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協議
註冊商標權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商標權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名稱) 註冊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註冊商標名稱: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並由甲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註冊證號: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
五、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甲方保證是上述註冊商標的所有人,並保證不存在屬於甲方所有的、與上述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相近似的註冊商標及使用但未註冊商標。
七、商標權轉讓後,乙方的許可權: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範圍:中國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在本協議生效後,且辦妥商標轉讓變更註冊手續後,該商標權正式轉歸乙方。
十、商標轉讓協議生效後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在商標權轉讓協議生效後,辦理變更註冊人的手續,變更註冊人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一、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乙方在協議期內及協議期後,不得洩露甲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祕密與商業祕密。
十二、甲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並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在上述轉讓註冊商標上不存在質押、許可使用等他項權利的存在。
十三、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達到許可權計算共________萬元;
2.付款方式及時間:本協議簽訂時,由乙方支付轉讓費的` %(即人民幣 元),商標轉讓變更註冊手續完成後,乙方成為上述商標的註冊商標權人後,由乙方支付轉讓費的 %(即人民幣 元)。
十四、甲方保證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註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生產、銷售及提供服務等與乙方相競爭的活動。
十五、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違反協議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甲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並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協議。
十六、協議糾紛的解決方式: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准的,本協議自然失效;甲方應當將所收取的乙方交付的轉讓費退還乙方。
轉讓方: 受讓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協議簽訂地點: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