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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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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編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編制應急預案

編制應急預案1

應急救援預案是指事先制定的關於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進行緊急救援的組織、程式、措施、責任以及協調等方面的方案和計劃。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49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特點、範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材、裝置,並定期組織演練。

編制要求:

要求重點突出,針對性強;程式簡單,步驟明確,保證發生事故時,能及時啟動,有序實施;

要統一指揮、責任明確。

主要內容有以下幾點:

一、工程概況與作業環境

1、工程概況:主要有工程名稱、建築面積、結構形式、基坑深度、建築物的形狀、長寬、高度。

2、作業環境:主要有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交通道路、地下管線、地質、高壓線、通訊電纜及建築施工現場使用的大型機械裝置等情況。

3、專案部人員構成情況簡介。

二、應急準備

1、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建立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明確組織機構人員的職責。具全包括應急組織機構人員設定、姓名、職務、聯絡電話、救援人員分工情況等。

2、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的配備

針對工程的特點有針對的、有選擇的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列出應急工具清單,註明存放位置、保管負責人。如消防用具:滅火器、消防水龍帶、消防栓、沙袋、水桶、消防鉤、鐵杴等;防汛裝置:抽水泵、編織帶、塑料布、砂、水桶、鐵杴等;急救工具:現場臨時醫務室的位置,擔架、醫藥急救箱等。

3、應急救援人員的教育

開工前對應救援人員及現場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應急救援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⑴、常見事故型別的預防和急救知識,如高處墜落事故、觸電事故、機械傷害、坍塌事故、中毒事故和火災爆炸事故等。

⑵、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

⑶、救援行動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項

三、危險源的辨識及應急預案的啟動

1、在開工前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策劃,對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列出重大危險源

2、 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的條件

四、應急救援預案響應

事故發生後的報告、救援、保護現場及事故處理的程式。畫出應急流程圖,要有急救電話(火災119、急救中心120、公安110)、防疫部門電話、醫院電話、水、電、燃氣維修電話及上級主管部門電話等。

對可能出現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火災、爆炸及油品、化學品等危險品洩露、上下水及汙水管道的破裂等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響應。如深基坑坍塌、大型機具和裝置的傾覆、觸電、腳手架倒塌等。

2、火災、爆炸應急預案響應。

3、油料、油漆、化學品大量洩露應急預案響應。

4、急性食物中毒應急預案響應。

5、重大疫情應急預案響應。

6、 施工現場防汛應急預案響應。

五、應急預案的終止

實施應急預案後,受害人員得到救治,現場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控制、消除,由應急領導小組商議決定,現場應急總指宣佈終止。

六、演練

對不同的預案,要有計劃的組織人員培訓,定期進行演練,以使配備的應急救援物資、人員符合實戰需要。制定演練計劃及要求。

編制應急預案2

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的編制步驟主要如下。

1、預案編制準備

(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預案編制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是一項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識,要求編制人員要由各方面的專業人員或專家組成,熟悉所負責的各項內容。

企業管理層應首先委任預案編制小組的負責人,確定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小組成員應是預案制定和實施過程起重要作用或是可能在緊急事件中受影響的人員。成員應來自企業管理、安全、生產操作、保衛、裝置、衛生、環境、維修、人事、財務等應急救援相關部門。

此外,小組成員也可包括來自地方政府應急救援機構的代表(例如,消防、公安、醫療、交通和政府管理機構等),這樣可消除企業應急預案與地方應急預案的不一致性;也可明確當事故影響到廠外時涉及到的單位和職責。

(2)制定編制計劃

對整個預案的編制過程制定詳細周密的計劃,使得預案編制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3)收集資料

在編制預案前,需進行全面、詳細的資料收集、整理。企業需要收集、調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①周圍條件:地質、地形、周圍環境、氣象條件(風向、氣溫)、交通條件;

②廠區平面佈局:功能區劃分、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分佈、工藝流程分佈、建(構)築物平面佈置、安全距離;

