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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學習心得體會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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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得到了一些心得體會以後,不妨將其寫成一篇心得體會,讓自己銘記於心,這樣我們就可以提高對思維的訓練。到底應如何寫心得體會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駕學習心得體會,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6篇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1

尊敬的老師:

你好,我知錯了,我不該喝酒,我下次再也不敢喝酒了

我這次喝酒原因是這樣的,中午和朋友一起出去吃飯,因為太高興了,也為了比下誰的酒量大,也就吃多了點,那時忘了下午還有課要上,到了下午上課的時候實在是支援不了,就吐了滿地都是,為此我也感到十分的不安,通過老師和領導的教導使我深深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之處,瞭解到我們學生的目的就要好好學習,要和同學比就比成績而不是比酒量,也使我知道作人的原則,在此我再三承認我錯了,我不應該喝酒而影響到自己的學習。

總之我不應該喝酒。

短短這些字,不能表述我對我自己的譴責,更多的責罵,深在我的心理。我錯了,我錯了。但是,浪子回頭金不換。我希望老師能給我改過重新做人的機會。如果能給我改過的機會,我會化悔恨為力量,努力的學習科學知識。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2

尊敬的老師:

我對我所做感到深深的後悔。若是學生之所做影響到了老師您的聲譽,那麼學生叩首泣血,我很對不起您的教導,讓您失望了!

多少年來,您總是教導我們要做一個文明的學生,為的是更好地服務社會,給社會做貢獻,無論厚微,學生都有矢志不渝的精神去做,然而今日之所為,實大使恩師痛心哉!但我今日亦屬有原因,否則我亦不會給自己以及您摸黑。中午放學後,我和同學出去吃飯,請原諒我們的莽撞,我竟喝了酒,而且喝了許多。我只是比較好奇,否則我怎麼會那麼傻呢。在上課的時候竟然吐了,擾亂了課堂秩序,讓老師給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我很後悔我今日所做之一切!

報效祖國,為祖國獻出自己能貢獻的一切,這是學生多年以來的夙志。通宵達旦,雖然我不是老師您最好的學生,但我從來都將您視為我行事,處世的法則,請您不要因為今日之失蹄而對學生另眼相看。在此我發誓,以後若有再犯,任憑處罰!

經過家裡人的教育,同學們的勸說,以及您毫不偏頗的批評,我終於得到了一個很好的啟示,它將在我以後的人生道路上起到重要作用:凡事莫偏激!也請您在以後的學習和生活中,指引我,幫助我,學生將不勝感激啊!

今天晚上我想了很多,中午的蠢事在腦海裡浮現了。我在書桌上用刀刻了兩個字:篤行。這兩個字就好象刻在我心中一般,難以忘記。而且它將是我以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論。不論如何,我都將規範自己的言行,體面自己的作為,為做一個合格的人民公僕做好充分的準備。

敬愛的老師,我不該喝酒,我錯了,我真的知錯了,我真不應該喝酒,我知道我違反校規了,我真的知道我錯了,我真的真的錯了,我以後保證上課時不喝酒!絕對!!!絕對!!!我影響了其他學生的學習,我一定會向同學們道歉的,請老師原諒,我真的真的真的錯了,老師,我以後一定不會再上課時吐了,一定不會!我喝酒會適量!就喝一點點,絕對不會再喝多了,老師,給我的改過的機會吧,我錯了!

在此,我再次對我所做表示深深的後悔與歉意。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3

“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在電視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駕代言人小強給我們的溫馨提示。“莫與人搶道,別跟車賽跑,趕路不差這幾秒。”“超員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歡喜。”這樣一串串有關交通安全的宣傳標語,經常出現在報刊最顯眼的版位上,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每天媒體也對交通安全方面的內容作報道,時刻敲響安全的警鐘。

筆者不會駕車,也對這些類廣告似乎抱著與我無關的態度。但從去年親自經歷酒後駕駛被查,令筆者吸取了終生的教訓。

去年我到一個司機朋友家去竄門,熱情的司機朋友和賢惠的司機夫人擺起了飯菜,上起了酒,於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畢飯飽兩個小時後,司機朋友接到單位領導打來電話,安排他馬上到機場去提貨,臨走時司機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車。於是我坐在副駕的位置上,我們就上路了,剛行駛幾分鐘,有位交警同志為我們行了個禮,司機朋友將車停了下來,交警同志拿著酒精測量儀檢測。檢測結果酒精度超標,交警叫司機朋友把證件交給他登記後,交警就直接將車開到交警隊去了。留給我們只有一張罰款單,上面寫道:“罰款五百元,扣12分,三個月內重新參加滿分考試” 。那次酒駕,我站在人情的份額上給司機朋友捐了幾百元,作為小小的同情補助。但那次酒駕的教訓在我心中永遠留下遷悔的陰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個人茶前飯後的話題。然而,很多關於車禍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於司機酒後駕車釀出的慘局。

開啟網站搜尋“酒後駕車”,映入眼竄的是一篇篇關於血案的故事,我們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們時時刻刻地牢記:安全從我做起,拒絕酒後駕車!

