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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醫藥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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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醫藥大學位於河南省鄭州市,是一所以中醫藥學科發展為特色,醫、理、管、工、文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綜合性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河南中醫藥大學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河南中醫藥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 9 月 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第5條我校對同等學力人員報考的要求。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且符合第5條我校對同等學力人員報考的要求。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報考臨床類專業需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或助理執業醫師資格證滿兩年。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7)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且符合第5條我校對同等學力人員報考的要求。

5.我校對同等學力人員報考的要求:報考臨床類專業必須取得相應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證或取得助理執業醫師資格證滿兩年,網上報名在備用資訊、備用資訊1填寫相應內容。

我校臨床類專業界定:

100506 中醫內科學

100507 中醫外科學

100508 中醫骨傷科學

100509 中醫婦科學

100510 中醫兒科學

100511 中醫五官科學

100512 鍼灸推拿學

100602 中西醫結合臨床 105701 中醫內科學

105702 中醫外科學

105703 中醫骨傷科學

105704 中醫婦科學

105705 中醫兒科學

105706 中醫五官科學

105707 鍼灸推拿學

105709 中西醫結合臨床

100201 內科學

100207 影像醫學與核醫學

100208 臨床檢驗診斷學

100210 外科學

100215 康復醫學與理療學

我校2017年全日制各專業均接收推免生

(不含洛陽研究生培養工作部)。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7年碩士研究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預報名: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報名: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

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2.報名流程:

考生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

// ,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相關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

3.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專業的一個方向。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我校各專業的生源缺額資訊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資訊,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7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複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陝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6)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8)現役軍人報考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資訊。不明之處應事先與解放軍和招生單位聯絡。

(9)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1.現場確認時間:

請注意各報名點公佈現場確認時間,現場確認將於2016年11月10日前完成,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在錄取當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資訊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資訊和是否符合我校報考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請各位考生認真閱讀我校2017年招生特別說明,避免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被拒絕報考。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於2016年11月13日前向我校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提供報告者不準予考試。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五、初試

(一)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特別提示:下載准考證後請各位考生及時將准考證電子版妥善備份(可採取優盤備份、電子郵箱備份、網盤備份等形式),我校在複試及錄取期間需使用初試准考證。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時間及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其他自命題科目詳見我校2017年碩士招生目錄。全國統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六)初試的組織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關檔案執行。

(七)考生初試成績由我校在網站公佈。

 六、複試

(一)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根據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複試。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複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考生在複試前需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能按時提供者,不予複試。

(三)複試名單、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由我校自定。詳細複試辦法和程式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佈。全部複試工作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資訊為準)報考的考生,複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具體科目詳見覆試通知。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六)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分院系劃定複試分數線。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並公佈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七)複試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複試,具體比例由我校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情況確定。

 七、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式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並公佈。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我校自主確定並公佈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教育部劃定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作為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基本成績要求。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複試階段組織進行,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1、考生需在複試前提供《政審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4、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後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5、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型別。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新生報到後,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招生工作中,我校未委託任何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我校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均不允許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我校不向任何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如有發現上述違規行為,請及時向我校研究生處和校紀委反映。

 十二、 資訊公開公示

我校在教育部建立“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資訊公開平臺”(網址)和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同時公開相關資訊。

 十三、其他

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