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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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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安全生產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為確保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間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1、業務合同(或協議)的名稱:

2、在甲方施工、租賃房屋、承攬加工業務的單位應具有營業執照和有關資質等證件,並將證件和簽訂的合同影印件附在協議後面。

3、協議自業務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務合同履行完畢和乙方撤離甲方區域後終止。

4、乙方人員在業務活動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因管理不善或“三違”工作而發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和火災事故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乙方活動場所、作業現場進行檢查,對違章作業和隱患有權要求整改和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乙方施工單位的現場安全生產、防火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確定一名現場安全負責人,並報甲方安全監察處備案。

7、乙方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築和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安全、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搭設臨時建築,禁止亂堆亂放可燃材料。

8、乙方施工作業用電、安裝電氣裝置、進行電氣焊、氣割作業等,必須由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電工、焊工等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9、乙方施工作業中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高空作業要戴好安全帶和安全帽。

10、在廠區進行明火作業時,應到廠保衛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經同意後方可從事動火作業。

11、乙方在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電力、水源、暖氣、裝置等,或需要甲方有關部門配合時,要按照甲方有關部門的具體規定辦理。

12、在進行地面開挖施工時,要事先與甲方裝置動力部門聯絡,查明地下是否有電纜存在,並經該部門同意後方可施工。

13、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因甲方生產活動影響其作業進度時,應首先向甲方負責合同簽訂的部門報告,在甲方未確定協調方案前,乙方不得繼續擅自施工。

14、乙方在接受和充分理解了上述條款,並且已經採取了有效措施後方可開展業務活動。

15、本協議如有與國家法規相牴觸之處,按國家法規規定執行。

1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業務部門、安全主管部門和乙方各一份。

1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安全生產協議書2

協議編號: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確保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人身、專案、裝置等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與規定,以及雙方簽訂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主合同”)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中安全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範圍和內容:

4、承包形式:

二、承包方應具備的資質和條件

1、提供有關部門核發的符合工程專案要求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或法人授權委託書、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證明等。

2、應提供“外協單位準入證明”原件。

3、應提供專案負責人的“B類人員”安全上崗證原件。

4、應提供專(兼)職安全員的上崗證原件。

5、應提供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原件。

6、自帶的施工機械機具滿足安全施工需要,驗收報告等資料齊全。

7、工程分包隊伍還應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管理目標

分包方在工程專案( )施工期間,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規定,努力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人身死亡事故、無人員重傷事故、無重大機電裝置事故、無重大廠內交通事故、無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無重大生產性火災事故、無重大建(構)築物倒塌、無重大職業衛生傷害事故、無重大衛生防疫事故等。

四、雙方的安全責任

1、發包方的安全責任

1.1遵守《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與規程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1.2 負責對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對承包方專案負責人、專職安監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進行審查。

1.3 對承包自帶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護用具,有權禁止承包方使用,並做退場處理。

1.4 對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前的安全培訓教育和上崗前的體檢工作,教育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相關規定和其他要求,介紹施工作業環境、工程現場存在的施工風險和易發生的事故,並組織進行安全考試。

1.5 負責對承包方負責人、工程安全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

1.6 應建立施工區域責任管理制度,並與責任單位簽訂“安全文明施工區域責任書”,明確相關的考核獎懲細則。

1.7責任單位負責編制清包工程專案的“作業指導書”,作業前組織全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對安全技術交底和施工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業務指導。

1.8 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技術方案的編制情況進行審查,對安全技術交底及施工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現場安全設施不滿足安全需要不允許開工。

1.9 負責完善作業區域的孔洞蓋板、防護欄杆、手扶安全繩等安全防護設施,依照相關約定對區域責任管理單位進行日常監督檢查與考核獎罰。

1.10 監督責任單位落實“工作許可”規定,無技術措施、無安全交底的情況下嚴禁施工。

1.11 不得對承包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約定的合理工期。

1.12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等。

1.13 協調與解決施工生產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監督落實整改措施,做到複查閉環管理。