③生產工藝過程:物料(毒性、腐蝕性、燃燒性、爆炸性)、工作溫度、工作壓力、反應速率、作業及控制條件、事故及失控條件;

④生產裝置、裝置:化工裝置(高溫、低溫、腐蝕、高壓、震動、異常情況);危險性大的裝置;電氣裝置(短路、觸電、火災、爆炸、誤運轉和誤操作);

⑤特殊單體裝置:高壓氣瓶、盛裝危險化學品的承壓容器等;

⑥庫區:石油庫、危險品庫等;

⑦本企業、相關(相鄰)企業及當地政府的應急預案。

(4)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

編制應急預案首先要了解清楚工廠中所有潛在的危險因素、其發生事故可能性有多大、可能造成的最大事故後果如何,這項工作就是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目前,用於生產過程或設施的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方法已達到幾十種,常用的有:故障型別與影響分析(FMEA)、危險性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樹分析 (FTA)、事件樹分析(ETA)等。企業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事故型別,選用合適的危險辨識評價方法。

在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應包括如下內容:

①主要危險物質的種類、數量及特性;

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及分佈;

③危險物質運輸路線分佈;

④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性質;

⑤可能造成的事故後果;

⑥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5)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

依據危險辨識與評價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制定應急預案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

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應包括如下內容:

①企業內部的應急力量的組成、各自的應急能力及分佈情況;

②各種重要應急設施(備)、物資的準備、佈置情況;

③當地政府救援機構或相鄰企業可用的應急資源。

2、應急預案的編寫

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基於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的結果、應急資源的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此外,編制應急預案時應充分參閱已有的應急預案,儘可能地減少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地重複和交叉,並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性。

預案編制小組在設計應急預案時應考慮:

(1)合理組織 應合理地組織預案的章節,以便每個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資訊,避免從一堆不相關的資訊中去查詢所需要的資訊。

(2)連續性 保證應急預案每個章節及其組成部分,在內容相互銜接方面避免出現明顯的位置不當。

(3)一致性 保證應急預案的每個部分都採用相似的邏輯結構來組織內容。

(4)相容性 應急預案的格式應儘量採取範例的格式,以便各級應急預案能更好地協調和對應。

3、應急預案的評審與釋出

為了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的符合性,預案編制單位或管理部門應依據我國有關應急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有關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南性檔案與評審檢查表,組織開展應急預案評審工作。

應急預案評審通過後,應由企業最高管理者簽署釋出,並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4、應急預案的實施

應急預案簽署釋出後,應做好以下工作:

(1)企業應廣泛宣傳應急預案,使全體員工瞭解應急預案中的有關內容;

(2)積極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工作,使各類應急人員掌握、熟悉或瞭解應急預案中與其承擔職責和任務相關的工作程式、標準等內容;

(3)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需求,定期檢查落實本企業應急人員、設施、裝置、物資的準備狀況,識別額外的應急資源需求,保持所有應急資源的可用狀態。

5、應急預案的演練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工作,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高應急人員的實際救援能力。

應急演練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企業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型別、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制定演練計劃,確定演練目標、範圍和頻次、演練組織和演練型別,設計演練情景,開展演練準備,組織控制人員和評價人員培訓,編寫演練總結報告,針對演練中發現的不足項及時採取措施並跟蹤整改糾正情況,確保整改效果。

應急演練應重點檢驗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能力,發現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及時改正,以提高應急救援的實戰水平。

6、預案的修訂與更新

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積極收集本企業、相關企業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的有關資訊,積極開展事故回顧工作,評估應急過程中的不足和缺陷,適時修訂和更新應急預案。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預案的修訂工作:

①危險化學品數量和種類發生變化;

②預案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

③危險設施和危險物質發生變化;

④組織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化;

⑤救援技術的改進。

編制應急預案3

1、前言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的突發公共事件,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它是在辨識和評估潛在的重大危險、事件型別、發生的可能性及發生過程、事件後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與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 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它明確了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立後,誰負責做什麼,何時做,以及相應的策略和資源準備等。

