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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地方專項計劃徵集志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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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大學和寧夏醫科大學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簡稱地方專項計劃)在平行志願投檔錄取中,由於個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等原因被院校退檔,造成地方專項計劃的計劃空缺,現將空缺的計劃向社會公佈,進行“徵集志願”。有關“徵集志願”填報及投檔的要求公告如下:

寧夏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地方專項計劃徵集志願公告

一、地方專項計劃生源範圍

符合《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關於進一步明確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考生報考條件的通知》(寧招委 [2015] 9號)中的我區地方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規定,即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我區農村戶籍,考生須具有我區連續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參加普通大學聯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計算)以上農村戶籍和我區高中學校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我區當年普通大學聯考考生報考條件(不含限報)、且已經履行年度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手續並稽核合格,方具備報考地方專項計劃資格。

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填報的地方專項計劃徵集志願無效。

二、填報分數條件

我區地方專項計劃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文科519分、理科439分(均包括政策加分,下同),凡符合上述生源範圍規定要求,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區地方專項計劃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本次地方專項計劃“徵集志願”;

已經被錄取考生,不得再填報本次地方專項計劃“徵集志願”。

三、填報時間、地點及辦法

地方專項計劃 “徵集志願”填報時間為:7月23日16:00時至7月24日10:00時止。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填報徵集志願,到規定的截止時間,網上填報志願系統將自動關閉,對符合本次徵集志願報考條件而未按時填報徵集志願的考生,不再補報,責任由考生自負。

符合填報條件的考生可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上下載《寧夏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地方專項計劃及一本預科志願徵集表》(草表),填好後,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憑本人使用者名稱、登入密碼和志願提交校驗碼登入填報本次地方專項計劃徵集志願。填報時請考生認真閱讀《寧夏普通大學聯考考生網上填報志願說明和平行志願解讀》。

四、填報注意事項

有關本次“徵集志願”的院校程式碼、名稱和專業程式碼、名稱、計劃缺額數等詳見“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或到考生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諮詢。

“徵集志願”所列院校的收費標準、專業要求等以《寧夏報考普通高等學校填報志願指南·招生計劃與院校介紹》及院校《招生章程》為準。

五、地方專項計劃“徵集志願”投檔辦法

在地方專項計劃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根據考生的地方專項計劃“徵集志願”,按“平行志願”投檔原則對尚有缺額的地方專項計劃院校進行投檔。

地方專項計劃徵集志願、本科一批少數民族預科班徵集志願同時進行,投檔錄取的順序依次為:地方專項計劃徵集志願投檔錄取,本科一批少數民族預科班徵集志願投檔錄取。

  寧夏教育考試院

  2017年7月23日

附件:

[1] 尚有缺額的院校、專業、計劃數

[2] 寧夏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地方專項計劃及一本預科志願徵集表(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