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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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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計劃

天津科技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15年我校招收碩士研究生人數以國家下達計劃為準(約1000人),分為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型兩大類別。各專業(含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的招生人數採取學校巨集觀控制,根據生源情況相互調劑的原則,並均可招收委託培養研究生。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准報考委託培養碩士生。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招生專業請見“天津科技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報考我校全日制專業學位“工程碩士”和“藝術碩士”的考生的報考條件詳見(一)。

要求考生參加全國統一入學考試。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要求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

我校所有專業均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研究生,歡迎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資訊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為準。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具體辦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 理機構公佈。考生須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5年碩士研究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

1. 網上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報考點選擇

報考我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業設計、設計藝術學、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網上報名須選擇天津科技大學考點(程式碼:1233);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3.報名流程:

考生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

2015年天津市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首次試點實行網上支付報考費,請考生按照要求繳納費用。

4.網上報名填寫報考資訊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資訊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按目錄上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資訊,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5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5.報名期間教育部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7.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資訊。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絡。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1.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我校報考點現場報名確認地點請關注校園網通知。選擇非本校考點的考生請關注所選考點具體通知。

3.現場確認程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如發現偽造證件時將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資訊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四、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資訊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資訊,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將按規定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後,再准予考試。

五、初試

(一)2013年12月25日-2015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5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國語

1月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5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

全國聯考科目為數學(農)、化學(農)、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六、複試

複試前我校將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按照教育部檔案規定,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複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以及複試辦法等相關資訊請關注我校校園網通知。

七、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複試階段組織進行,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體檢要求。

八、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生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新生報到後,招生單位應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九、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其他

(一)按照國家統一政策,從2015年秋季學期起,我校所有專業均實行收費制度,並面向招生計劃內除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專業以外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託培養、檔案不到校的定向培養)學生設立助學金,用於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為了鼓勵研究生在校期間勤奮學習,全面發展,並保證研究生的生活需要,我校設立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研究生。面向生活比較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及助管、助研、助教崗位,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二)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三)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四)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十一、聯絡方式

地 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天津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00222

聯絡人:劉少華 姜金生 諮詢電話:(022)—60602018、60273302、60600124(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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