編制應急預案是我國"一案三制" 應急體系建設工作中的重要內容,也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工作的基礎,我國《防洪法》、《抗震減災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中均有明確規定。

國務院及其部門制定並實施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5件專項預案、80件部門預案和省級預案;各市、縣政府也大都制定了總體應急預案;截至2006年3月,我國己制訂各級應急預案約2.4萬件,基本覆蓋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全國應急預案體系基本形成,對提高我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整體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但由於我國應急體系建設工作起步時間較短,在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些預案格式、內容雷同,脫離本部門實際;預案文件冗長,多則可達數百頁,查詢使用困難;不同層次、型別預案之間聯接融合性不夠,缺乏標準化互動程式;預案過於注重文字檔案形式,而忽視培訓、演練等預案管理內容;一些預案科技水平較低,先進技術方法應用不夠。這些差距與問題在今後預案編制工作中應引起在意。

2、編制應急預案的基本認識

一是假定事件肯定發生。

制定應急預案的一個重要前提是準備事件肯定發生,應急管理可能涉及到預防、應急響應和事後調查處理與整改,但應急預案的物件主要是在應急響應階段,即使是應急準備工作也是強調針對事件發生的準備。預防是公共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但不是應急預案的特點、工作目標和主要內容。

二是應急事件具有不可預見性和嚴重破壞性。

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是在難以預見情況下突然爆發,而且具有擴充套件、放大和激變的潛力,一旦失控可由事件轉化為危機,對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秩序和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形成衝擊。應急預案的物件不是日常工作中緊急的一般性問題,而是用常規管理無法應對的不可預見和具有破壞性的 頂級事件。

三是應急預案的重點是應急響應的指揮協調。

突發公共事件往往誘因複雜,形勢多變,激化迅速,而且其時間和空間分佈範圍難以把握。幾乎每次重大事件應急響應活動都涉及到幾十個部門、上百個單位,少則百人,多則數萬人,還可能出現跨地區,甚至跨國境的複雜情況。從這個意義上講,每一次應急響應都是一個複雜開放的巨系統,使這個系統能夠快速、高效執行關鍵是多機構的聯合指揮與協調。應急預案的主要功能就是建立統一、有序、高效的執行機制。

四是應急指揮的核心是控制。

從系統動力學觀點,公共安全事件的誘發、發展和演變是一個“能量”轉換的動力過程。應急指揮的核心就是應用反饋機制,合理應用應急力量和資源,把握時機,儘早切斷事故正效應鏈,採取常規與非常規措施,如緊急狀態下的媒體導向和公共關係處理等,強化控制力度,防止事件向危機方向轉化,對己出現的'危機,將其破壞力和影響範圍都控制在最低級別。

五是應急預案應覆蓋應急準備、初級響應、擴大應急和應急恢復全過程。

根據國外應急管理經驗和近年來我國“一案三制”工作實踐,普遍的認識是應急預案不僅注重應急響應活動,還應包括應急準備和應急恢復這兩部分為重要內容,而且為了突出“第二反應”和“屬地為主”的原則,應急響應活動須明確劃分為初級響應和擴大應急兩個階段。

六是預案只寫能做到的。

應急預案與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有原則區別。應急預案是應急、活動的具體指導,應急活動必須是以現有能力和資源為基礎。動員現有力量和整合存量資源成為應急預案編制與實施的基本原則。未來建設目標和規劃內容不應列在應急預案中。

七是強調預案的培訓、宣傳和演練。

針對預案目標與內容的培訓、宣傳和演練是應急預案管理的基礎,在美國國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的前言中提出“沒有經過培訓和演練的任何預案檔案只是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預案不僅是讓人看,更重要的是要在實踐活動中切實應用”。應急預案中列入的所有功能和活動都必須經過培訓演練,包括切實提高領導幹部在內的各類應急工作人員的意識和能力,熟悉和掌握應急響應程式和方法。在培訓和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可以成為預案修改更新的參考。

