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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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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為特色和優勢,兼有文學、史學、哲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多學科的“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中國政法大學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中國政法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法治建設,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招生專業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可招收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其他專業均只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各專業擬招生人數詳見招生專業目錄(附錄1)。招生人數僅供報考時參考,錄取時將根據教育部最終下達招生計劃,綜合考慮學校生源狀況和發展需要,適當調整。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有2篇在公開刊物上發表的所報考學科文章。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名前須取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獲國(境)外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須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二)報考部分專業和單獨考試的特別要求

1.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後工作3年以上(含3年)(從畢業後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者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工作5年以上(含5年),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或者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含2年)。

4.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為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且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報考專業僅限: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方向)。

5.報考西藏單獨考試(又稱“援藏計劃”)的考生,須符合西藏自治區組織部有關檔案規定的報考條件。報考專業僅限:法學院法與經濟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學,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訴訟法學。

(三)其他

1.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一)、(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要求。其他報考資格及名額等以教育部相關通知為準。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一)、(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要求,並有《入伍批准書》、《退出現役證》、《義務兵退出現役登記表》(或《士官退出現役登記表》)。招生計劃20名。

3.部分學院或專業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請檢視專業目錄中“備註”。

4.接收推免生條件、報名程式、複試及錄取等詳見《關於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生申請攻讀碩士研究生的通知》。考生應仔細閱讀我校的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後再進行網上報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報名流程

網上報名前,請仔細閱讀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相關通知公告,並如實、認真填寫本人報名資訊。由於不按公告要求報名、不符合報考條件、誤填報考資訊、或故意填報虛假資訊等原因,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除推免生外,考生報名流程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其推免生錄取資格。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2.報名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以下簡稱“研招網”)教育網址:公網網址:

3.考點選擇:應屆本科畢業生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考點;單獨考試考生選擇“中國政法大學”考點;“援藏計劃”考生選擇西藏教育考試院指定的考點。其他考生(含MBA、MPA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考點。考生須到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及參加考試。

(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後,考生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前往所選報考點進行現場照相、確認報名資訊。

1.時間及地點:以考生所選考點通知或公告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須攜帶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截至初試考試日期仍有效)、學歷證書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要求每學期均註冊)、網上報名編號、所選考點要求攜帶的其他材料。

3.未通過網上學歷(或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須提供學歷(或學籍)認證報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考生須攜帶《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影印件;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在現場確認時須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4.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資訊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注意事項

1.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網上報名時須在備註中註明“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僅限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享受此政策。

2.在職人員:報名時不必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與工作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導致考生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3.報考我校的考生報名前還須檢視《網上報名公告》、選擇我校作為考點的考生報名前須檢視《中國政法大學考點報名公告》(網報前釋出)。

4.我校重要通知將在網站釋出的同時,輔以手機簡訊提示,請務必填寫正確手機號碼並保持手機暢通(考試時間除外)。

 五、資格審查與准考證發放

我校在報名、複試、錄取及入學等各階段將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多次嚴格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錄取資格或學籍。考生可在初試前規定的時間內上教育部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

六、考試(初試、複試、調劑複試)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進行。我校初試和複試的自命題考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書目,只提供命題範圍。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2.初試地點:詳見所選考點的通知公告。

3.考試大綱、命題範圍:

(1)全國統考科目(政治、英語等)和全國聯考科目(管理類聯考、法碩聯考業務課等)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2)我校自命題科目(含單獨考試、援藏計劃)的命題範圍見附錄2。

(3)“單獨考試”科目:111單獨考試思想政治理論、261單獨考試英語、兩門業務課為所報考專業的考試科目;“援藏計劃”科目:111單獨考試思想政治理論、261單獨考試英語、790基礎課、890專業基礎課。

(二)複試

學校依據教育部劃定的複試分數線基本要求和錄取政策,結合本年度招生計劃和考生初試成績,確定進入複試的總分、單科分數要求。我校採用差額複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複試將對考生專業知識、綜合能力和外國語聽說水平等進行考核。複試命題範圍見附錄3。複試具體要求詳見《複試工作辦法》(複試前另行釋出)。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含高職高專學歷畢業生、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參加複試時,加試(筆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在複試前另行通知。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三)調劑複試

初試成績公佈後,未能參加第一志願學校(或專業)複試或複試未錄取的考生,如符合調劑要求,可通過教育部研招網調劑系統申請調劑複試。

(四)考風考紀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於考試作弊構成犯罪者,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相關規定,依法受到嚴厲懲處。我校對初試或複試中作弊的考生還將給予如下處理:將考生的有關情況及《考試違紀處理決定書》寄送考生學習或工作單位,並建議存入考生個人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就業或工作調動的重要參考依據;從下一年度起,連續3年禁止報考我校各類研究生。

