況 (由畢業生填寫) | 姓名 | ※※※ | 性別 | ※ | 民族 | ※ | 出生日期 | ※※ | |||||
政治面貌 | 黨員/預備黨員 /團員/群眾 | 健康狀況 | 良好 | 身份證號 | ※※※※※※※※ | ||||||||
畢業學校 | 中國農業大學 | 院(系) | 工學院 | 專業 | ※※※※※※※※ | ||||||||
學號 | ※※※※※※※※ | 培養方式 | 統招統分 | 學歷 | 本科 | 學制 | 四年 | ||||||
生源地區 | ※※/省※※/市※※/縣(區) | 畢業時間 | 2016年7月 | ||||||||||
家庭地址 | 填寫詳細地址 | 家庭電話 | 有效電話 | ||||||||||
電子郵箱 | 有效郵箱 | 電話/手機 | 有效的畢業生本人手機號 | ||||||||||
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主要是用人單位填寫的) | 單位名稱 | 填簽約單位全稱(此是報到證抬頭,需與單位公章一致,不一致需與單位聯絡確認) | 組織機構程式碼 | ※※※※※※※(必填) | |||||||||
單位隸屬 | ※※※※※ | 經濟型別 | (打勾選擇即可) | ||||||||||
單位地址 | 填寫詳細地址 | 郵政編碼 | ※※※ | ||||||||||
聯絡人 | 負責人 | 聯絡電話 | 有效電話 | 單位傳真 | 有效 | ||||||||
電子郵箱 | 有效聯絡郵箱 | ||||||||||||
單位性質 | (打勾選擇即可) | ||||||||||||
檔案轉寄單位名稱 | 這個很重要,用於派遣檔案 | ||||||||||||
檔案轉寄地址 | 這個很重要,用於派遣檔案 | ||||||||||||
戶口遷移地址 | 這個很重要,用於派遣戶口,地址要具體到派出所,如不清楚要與單位聯絡確認 | ||||||||||||
學校基本情況 | 學校名稱 | 已填 | 聯絡人 | 已填 | 聯絡電話 | 已填 | |||||||
通訊地址 | 已填 | 郵政編碼 | 已填 | ||||||||||
經畢業生(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學校(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約成: 1.甲、乙、丙三方須共同遵守本協議背面所列內容。 2.甲、乙雙方如有其他約定,可本著平等協商、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另附約定,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3.其他約定(如工作地點、工作崗位等,可另附頁說明): 其他協議約定可以加寫在此處(加寫有效) | |||||||||||||
畢業生意見 | 本人同意 簽名 ※※※ ※※年 ※※ 月 ※※ 日 | ||||||||||||
用人單位意見 | 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意見: 此處為單位加蓋公章,應與填寫的單位名稱一致,不一致需與單位聯絡確認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由人事權的單位此欄可略,無人事權的單位請加蓋上級主管部門人士公章或人事代理機構公章)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學校 意見 | 畢業生所在院(系)意見: 已蓋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已蓋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備註: | 1、本協議書限國家統一招生錄取的`普通高等教育非定向本科畢業使用。 2、甲、乙雙方簽署意見後,應在1個月內交送丙方簽署意見,逾期所產生的後果由責任方承擔。 | ||||||||||||
畢業生基本情況 (由畢業生填寫) | 姓名 | ※※※ | 性別 | ※ | 民族 | ※ | 出生日期 | ※※ | ||||
政治面貌 | 黨員/預備黨員 /團員/群眾 | 健康狀況 | 良好 | 身份證號 | ※※※※※※※※ | |||||||
畢業學校 | 中國農業大學 | 院(系) | 工學院 | 專業 | ※※※※※※※※ | |||||||
學號 | ※※※※※※ | 培養方式 | 統招統分 | 學歷 | 研究生 | 學位 | 碩士或博士 | |||||
生源地區 | ※※/省※※/市※※/縣(區) | 學制 | ※※ | 畢業時間 | 2016.7 | |||||||
家庭地址 | 填寫詳細地址 | 家庭電話 | 有效電話 | |||||||||
電子郵箱 | 有效郵箱 | 電話/手機 | 有效的畢業生本人手機號 | |||||||||
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主要是用人單位填寫的) | 單位名稱 | 填簽約單位全稱(此是報到證抬頭,需與單位公章一致,不一致需與單位聯絡確認) | 組織機構程式碼 | ※※※※※※※(必填) | ||||||||
單位隸屬 | ※※※※※ | 經濟型別 | (打勾選擇即可) | |||||||||
單位地址 | 填寫詳細地址 | 郵政編碼 | ※※※ | |||||||||
聯絡人 | 負責人 | 聯絡電話 | 有效電話 | 單位傳真 | 有效 | |||||||
電子郵箱 | 有效聯絡郵箱 | |||||||||||
單位性質 | (打勾選擇即可) | |||||||||||
檔案轉寄單位名稱 | 這個很重要,用於派遣檔案 | |||||||||||
檔案轉寄地址 | 這個很重要,用於派遣檔案 | |||||||||||
戶口遷移地址 | 這個很重要,用於派遣戶口,地址要具體到派出所,如不清楚要與單位聯絡確認 | |||||||||||
培養單位基本情況 | 單位名稱 | 已填 | 聯絡人 | 已填 | 聯絡電話 | 已填 | ||||||
通訊地址 | 已填 | 郵政編碼 | 已填 | |||||||||
經畢業生(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學校(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約成: 1.甲、乙、丙三方須共同遵守本協議背面所列內容。 2.甲、乙雙方如有其他約定,可本著平等協商、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另附約定,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3.其他約定(如工作地點、工作崗位等,可另附頁說明): 其他協議約定可以加寫在此處(加寫有效) | ||||||||||||
畢業生意見 | 本人同意 簽名 ※※※ ※※ 年 ※※ 月 ※※ 日 | |||||||||||
用人單位意見 | 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意見: 此處為單位加蓋公章,應與填寫的單位名稱一致,不一致需與單位聯絡確認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由人事權的單位此欄可略,無人事權的單位請加蓋上級主管部門人士公章或人事代理機構公章)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學校 意見 | 畢業生所在院(系)意見: 已蓋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已蓋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備註: | 1、本協議書限國家統一招生錄取的普通高等教育非定向本科畢業使用。 2、甲、乙雙方簽署意見後,應在1個月內交送丙方簽署意見,逾期所產生的後果由責任方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