3.預案基本結構與內容

3.1預案分類

各類潛在突發公共事件,其風險型別和規模有很大差異。因此,在編制應急預案時應當結合實際,做到重點突出,反映出本地區的主要事故風險,併合理地劃分各類預案的適用範圍,保證各類預案之間的無縫聯接。

預案的分類方法:如按行政區域可劃分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縣) 和企業預案;按突發公共事件的型別,可劃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預案;按預案適用範圍和功能進行分類,如將城市的應急預案可劃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預案以及單項預案。

3.1.1綜合預案

綜合預案也是總體預案,是預案體系的頂層設計,總體上闡述城市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應的職責,應急行動的總體思路等。通過綜合預案可以很清晰地瞭解城市的應急體系基本構架及預案的檔案體系,可以作為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的基礎。

3.1.2專項預案

專項預案是針對某種具體、特定型別的緊急事件,例如危險物質洩漏和某類自然災害等的應急響應而制定。專項預案是在綜合預案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某特定危險的特點,對應急的形式、組織機構、應急活動等進行更具體的闡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3.1.3現場預案

現場預案是在專項預案的基礎上,根據具體情況需要而編制,針對特定場所,通常是風險較大場所或重要防護區域等所制定的預案。例如,危險化學品事故專項預案下編制的某重大危險源的場內應急預案等。現場預案具有更強的針對性和對現場具體救援活動更具體的操作性。

3.1.4單項預案

單項預案是針對大型公眾聚集活動(例如經濟、文化、體育、民俗、娛樂、集會等活動)和高風險的建設施工活動(例如城市人口高密度區建築物的定向爆破、水庫大壩合攏、城市生命線施工維護等活動)而制定的臨時性應急行動方案。預案內容主要是針對活動中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預先對 相關應急機構的職責、任務和預防性措施做出的安排。

3.2預案的基本結構

由於各類預案各自所處的行政層次和適用的範圍不同,其內容在詳略程度和側重點上會有所差別,但都可以採用基於應急任務或功能的“1+4” 預案編制結構,即一個基本預案加上應急功能設定、特殊風險預案、標準操作程式和支援附件構成。

3.2.1基本預案

基本預案是對應急、管理的總體描述。主要闡述被高度抽象出來的共性問題,包括應急的方針、組織體系、應急資源、各應急組織在應急準備和應急行動中的職責、基本應急響應程式以及應急預案的演練和管理等規定。

3.2.2應急功能設定

應急功能是對在各類重大事故應急救援中通常都要採取的一系列基本的應急行動和任務,如指揮和控制、警報、通訊、人群疏散、人群安置和醫療等。針對每一應急功能應確定其負責機構和支援機構,明確在每一功能中的目標、任務、要求、應急準備和操作程式等。應急預案中功能設定數量和型別要因地制宜。

3.2.3特殊風險管理

特殊風險管理是基於重大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風險辨識、評價和分析的基礎上,針對每一種型別的特殊風險,明確其相應的主要負責部門、有關支援部門及其相應承擔的職責和功能,併為該類風險的專項預案的制定提出特殊要求和指導。

3.2.4標準操作程式

按照在基本預案中的應急功能設定,各類應急功能的主要負責部門和支援機構須制定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式,為組織或個人履行應急預案中規定的職責和任務提供詳細指導。標準操作程式應保證與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性,其中重要的標準操作程式可作為應急預案的附件或以適當的方式引用。標準操作程式的描述應簡單明瞭,一般包括目的與適用範圍、職責、具體任務說明或操作步驟,負責人員等。標準操作程式本身應儘量採用活動檢查表形式,對每一活動留有記錄區,供逐項檢查核對時使用。己做過核對標記的檢查表,成為應急活動記錄的一部分。標準操作程式是可以保證在事件突然發生後,即使在沒有接到上級指揮命令的情況下可在第一時間啟動,提高應急響應速度和質量。