 七、健康檢查

考生體檢工作在複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八、錄取

根據考生所報考第一志願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複試成績或專業課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但單科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學習方式、就業方式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碩士生在學期間,學校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碩士生在學期間,學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費用自理。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型別。定向就業碩士生入學前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合同,人事檔案和戶口均不能轉入我校,畢業後按定向合同就業,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非定向就業碩士生入學前必須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自願選擇是否將戶口遷入我校,畢業後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定向就業生學習期間,由於定向單位變更、撤銷、合併等原因,導致畢業後不能接收的情況,由該生自行與單位協商解決或自謀職業,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

網上報名時,考生必須明確選擇學習方式和就業方式,報名後不得更改,複試後按照報名資訊錄取。注意事項:

1.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生,就業方式僅限“定向就業”;報考全日制碩士生,可以選擇“定向就業”或“非定向就業”,考生報名時任選。

2.推薦免試生、少數民族骨幹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援藏計劃、單獨考試僅招收全日制碩士生,不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生。

 十、學制

全日制碩士生基本學制為3年,工商管理、法律(法學)、社會工作、翻譯等 4個專業學位的學制為 2年。非全日制碩士生中,工商管理學制 2年,公共管理學制3年、法律(非法學)學制3年。

 十一、學費、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

(一)學費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從2014年起,碩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以下學費標準均為人民幣。如遇國家或學校相關政策調整,按照新收費標準執行。

1.學術型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生8千元/年,定向就業生1.2萬元/年。

2.專業學位研究生(全日制):

法律碩士(中歐法學院法碩專業除外):1.5萬元/年。

公共管理(MPA):共3萬元,分2次交清。

工商管理(MBA):詳見MBA網站(網址:)。

社會工作:1.5萬元/年。

翻譯碩士(MTI):4萬元/年。

3.中歐法學院各專業(全日制,含法律碩士):23500/年。

4.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法律碩士:1.5萬元/年。

公共管理(MPA):共3.5萬元。

工商管理(MBA):詳見MBA網站(網址:)。

(二)獎助學金

學校根據有關規定,為全日制碩士生提供助學金、獎學金等。非全日制碩士生均不享受助學金、獎學金等。(以下均指全日制碩士生。)

1.新生獎學金:全日制碩士一年級新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翻譯專業碩士除外),成績優秀的可以獲得“新生獎學金”。獎學金覆蓋比例為70%左右。除中歐法學院外,新生獎學金金額均與首年學費等額。(中歐法學院獎學金金額由學院另行規定,詳情可查詢中歐法學院網站。)

2.全日制在校碩士生可根據學習成績和綜合表現參評學業獎學金。

3.人事檔案不調入我校的“定向就業”碩士生,不享受獎學金。

4.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的非在職考生可參評獎學金。

、MPA和中歐法學院碩士研究生獎學金辦法由培養單位另行制定。

6.學校設定助教、助研和助管等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通過勤工助學來獲得生活補貼

7.有關獎助學金的詳細資訊,請查詢學生工作部網站“研究生工作”欄目()或研究生院網站“獎助學金工作”欄目()。

(三)助學貸款

請查詢學生工作部網站“資助管理”欄目()。

十二、畢業和學位授予

學習期滿,符合我校碩士究生畢業條件、碩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註明學習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三、資訊釋出和其他事項

(一)招生資訊釋出網站及微信公眾號

我校釋出各類研究生招生資訊及相關通知的網站為“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主頁,網址:。微信公眾號“zgzfdx_yjszs”。

(二)各招生學院網站

見學校主頁“組織機構”,網址:。

(三)有關材料發放

初試成績、複試通知、複試成績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佈,不寄發書面通知;錄取通知書由校研招辦負責寄發。

(四)禁辦考研輔導班

學校嚴禁校內各單位和個人舉辦、或與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聯合舉辦任何形式的碩士研究生考研輔導班,嚴禁組織或參與考研輔導書和輔導資料的編寫工作,嚴禁本校在職教師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考研輔導活動。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五)招生政策調整

如果國家在本招生年度調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臺新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時予以公佈。

(六)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研究生基礎培訓

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骨幹計劃新生,先到北京郵電大學基礎培訓基地集中進行一年基礎強化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我校學習。(達到我校普通統考生複試分數線及複試錄取要求的考生,可申請免除基礎強化培訓直接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

(七)國防生和現役軍人

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按軍隊相關部門規定辦理。

(八)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中國政法大學研招辦

辦公地點:西土城路25號舊1號辦公樓304室(學院路校區)

郵政編碼:100088

聯絡電話:010-58908070/71

圖文傳真:010-58908074/71

電子信箱:

官方網站:

微信公眾號:zgzfdx_yjs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