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學習教育>選院校>

山東科技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文思屋 人氣:2.89W
山東科技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山東科技大學(Shand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簡稱山科,建校於1951年,在濟南、青島、泰安三地辦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山東科技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於2016年山東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六條 學校程式碼:10424。
  第七條 辦學層次及型別: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九條 學校在青島、泰安、濟南三地辦學,主校區在青島。
  第十條 就學地點:綜合評價錄取的學生在青島校區就讀。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委(監察處)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學校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內夏季大學聯考生源,總計劃數為180人,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如下表:
科類招生專業計劃數
文科類法學30
日語30
韓語30
理科類測繪工程30
數學與應用數學30
應用物理學30
  第十五條 報名條件:
  具有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外語語種須為英語,學生思想品德、社會實踐表現良好,高中三年參加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社群服務和1周社會實踐,並完成15學分的研究性學習,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學業水平考試10門科目全為A等;
  2.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6門A(含)以上,其餘為B(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某一學科領域有特長並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含)以上者。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積極參加科技創新活動並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含)以上獎勵者。
  (3)語言文學特長類:在語言、文學方面有興趣和專長並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含)以上者。
  (4)藝術體育類特長類:藝術類需要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並獲得三級(含)以上證書等;體育類需要高中階段在山東省中學生運動會、山東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前3名(限個人專案),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限個人專案)等。
  (5)具有突出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並獲得過相關重要成果(須提供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按時登入陽光大學聯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進行報名。
  2.申請材料:
  (1)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報名表(由報名系統自動生成);
  (2)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3)身份證影印件;
  (4)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影印件;
  (5)關於社群服務、社會實踐、研究性學習等方面經歷及其表現的客觀記錄以及相關佐證材料;
  (6)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選修課程學習情況記錄;
  (7)個人陳述,須由本人親筆撰寫,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以內(要求手寫)。
  3.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大小,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郵寄: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前灣港路579號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絡電話:0532-86057077,郵編:266590。為確保材料寄送安全,只接受EMS郵政特快專遞,不接受其他快遞公司寄送,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申請材料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
  第五章 選拔程式和錄取辦法
  第十七條 選拔程式:
  1.學校初審:學校組織相關學科專家稽核考生報名材料,根據考生特長、創新潛質、專業特點等,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並在我校招生資訊網公佈。
  2.學校考核:考核方式為面試。
  (1)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按文科類、理科類兩大類分組進行。根據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分類別確定入圍學生名單。
  (2)面試分組和試題現場抽籤隨機確定。
  (3)入圍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網進行公示,並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第十八條 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16年大學聯考報名和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大學聯考投檔成績不低於山東省本科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
  2.對進檔考生,按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由統一大學聯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校考核成績三部分組成,其中統一大學聯考成績佔6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佔20%、學校考核成績佔20%。
  若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學校考核成績、統一大學聯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3.考生志願填報納入山東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報我校,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我校公佈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專業範圍內,文理不得跨科類填報。
  4.專業安排辦法:對進檔考生,在專業安排上,按專業志願分數級差進行錄取。即第一至第二專業志願、第二至第三專業志願,分別扣減級差3分、2分,第三至以後專業志願,不再扣減專業級差分。對部分缺額專業,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對無法滿足本人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5.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6.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2016年5月30日上午9:00至6月5日下午16:00;
  2.材料郵寄:從報名時起至6月8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3.學校初審:6月6日至6月12日;
  4.學校考核:6月19日(具體以考生准考證通知為準);
  5.結果查詢:6月24日起。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其他注意事項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相關資訊。
  第二十二條 聯絡方式:
  諮詢電話:0532-86057077
  招生監督電話:0532-86057195
  學校網址:
  招生資訊網網址:
  郵箱地址:
  通訊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前灣港路579號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66590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