3.2.5支援附件

主要包括應急救援支援保障系統的描述及有關附圖表,包括:通訊系統;資訊網路系統;警報系統分佈及覆蓋範圍;技術參考(後果預測和評估模型及有關支援軟體等) ;專家名錄;重大危險源登記表、分佈圖等。

3.3應急預案的基本內容

應急預案內容一般由6個核心要素和23個二級要素構成。這些要素既是編制預案的依據,也是預案評審的要點。

4.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

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一般分為下面五個步驟:

一是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這是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重要環節,對實現應急管理的基本原則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時,為各個應急部門提供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協作與交流機會,有利於統一應急各方的觀點和意見。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一般應包括:行政首長或其代表,應急管理部門;消防、公安、環保、衛生、市政、醫院、醫療急救、衛生防疫、 郵電、交通管理等有關部門;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法律顧問、有關企業以及上級政府或應急機構代表和技術專家等。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確定後,須確定編制計劃,明確任務分工,保證預案編制工作的科學有序。

二是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風險分析是應急預案編制的基礎。風險分析結果不僅有助於確定應急工作重點,提供劃分預案編制優先級別的依據,而且也為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提供必要的資訊和資料。風險分析包括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風險評估。

危險識別:危險識別目的是識別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因素,分析本地區的地理、氣象等自然條件、工業和運輸、商貿、公共設施等的具體情況,總結本地區歷史上曾經發生的重大事故,來識別出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和重大事故等突發事件。

脆弱性分析要確定的是:一旦發生危險事故,最容易受到衝擊破壞的地區或單位,以及最可能出現波動或激變的環節。脆弱性分析結果應提供下列資訊:受事故或災害嚴重影響的區域,以及該區域的影響因素(例如,地形、交通、風向等) ;預計位於脆弱帶中的人口數量和型別(例如,居民、職員、敏感人群醫院、學校、療養院、託兒所);可能遭受的財產破壞,包括基礎設施和運輸線路;可能的環境影響;可以標明最需要保護的地區、單位和人群。

風險評估:根據脆弱性分析的結果,評估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造成破壞(或傷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實際破壞(或傷害)程度。通常可能會選擇對最嚴重的情況(頂級 事件)進行分析。風險分析可以提供下列資訊:發生事故和環境異常的可能性,或同時發生多種緊急事故的可能性;對人造成的傷害型別(急性、延時或慢性的)和相關的高危人群; 對財產造成的破壞型別(暫時、可修復或永久的) ;以及對環境造成的破壞型別(可恢復或永久的)。

應急能為評估:依據風險分析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包括城市和企業應急資源的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體制和機制執行狀況與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應急能力評估還應注意發現應急體系中的缺陷和不足。編制預案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有效的應急策略。

三是編寫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基於重大事故風險的分析結果、參考應急資源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此外,預案編制時應充分收集和參閱已有的應急預案,以最可能地減小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的重複和交叉,並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

四是應急預案評審與釋出。

為保證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的符合性,應急預案必須經過評審,包括組織內部評審和專家評審,必要時請上級應急機構進行評審。應急預案經評審通過和批准後,按有關程式進行正式釋出和備案。

五是應急預案實施。

應急預案的實施是應急管理的重要工作。應急預案實施包括:開展預案宣傳、進行預案培訓,落實和檢查各個有關部門職責、程式和資源準備,組織預案演練,使應急預案有機地融入到公共安全保障工作之中,真正將應急預案所規定的要求落到實處。應急預案應及時進行修改、更新和升級,尤其是在每一次演練和應急響應後,應認真進行評審和總結,針對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預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 不斷地更新、完善,以持續地改進應急預案檔案體系。

