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研究生積極參加國際學術交流,及時瞭解國際學科前沿研究動態,拓寬學術視野,培養研究生的國際交流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培養質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暨南大學2016年第三批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專案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一、本通知中的國際學術會議是指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舉辦的具有重要學術影響的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
二、申請物件與條件
(一)申請人須為我校學制內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優秀碩士研究生,定向或委託培養研究生除外。
(二)申請人應身心健康,並具有良好的政治覺悟。
(三)申請人應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外語交流能力。
(四)申請人須就其提交的學術論文獲會議主辦方的正式錄用通知或邀請函,且以第一作者署名(若為第二作者,則第一作者應為其導師)並以暨南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被邀請作會議報告者優先資助。
(五)原則上每位研究生在讀期間只能獲得一次該專案資助。
三、經費資助
(一)資助經費主要用於參加會議的交通費、住宿費、簽證費和會議註冊費。學校根據會議舉辦地點設定以下資助額度(單位:萬元人民幣):
會議地點 | 美洲、歐洲、非洲、大洋洲 | 亞洲 | 臺灣 | 香港、澳門 |
資助額度 | 1.5 | 1.0 | 0.8 | 0.5 |
(二)研究生提交國際學術會議結項報告及相關材料,由研究生院稽核通過後,資助金將一次性發放給研究生本人。
(三)獲批資助的研究生若因故未能成行或放棄資助資格,應及時書面報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備案。
四、申請與稽核程式
(一)申請人應在會議召開前兩個月嚮導師提出申請,填
寫《暨南大學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表》。
(二)導師與所在學院對申請人材料進行稽核並報送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若多人同時申請參加同一國際學術會議,還需同時提交擬同意資助名單排序表。
(三)研究生院最後審定資助名單,並定期公示、公佈。
(四)申請人提出申請時須同時附報以下材料:
1.論文錄用函或大會邀請函(含會議名稱、會議時間與地點、錄用文章題目與作者、發言情況、組委會簽名等基本資訊);
2.擬發表論文全文或摘要;
3.會議有關背景資料;
4.外語水平證明。
五、相關要求
(一)研究生導師與學院應全程掌握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情況,與研究生保持聯絡暢通,出國前對研究生加強外事紀律與安全教育。
(二)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研究生應自覺遵守外事紀律,按期與會並按期返校,在會議期間積極宣傳暨南大學的辦學特色與辦學情況。
(三)研究生回校後須在導師安排下作一場學術報告,與團隊或同學分享此行收穫。
(四)研究生回校兩週內,向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暨南大學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結項報告;
2.護照首頁及標有出入境日期頁面的影印件;
3.會議日程安排影印件(含有本人發言或報展的日程頁);
4.機票與登機牌原件;
5.參會情景照片若干張(電子版傳送至);
6.回校後所作學術報告的電子版材料傳送至。
(五)參加國際會議的研究生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其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六、材料報送
請各培養單位嚴格按以下要求報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1.報送材料:
《暨南大學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表》(附件1)及申報材料一式1份、學院彙總表(附件2)一式1份,彙總表的電子版同時傳送至。
2.報送時間:2016年10月28日(週五)上午10:00-11:30
3.報送地點:研究生院436室。
聯絡人:楊棟,電話:3821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