1.14 傳達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情況,及時通報相關的安全工作資訊。

1.15 建立和完善現場應急搶援體系,組織開展專項培訓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

1.16 對施工生產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對“三違”現象進行糾查,並依據相關規定進行獎懲。

1.17 對不服從安全管理、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的承包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責令停工整頓,或解除工程合同。

1.18 在發生人身死亡、重傷事故時,組織進行現場救援,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與上報,並按照制度、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扣除安全保證金。

2、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2.1承包方必須服從專案部、分管單位(專業分公司)的管理、指導和監督,並全面遵守在承發包合同中及現場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2.2 承包方的專案經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對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和本協議有關條款的執行負全面責任。

2.3 對入場所有人員上報專案部、提供身份證件,對施工過程中入場、更換的人員必須及時上報。

2.4 提供本單位的施工資質等資料,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取得資格證書,並對這些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5自帶的施工機械機具滿足安全規定,相關資料儲存齊全,入場前將自帶的施工機械和機具清單上報發包方,並接受發包方的現場檢驗和資料審查。

2.6 組織進行作業人員上崗前的身體健康檢查,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嚴禁錄用老弱病殘、患有職業禁忌症者及童工。

2.7接受發包方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調整施工人員時必須履行手續徵得發包方的同意,新入廠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教育和書面考試合格,不得安排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

2.8 為施工人員配置合格的勞保防護用品用具,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

2.9 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方案的編審批規定,組織做好安全技術措施書面交底工作,做好作業環境條件的檢查與確認,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10 嚴格落實發包方的“工作許可”規定,做到無技術措施、無安排交底不得安排施工。

2.11負責本單位安全施工責任區域內的安全設施的設定與維護,按照相關約定接受發包方的考核與獎懲。

2.12協調與解決施工生產中出現的問題,認真落實整改措施,認真履行本單位負有的安全管理職責。

2.13 加強現場施工安全管理,確保本單位責任區域的作業環境滿足相關規定,安全設施投入及時,安全警示標識明顯。

2.14參加發包方組織進行的應急搶險培訓活動,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體系。

2.15 有權拒絕發包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和檢舉。

2.16 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並報告發包方的相關人員,緊急情況時可以組織施工人員撤離作業區域。

2.17 加強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嚴禁將工程非法轉包或違規分包。

2.18服從發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管理

1、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承包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方責任造成發包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承包方應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並按國務院及地方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的一小時內及時報告發包方、承包方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

2、承包方的車輛在現場發生意外,造成發包方或其它單位的財產損失或人員傷害等,應依法承擔相關的賠償、治療等責任。

3、如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發包方人員傷害或其它損失時,承包方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4、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發包方或第三方承擔責任的,均應由承包方全部承擔。

5、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施工中,因承包方責任或承包方施工人員違章行為造成的人身和裝置事故,承包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承包方必須配合發包方進行事故的調查和分析,相關的事故報告由承包方填報。如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發包方人員傷害、裝置損壞等,發包方有權進行索賠。

7、工程最終結算前必須確認雙方無遺留勞動安全糾紛。

六、檢查考核

1、為保證本協議的貫徹執行,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5萬--20萬元,或管理費的30%作為安全保證金。此保證金作為對違反本協議的違約金和賠償用款,不足時由乙方補齊,節餘款退給乙方。

2、事故考核標準

2.1 發生輕傷事故時,扣除安全保證金的10%。

2.2 發生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傷害事故或重大衛生防疫事故時(非自身管理責任的意外情況除外),扣除安全保證金的`30%。

2.3 發生重傷事故一人或一次輕傷三人及以上時,扣除安全保證金的50%。

2.4 發生死亡事故一人或一次重傷二人以上(含二人)時,扣除安全保證金的100%。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2、本協議為主合同的附件,本協議構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發包方的經營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分別儲存一份。