工業已開發國家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己有至少幾十年的歷史,從形式和內容上大致可劃分為三個發展階段: 一是二戰之後,以個別場所和單種事件為物件,強調過程控制為主的個例 預案;二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後,以確保社會安定為目標,以防災、減災為主要工作,在建立監測和預警基礎上,以聯合指揮協調為特徵的綜合性預案; 從上世紀末到本世紀初這幾年,由於政府對危機管理認識深化和資訊科技的巨大進步,應急預案進入到以國家危機應對體系為核心的標準化和數字化階段,使應急預案更加強調全域性意識,更加簡便、實用和高效。

編制應急預案4

水執行業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各種安全生產事故和險情的發生,對人民生命、國家財產構成了較大的威脅,並造成了嚴重損失。如何有效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已是目前行業組織積極開展的研究課題。

制定水運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規範水運企業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範能力、保障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了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的重要措施。目前,各水運企業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各自具體情況,開展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但從實際應急情況來看,應急預案在編制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應急預案框架結構與層次不合理,危險分析不全面,使應急準備工作不到位;應急組織機構層次較多,設定不合理,無法有效執行,執行程式缺乏標準化規定等等。本文結合幾個應急管理工作比較有代表性的水運企業單位編制應急預案的經驗,探討應急預案編制要點,為公司和船舶在編制應急預案時提供參考。

1、應對突發事件含義

積極有效應對突發事件有三層含義:一是預防“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將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不讓其發生,這是我們最大的願望。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關鍵和前提是思想認識的提高。二是預警。就是將一切可能導致突發事件的隱患、重大事件一一列出來,確立突發事件發生的指標體系,防止資訊不對稱現象發生,並在這些方面實施重點監控。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並完善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將監督與預防措施結合起來,做到防微杜漸,防患於未然。三是預案。突發事件既有人為因素,也有非人為因素,包括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從這個意義上說,要想完全避免突發事件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必須把防範突發事件的基點放在準備工作上,其中制訂應急預案是重中之重的工作。

2、應急預案的基本要求

預案的基本要求是:一要理順關係,二要保證指揮和資訊渠道暢通,三要建立反應迅速、處置果斷的指揮體系,四要使預案的包容性強、覆蓋面廣、措施具體、便於操作,五要在具體處置過程中,做到反應靈敏、決策果斷、綜合協調、行動迅速、處置有力。

應急預案編制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第一,全面分析本企業危險因素,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及事故危害程度。

第二,排查事故隱患的種類、數量和分佈情況,並在隱患治理的基礎上,預測和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及其危害程度。

第三,確定事故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第四,針對事故危險源和存在的問題,確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五,客觀評價本企業應急能力。

第六,借鑑行業內外事故教訓、應急工作經驗。

3、編制應急預案的原則

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企業應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首、各相關部門成員組成的應急工作組織機構,負責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指揮。

第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具有客觀的和人為因素,並表現出一定的規律性。通過採取充分有效的預防措施,能夠預防事故的發生或者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然而事故的發生也具有隨機性和突發性,難以準確地預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因而也就不可能當事故發生時才採取措施,這就必須要求建立一個系統的、全過程、全方位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機制。

第三,資訊暢通,反應靈敏,體現聯動的原則

建立高效、可靠,暢通的資訊系統,保證在事故發生時,能夠將事故資訊在最短時間內加以綜合整合、分析、處理,並及時傳遞到各相關部門,提供決策支援。

4、應急預案結構框架

對於編制的應急預案,只要適合企業的管理實際情況,能夠指導企業、船舶有效開展應急工作,就是好的應急預案,因此,企業要根據不同型別,不同規模,不同風險,針對實際應急需要和自身管理模式,採取不同的應急預案結構框架。

目前,應急預案的結構框架大致有以下幾種:

第一,“1+4”結構

所謂“1+4”結構,就是:綜合預案=基本預案+應急功能設定+特殊風險管理+標準操作程式+支援附件。“基本預案”闡明應急整體框架結構及應急原則:“應急功能設定”描述組織、領導層、部門以及關鍵人員的應急職責和要求;“特殊風險管理”主要描述組織應急面臨的各種風險狀況及風險管理要求;“標準操作程式”是對“基本預案”的具體擴充,說明各項應急功能的實施細節,強調在應急活動過程中承擔應急功能的組織、部門、人員的具體責任和行動;“支援附件”是各類與應急有關的技術資料、資料、資訊等,應急預案以上各部分相互聯絡、相互作用、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有機整體。

“1+4”結構層次清晰,可操作性強,應急內容全面,預案縱橫都能有效使用,但相對結構複雜,存在部分重複之處。

第二,總預案+專項預案結構

在“總預案+專項預案”結構中,“總預案”就是闡明應急整體框架結構及應急的基本原則;“專項預案”是根據“總預案”的要求,在危險分析的基礎上,根據事故的種類、現場區域位置等因素,確定的子預案,如水運企業的專項預案根據事故種類分為:火災應急專項預案、水上各類交通事故應急專項預案、防颱風應急預案等等;各運輸船舶的專項預案根據事故種類分為:擱淺觸礁應急專項預案、船舶失控應急專項預案、機艙進水應急專項預案、人員落水應急專項預案。專項預案越到基層越具體,同時必須保證行動與總預案和上級主管部門總預案、專項預案的一致性和有機結合。

這種應急預案結構,邏輯關係清晰,比較容易把握,操作性強,針對特定風險或場所的應急程式比較明確,目前,水運企業預案編制工作基本上採取此種結構。

第三,總預案+應急程式+應急行動說明書結構

這種應急預案的結構,是由整體到區域性。“總預案”概述應急體系框架和應急基本原則。“應急程式”則明確各突發事件的應急流程或各應急部門應急工作流程,而“應急說明書”是具體的應急行動指導。

這種應急預案檔案結構與企業建立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檔案結構形式一致,層次清晰,不同層次的人員可以有選擇地使用預案文字,可操作性較強,小型企業目前多采用此結構。

第四,單一的應急預案結構

單一的應急預案是指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將應急預案的應急準備、應急響應、現場恢復等所有內容都融合成一個文字,該文字既闡明瞭應急框架和原則,又細化到了具體的應急行動。

這種應急預案結構的文字簡練,重複性小,操作性比較強,比較適合分公司、船隊以及風險較小的企業。

各企業還可以採用上述應急預案結構框架中的某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結構形式,將其融會貫通,聯合起來使用。如:在“總預案+專項預案”的結構框架中,可以將“單一的應急預案”的結構融入專項預案,也可以將“總預案+應急程式+應急行動說明書”結構中的應急程式和應急行動說明書融入專項預案。

因此,企業應結合自己生產的實際情況和管理現狀,對應急預案的結構框架進行合理設計,使應急預案在實際安全生產過程中得到有效地實施。

5、應急指揮系統的設計

應急指揮系統對整個應急過程進行統一決策和指揮,指揮和協調現場應急行動和應急資源的調配。因此,應急指揮系統是應急工作有效開展的一個關鍵。

應急指揮系統是隨著事故的發展和應急工作的進展在不斷調整的。在設計應急指揮系統時,應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充分考慮應急指揮系統的啟動和建立程式,所需要配置的裝置設施,臨時指揮人員及其職責,系統內部職責分工等,確保應急指揮系統能適應事故應急的需求。

比較完善的應急指揮系統內部應有指揮、行動、策劃、後勤及財務行政等五部門的管理職能,既要求內部有職責分工。指揮人員是核心,負責應急響應的所有方面;行動人員負責所有應急響應任務的運作,包括所有關於降低直接危害,搶救生命與財產,進行現狀控制,恢復正常的行動;策劃人員負責收集、評價並傳遞事故現狀資訊,並負責準備和起草事故行動計劃,提供指揮部各種資訊資料;後勤人員負責為應急行動提供各種應急工具、裝置、物資及材料等。

