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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成人大學聯考考試報名規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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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錄取照顧政策

2016年四川成人大學聯考考試報名規定(2)

1.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考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推薦,經省教育考試院稽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

(1)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2)獲得省級政府(黨委)、國務院部委、全國工、青、婦組織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等稱號及科技進步獎獲得者。

2.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考條件,獲得市、州及其以上政府(黨委)、國務院部委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授予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勞動模範”等稱號和省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特級教師”稱號的各級各類學校在職教師,經考生申請,所在單位推薦,縣級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查,省教育考試院稽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

3.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考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推薦,省體育局認定並出具運動成績證明,經省教育考試院稽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

(1)奧運會、世界盃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專案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專案前六名獲得者;

(2)亞運會、亞洲盃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專案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專案前三名獲得者;

(3)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專案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專案冠軍獲得者。

符合上述1、2、3條規定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需填寫《四川省2016年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申請表》或《四川省2016年優秀教師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申請表》一式兩份,由所在單位簽署推薦意見(優秀教師還須經縣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查並簽署意見),同時交驗獲獎證書原件並附影印件;申請免試的優秀運動員考生還要填寫《四川省2016年優秀運動員報考成人高校運動成績認定表》,經所在單位簽章後,附獲獎證書影印件(經單位簽章確認)報省體育局認定,省體育局認定簽章後於9月23日前送省教育考試院。

4.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專案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以及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專案考核合格證,經本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稽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就讀成人高校專升本。

5.運動健將和武術專案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錄取時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錄取時加30分投檔。

符合該項照顧條件的運動員考生,在報名時須填寫《四川省2016年優秀運動員報考成人高校運動成績認定表》,經所在單位簽章後,附相應證書影印件(經單位蓋章確認)送省體育局認定,省體育局認定簽章後於9月23日前送省教育考試院。

6.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加20分投檔:

(1)獲市、州及其以上政府(黨委),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見附件4)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模範(先進)教師、模範(優秀)黨員稱號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工、青、婦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獲得者;

(3)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幹警榮立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事業單位(附件5)獲得單位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齡在25週歲(1992年2月底前出生)以上者。

7.攀枝花市東區、西區的考生錄取時加15分投檔。

8.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加10分投檔:

(1)縣(市、區)政府(黨委),市、州局級系統和工、青、婦組織表彰的先進、模範工作者;

(2)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

符合該項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交驗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

同時符合上述5、6、7、8條款中的多項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加分分值最高的一項照顧。

9.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招生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五)各成人高校應嚴格按計劃錄取新生,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六)錄取工作定於12月進行,具體時間另文通知。

七、資訊公開公示

招生機構和有關高校按教育部有關要求,建立責任明晰、規範有效的高校招生資訊公開制度,分別公開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式、錄取結果、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複查結果等相關資訊。

可享受錄取照顧的考生資訊均由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資訊包括姓名、考生號、性別、所在單位、享受照顧政策類別。公示的資訊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

省教育考試院和有關高校在公示有關資訊的同時,建立網路、電話、信函三位一體的舉報申訴工作平臺,確保對群眾舉報和申訴及時受理、調查、處理和迴應。

八、新生複查

新生入學後,學校要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復查,對其中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取條件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學校應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在開學後一個月內將不合格考生處理結果書面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對專升本新生,必須進行第一學歷複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者,由招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九、招生經費

招生學校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於規範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規定的標準在錄取新生時向省教育考試院繳納招生費。

考生報考所需的一切費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十、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

對違反考試有關規定應予處罰的,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對違反有關規定應予處罰的,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執行。對存在組織作弊、提供作弊的器材或幫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試題、答案、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固定證據,協助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考生的違規事實須記入其成人大學聯考誠信電子檔案。

附件1: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職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後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辦法

附件2: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表

附件3:專科起點升本科招生專業與統一考試科目及考試編碼對照表

附件4:特大型企業

附件5:國防三線企事業單位

附件1:

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

“下基層”服務期滿後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辦法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後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9〕6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招生辦法。

一、招生學校及招生計劃

四川省內具有成人本科高等學歷教育資格且2016年舉辦成人專科起點升本科教育的普通高校和獨立設定的成人高校(以下簡稱成人高校)均可招收我省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和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專案(以下統稱“下基層”)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成人本科教育。

2016年四川省內舉辦成人高校專科起點升本科教育的學校及專業公佈在考生報名的市州招辦網站上。

成人高校在不超過本校上一年本科招生規模20%以內,可根據本校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招生人數,招生計劃由教育部單獨下達。

學生學習方式為業餘學習,在校學習時間一般為兩年半。

二、招生物件

我省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和“下基層”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人員,均可自願報名申請免試就讀我省成人高校專升本。

三、報名

凡符合招生物件條件且自願申請入學的人員,須於2017年1月5日至1月8日在本地市州招辦公佈的網站上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考生報名時要根據工作需要和自己的專長,在符合學校招生報考條件和生源範圍的前提下,根據報名網站公佈的專升本招生學校和專業,選報一個省內學校及專業志願,並於1月9日至11日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和士兵退役證或“下基層”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證件及其影印件在正住戶口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進行報名確認。現場確認時,將驗證考生的基礎資訊,並採集考生的指紋和麵頰特徵資訊。考生核准自己的報名資訊後,縣(市、區)招辦打印出《考生登記表》,交由考生認真校驗並簽名確認。

縣(市、區)招辦按照《四川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考務細則》的規定為考生編定考生號;其中,報名順序號在本縣(市、區)今年已報名的專升本考生報名順序號後依次連續編排。

考生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職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後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申請表》(見附表1,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兩份,同時交驗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和士兵退役證或“下基層”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證件原件並附影印件二份(“下基層”服務專案及合格證頒發部門見附表2)。縣市區招辦初審後,將考生填寫的《申請表》一份、士兵退役證或“下基層”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證件影印件一份和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影印件一份訂成單行材料彙總,由市州招辦收齊後,於2017年1月15日前送交(寄)省教育考試院。

考生報名時須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於規範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規定的標準繳納報名考試費。

各市州招辦將考生報名全部資訊整理、核實完畢後,於2017年1月15日上報省教育考試院。《考生登記表》掃描時間另行通知。

四、錄取

錄取新生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在省招考委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申請免試就讀成人高校專升本考生的報名材料經省教育考試院稽核合格後,投考生報考學校審錄,由學校提出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後形成相應的錄取新生名單,加蓋省招考委錄取專用章,作為考生被成人高校正式錄取的依據,予以備案,同時將錄取新生名冊寄給有關成人高校。

成人高校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填寫新生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後按規定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的,成人高校應對報名考生進行必要的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未被錄取的由省教育考試院調劑到其他成人高校錄取。

五、招生費用

招生學校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於規範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規定的標準在錄取新生時統一向省教育考試院繳納招生費。

附件:四川2016年成人大學聯考報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