八、協議生效與終止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本協議從開工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監督執行,竣工驗收後自行終止。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協議的約定,違反安全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對發包方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頓拒不執行的,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發包方(簽章): 承包方(簽章):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外協工程地質施工專案現場的正常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員、生產設施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以施工為單位,明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職責是: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護知識的學習,並做好記錄,掌握安全生產技能,對生產過程中的一切安全問題負責。

二、施工單位必須設定安全生產專(兼)職人員,負責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防範工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糾正、整改,並做好安全工作日誌。

三、施工工長必須做好人員、機具裝置的安全防範工作,並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

四、施工用車輛及駕乘人員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隨時檢查、保養好車輛,車況不好不準出車,嚴禁貨車車廂載人。

五、施工單位加強人員管理,協調好與當地政府、群眾的關係,避免打架鬥毆現象的發生;同時做好財物的保管維護工作,避免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損失。

六、施工作業中,要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和使用合符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施工環境的保護工作,嚴禁生活垃圾亂丟、亂扔、鑽機周圍的油、水汙染環境。並注意個人衛生。

七、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地在野外專案部的統一協調、安全管理下,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並做好防雷暴、通風瓦斯工作.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盜、防中暑和有害氣體噴出等工作,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

八、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應參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和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甲方不負任何安全責任。

九、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人事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十、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便檢查考核。

甲方:

乙方:

日期:

安全生產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深入開展“平安市場”建立活動工作方案》有關精神,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雙方訂立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甲方職責:

1、進行安全工作檢查、監督、管理、協調,發現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乙方如拒絕整改,甲方有權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2、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及時告知乙方停止違法行為,並及時向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消防部門、質量技監部門報告。

乙方職責:

1、加強租賃場所(地)內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甲方及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落實到位,如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徹底或拒絕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2、必須自覺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營場所(地)內的消防器材必須配齊並保持有效。

3、應經常性的對經營場所(地)進行安全自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涉及甲方的隱患要及時溝通共同整改。

4、對經營場所(地)內發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時告知甲方,不得隱瞞。

5、對室內固定的電源線路,嚴禁私自更改或違章搭接,對必須更改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得到甲方同意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實施。若私自接線,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拆除,有權拉閘停止供電。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安全生產協議書5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甲方委託擔任工程現場負責人,全權負責該合同的施工生產、安全等一切事務,並承擔全部責任。

二、基本規定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部門的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乙方還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業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核辦法、安全管理協議,從事生產。

2、乙方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僱主責任保險,由乙方負責繳納辦理,併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勞動用工登記及年審。

3、雙方共同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教育,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化解糾紛矛盾,確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產總值的上交管理費(含稅費)給甲方。

三、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職責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培訓考試合格後,取得安監部門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培訓辦證由乙方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影印件、教育培訓情況必須報甲方備案。

2、爆破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領退、運輸、使用爆破器材。若違反爆破器材管理規定,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3、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損壞生產、安全設施等違章行為,按照甲方《安全生產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開展“三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5、每日作業前,必須進行崗前會議和班前會議,並有記錄。

6、必須提取足額的安全費用(原則上不低於工程總造價的2%),並作出安全費用計劃,制定並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和落實情況報甲方備案。

7、必須加強對作業人員和家屬進行用火用電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規範用電,配備消防器材,避免用電事故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足量地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督促檢查佩帶和使用情況。必須按照規定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如發現出現職業病,乙方必須積極給予治療並承擔相應費用。

9、配備專職安全員從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於安全隱患,發現一起,整改一起。專案負責人要開展日常的安全自檢自查,每週下井檢查不得少於2次。

10、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實行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檢查、有獎罰,調動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

11、加強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加強特種裝置、危險物品和危險源的管理。

(二)、乙方權利

對業主提出的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作業指令,應當拒絕。發現危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必須停止作業或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並及時撤離現場。

四、事故處理

1、乙方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凡因生產事故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包括經濟和法律責任)。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人員如發生安全事故,甲乙雙方要積極配合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同時成立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做好善後工作,並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並邀請業主參加,聽取其意見和建議,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頻發,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清退。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江西創興建業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