6、應急預案的編制

應急預案的編制是一項系統複雜的工作,在編制流程中需要把握好三個重點:危險分析、職責劃分和注意與外部聯絡。

第一,危險分析

危險分析是應急預案編制的基礎。主要是通過危險識別,風險評價,確定企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性質,危害後果等,為應急響應和應急準備提供決策依據和足夠資訊。

危險辨識應全面,風險分析應客觀。可以組織專業有經驗的人員進行分析,研究和討論。

危險分析時至少應包括分析周邊環境之間的相互影響,以確保在實際應急過程中,能夠判斷事故影響範圍,應急措施等。

第二,職責劃分

對於應急編制的職責劃分,應該根據參與編制人員的專業背景,涉及到的應急職能進行分配。應急預案的編制人員至少應包括各部門的人員,各專業人員,同時還需要領導層的領導參與,確保應急預案的全面性、組織系統性。注意,一定不要把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全部推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在編制預案前,應充分考慮,討論各部門及其人員在應急過程中承擔的應急職責,並由高層領導確認,統一應急職責,避免在應急預案編制中出現矛盾,不統一的地方而增加工作量。同時,各部門及其員的應急職責應儘量與日常工作中承擔的職責對應起來,便於實現平戰結合的原則。

第三,與外部的應急聯絡

在事故情況比較危急的時候,企業應急往往需要社會的應急支援和主管機關的應急指導和協調,因此,企業的應急預案不是孤立的,它和所在區域、地方政府的應急預案、專業救助隊伍、水上搜救中心的應急預案都應有一定的聯絡。

企業在編制應急預案時,應充分考慮周邊環境,自身的危險事件是否會危及周邊其它的安全,並與之進行溝通和交流,一旦出現緊急情況後如何通報,如何協助應急以避免應急擴大等,同時,還應及時與當地政府溝通,以便在緊急情況下,可以最快地得到政府部門的應急支援。因此,企業在編制應急預案時,應與外部的應急預案留有介面。

7、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

不論企業是採取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框架結構,最終編制的應急預案和必須具備可操作性。這是對應急預案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也是最終的目的。

要使應急預案具有可操作性,必須將危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得到的有關資訊結果融入到預案的內容中,使應急預案符合企業實際情況。同時,最基層的應急預案檔案(比如標準操作程式、應急行動說明書等)中應明確六個方面(為什麼,什麼人,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幹什麼,怎麼幹),即應急檔案中應明確執行應急任務的主體、時間、地點、具體的應急行動、行動步驟和行動標準等,使任何參與應急的人員都能有效、高效地開展應急工作,而不會受到緊急情況的干擾導致手足無措,甚至出現錯誤的行為。這樣的應急檔案是整個應急預案的核心和關鍵。同時,編制好的應急預案,要不斷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提高職工應急技能,並根據生產情況的改變,不斷完善和修訂。

8、應急預案的完善

第一,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為了能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迅速、準確、有效地進行處置工作,必須制定應急處置預案的相關規章制度和獎懲機制,做好各項準備和配套工作,對全體職工要進行經常性的應急常識教育,落實崗位責任制。

第二,加強應急訓練,企業要以本企業的實際出發,針對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規律和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以上的應急訓練演習。一旦事故發生,指揮機構能正確指揮,各應急組織和人員能根據各自任務和職責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並消除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搶險工作。

9、結束語

隨著國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日益重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引起各水運企業的高度重視,但預案編制的方法、內容、格式還沒有形成規範和標準,我們在編制應急預案的過程中也還或多或少存在不完善、不規範等不足之處,因而,提出建議如下:

第一,預案的制定,內容應全面、完善、有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和時效性。

第二,由於水上運輸點多、線長、分散、流動大的生產特點,僅僅依靠自身的應急力量往往難以圓滿完成應急工作。因此,在編制應急預案時,應考慮建立水運企業、專業救援和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在內的應急處置聯動機制,統一指揮,資源共享,協同作戰,發揮整體作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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