請記住小強的那句話“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4

通過這兩天的學習,使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酒後駕駛的危險。酒駕,不止損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損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後駕駛處罰規定: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20xx元,吊銷駕駛證。這不止是金錢的損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記錄,六個月的扣留駕駛證,使得以後的出行不方便,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可以說酒駕是害人又害己。酒後駕駛危害很多:會使人觸覺能力降低;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視覺障礙,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飲酒後易睏倦。

知道這些危害後,又通過這次的學習,使我想到了“珍愛生命,拒絕酒駕”這八個字,同時,我要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喝酒絕不開車,這是對自己,對家人,同時也是對社會負責。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5

近期全軍部隊學習了禁止酒駕的相關材料,通過學習,使我認識到醉駕入刑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首先從違法成本來說,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1至6個月拘役,並處罰金。這就意味著醉酒駕駛將不再是違法,而是一種犯罪行為,最長可處6個月的拘役,醉駕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違法者變成犯罪嫌疑人。同時,根據修正案草案,醉駕者將被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從共同的違法成本看,醉駕當事人不光失去自由,還將損失金錢,更留有犯罪記錄。對於一名軍人來說,根據部隊的有關規定,其性質和後果之嚴重不言而喻。其次,為了維護解放軍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樹立軍人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部隊對駕駛員的嚴格要求,並作出相應的處分、處罰規定。自部隊的相關規定頒佈實施以來,部隊的駕駛員認真組織學習和討論,認真貫徹執行,得到明顯轉變,軍人的良好形象在廣大人民群眾中重新樹立。

從醉駕入刑的意義方面看,一是體現了對生命價值的尊重。成都孫偉銘醉酒無證駕駛造成4死1傷交通事故案、南京張明寶酒後駕車衝入人群連撞9人造成5死4傷,死亡者當中還包括1名孕婦交通事故案、鄭州市城管科長傅口醉酒無證駕駛連撞11人造成3死8傷交通事故案等等。還有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處罰,往往採取逃逸,延誤對事故受害者的搶救治療,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進一

步傷害,並因此導致死亡、傷殘等嚴重後果發生。醉駕入罪,其真正意義不在於實現法律處罰從輕到重的規律性,實現刑法理論的對接,而在於醉駕行為可能隨時引發嚴重的交通事故,給車輛周圍的人群造成極大的安全威脅,其背後所隱含的是對社會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尊重和保護。二是衝擊傳統酒文化的陋習,遏制酒駕交通事故的高發。中國的酒文化源遠流長,國人自古就有“無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會喝不會喝都要喝”的說法,在這種酒文化的薰陶下,公務接待、親友聚會、職場交往都離不開酒,酒成為了活躍氣氛、增加友誼的催化劑。很多駕車人在明知喝酒會造成駕車危險的情境下仍不顧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發生多起醉駕撞人的事件之後,仍有一些人醉酒駕車,並造成嚴重後果。

以前儘管行政處罰對醉駕者具有一定的威懾力,但這種威懾力不足以讓醉駕者望“酒”卻步,這種漠視公共安全的行為讓醉駕行為屢見不鮮。要限制直至消滅醉駕行為,斬斷酒文化對駕車人的影響,傳統的單純的行政處罰的方式效果並不明顯,必須通過刑罰的力量斬斷酒文化對駕車人群的影響,不僅讓駕車人自己能夠時刻認識到醉酒駕車給他人給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讓其他的社會公眾自覺的遵守法律,不勸甚至是不讓駕車人喝酒,有了社會關於駕車人不能喝酒的這種認識和意識,醉酒駕車的行為將會大大減少。只有通過公安、檢查院、法院聯動的刑事制裁才會對醉駕行為起到足夠的威懾,讓醉駕行為人對自身的醉駕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從而才能不酒後駕駛,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別是作為一名軍隊駕駛員,更應該遵守好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部隊的規章制度

飲酒不駕車,駕車不飲酒,願這條警句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守的準則。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6

在總隊轉發《轉發中共重慶市公安局紀委關於萬州區公安局對民警吳文勝醉酒駕車案偵辦不力且隱瞞不報相關情況的通報的通知》之後,大隊迅速組織大隊全體幹部和駕駛員進行了學習,在我聽到萬州區公安局民警吳文勝發生醉酒駕車案後,非常令我震驚和不解,萬州區局的部分領導和民警仍然是沒有深刻體會到酒駕的危害,還想盡力隱瞞事實,逃避責任,“保護幹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錯了地方。

時至今日,“酒駕,醉駕”幾乎可以算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酒駕也已經入刑了,但是就在這樣一個全民抵制酒駕醉駕的大背景下,我們看到了很多人還存在僥倖心理,有政府幹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還有我們親自處理“酒駕”的民警,在酒駕入刑之後,通過一個個專項行動和我們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駕、醉駕率及發案率明顯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顧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為醉駕被處理的事,大多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下班之後的八小時之外,拋開民警執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類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後,少不了各類的應酬,應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後的行為就很難控制,對民警酒駕的教育和警示我們學習了不少,採取了多種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認為此類案件仍不斷髮生的原因不僅僅只是讓民警有沒有法律意識的問題,更要讓民警樹立一種道德意識,要讓我們民警有一種穿上警服在八小時以內是警察,八小時之外脫了警服我還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時刻樹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實增強安全意識,自律意識和道德意識,才能把法律約束內化為一種道德自覺,從而真正養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良好習慣,從源頭上杜絕酒後駕駛事故的發生。

吳文勝醉酒駕車案不是一起單純的案件,它所暴露的問題,是令人震驚,讓人擔憂的,其行為嚴重玷汙了人民警察在群眾中的莊嚴形象,嚴重的與當前的警營文化建設相違。在現場人民內部矛盾比較突出的時期,作為警察更應該以身作則樹立好警察、部隊的形象。作為一名消防警官,面對這樣的事件,除了震驚之餘也從中切實的體會到了“酒駕”的嚴重性,也讓時間本身時刻警醒我,那將是萬萬不能觸及的底線,也絲毫不能抱有僥倖的心理,嚴格遵守五條禁令及重慶市10條鐵規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維護警察隊伍的莊嚴形象,同時也絕不姑息任何違法亂紀行為,更要根據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範其它有違正義和有損警隊形象的行為,堅決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廣大人民群眾樹立起一個良好的正面形象,為創造出一個和諧美好的社會環境奉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