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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疏散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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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滅火疏散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滅火疏散應急預案

滅火疏散應急預案1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做好火災事故的救援和疏散工作,把火災造成的危害、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華邦俱樂部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本預案作為指導性意見組織實施。

一、組織機構

總指揮:行政總經理

下設滅火組、通訊組、疏散組、救護組,其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二、報警和接警程式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發現報警後,必須在第一時間通過消防廣播系統或對講機通知樓層值班的義務消防隊員檢查;廣播通知時必須說清報警點的樓層、位置。

樓層值班人員接到控制中心火警通知後,就近值班隊員應迅速趕到報警地點檢視,如確認有火情,必須在一分鐘內用對講機或消防專用電話與控制中心聯絡,報告有火情。

酒店任何人發現火災,應立即呼救,酒店消防中心值班電話:“27362551”,內線電話:“3999”,對講機頻道:“8”,同時視情況及時撥打“119”報警,講清楚起火的單位名稱(本單位報警地址為:深圳寶安前進一路164號華邦大酒店)、地址、火災事故的部位、燃燒什麼物品,火勢大小等有關情況,並留下聯絡電話號碼,專人等候。酒店接警人員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立即組織員工和義務消防隊救火。同時根據情況迅速報告酒店有關部門和領導,酒店保安部負責保障消防通道暢通。

三、應急疏散程式及措施

一旦發生火災,接到報警後,消防隊長和義務消防隊人員應馬上趕到現場開展工作,首先組織人員迅速疏散到露天空曠地面或其他安全地帶,先救人、後救物。工作人員疏散前應快速、冷靜地處理好手上的工作並切斷工作場所總電源及其他燃燒源。

平時工作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保障消防通道的順暢;在各樓層設定人員疏散指示牌、應急燈。

應急疏散工作由疏散組具體組織實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程式及措施

酒店接到報警後,滅火組人員要馬上趕到現場,切斷電源、燃燒源,各種氣體閥門,緊急轉移各種易燃、易爆物品;組織員工和義務消防隊員撲救初起火災,快速瞭解清楚燃燒什麼物品,以便採取不同的滅火撲救措施。並要瞭解附近有無對火災現場造成威脅的物品;要根據火場情況,採取速戰速決的滅火方法或先控制,後滅火的方法進行;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的蔓延而造成更大損失。

義務消防隊員和員工在參加滅火時,要隨手帶上自己就近地點的滅火器材,火災現場地點滅火器材不夠時,酒店樓層各個區域範圍都布有消防栓、水帶和各種滅火器材,可以解決一般火災撲救所需的器械。

撲救火災工作由滅火組具體組織實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通訊聯絡:報警時使用的火警聯絡電話,由專人守候、保障聯絡暢通。通訊聯絡工作由通訊組具體組織實施。

火災現場的防護:在火災現場,要安排專人觀察整個火災現場情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通報,以便採取相應對策;對受到火勢威脅的易燃易爆物質等應做好防爆措施,如疏散到安全地帶等,若爆炸不可避免時,應及時撤離全部在場人員,確保火災現場人員的生命安全。

火災現場的救護:要迅速將傷員撤離危險地帶,在現場採取應急救護措施後,迅速將需要進一步救治的傷員送往醫院。安全防護救護工作由救護組具體組織實施。全體員工要以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好火災的預防工作。一旦發生火災,要沉著應對,做到早發現、早報警、早撲救,把火災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滅火疏散應急預案2

一、組織機構人員分工(應明確到人或崗位)

(一)指揮部

1.總指揮:由單位值班領導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到場後,移交指揮權。

2.成員:由單位各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及設施保障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3.職責:掌握現場情況做出決策,向各組下達指令,指揮滅火、人員疏散行動,在公安消防隊到達後,移交指揮權,配合公安消防隊行動。

(二)滅火行動組

1.負責人:單位自定

2.成員:單位自定

3.職責:第一滅火力量在60秒內採取措施控制火情,第二滅火力量在接到火情後3分鐘內到達現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展開滅火行動。

(三)疏散引導組

1.負責人:單位自定

2.成員:單位自定,要求對應每個樓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確疏散引導員,負責組織引導在場人員安全疏散。

3.職責:接到火警資訊後,引導單位內的工作人員和顧客疏散,清查各樓層有無人員滯留。

(四)安全防護救護組

1、負責人:單位自定

2、成員:單位自定

3、職責:接到火警資訊後,疏通室外消防車道,開啟地下消火栓井蓋,協助疏散,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護,視情況撥打“120”求救,並協助醫務人員送傷員至醫院救治;設定安全防護警戒區,避免樓面跌落物品擊傷行人,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樓內。

(五)通訊聯絡及設施保障組:

1、負責人:由主管工程裝置部門負責人擔任。

2、成員:工程裝置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3、職責:切斷非消防動力電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設施、裝置電源,迫降消防電梯,在一層停止並鎖定客用、貨運電梯,停止空調執行,操控防排煙設施、防火捲簾、消防泵等自動消防設施,如聯動控制發生故障,則由工程裝置部門值班人員趕到裝置處實施手動控制,為防火和疏散提供裝置保障。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

(一)發現火情

任何單位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按下附近手動報警按鈕或用電話向消防控制室報告,發生火情部位的巡查人員(或就近工作人員)應立即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並在60秒內採取措施控制火情,直至第二滅火力量(滅火行動組)趕到現場展開行動。

(二)火警確認

消防控制室對任何火警訊號必須核實,核實火警以人員語言確認為準。

(三)報警及進入應急狀態

確認火警後,按以下程式操作:

1、消防控制室將自動消防設施聯動控制置於“自動”狀態,迫降消防電梯,配合滅火組及疏散組隨時控制、啟動起火層應急廣播,防排煙系統及相關的自動滅火設施。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向“119”公安消防指揮中心報警。

3、消防控制室通知配電室切斷起火層日常用電路,通知配電室確保照明用電及消防設施、裝置用電,確認消防設施、裝置電源控制櫃狀態;關停中央空調電源。

4、通知當班人員就位,各級人員到位,展開滅火疏散行動:

1)、第二滅火力量(滅火行動組)在3分鐘內趕到起火部位,利用就近消防設施(滅火器、室內消火栓等)開展初期火災的撲救,公安消防隊(第三滅火力量)到場後協助開展火災撲救;

2)、應急疏散組通知單位工作人員通過廣播、喊話等方式,各疏散引導員在預案規定的崗位上,引導人員利用最近的安全疏散通道疏散至安全地帶,並清點人數,向到場消防隊報告。

3)、通訊聯絡及設施保障組保障指揮部與各組之間通訊暢通,消防用電不間斷,各消防設施執行正常。

4)、安全防護救護組實施區域警戒,清理車場通道,開啟地下消防井蓋迎候消防車;設定安全防護警戒區,避免樓面跌落物品擊傷行人,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樓內。

(四)火警解除

火災撲滅後,徹底清查起火現場及相關部位,確認已完全撲滅,煙氣已基本排除,所有被疏散物件都已安全疏散完畢,徵詢公安消防人員同意後下達火警解除指令。

火警解除後,派出人員負責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火災原因調查。

滅火疏散應急預案3

為加強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對突發火災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及處置能力,維護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組織機構

總指揮:孫海東

副總指揮:劉君

各行動小組分工:

1.通訊聯絡組組長:王帥

組員:全體班主任

2.滅火行動組組長:李有為

組員:張進忠、劉建平

3.疏散引導組組長:楊樂

組員:全體班主任

4.安全防護組組長:靳志平

組員:楊毅

5.醫療救護組組長:聶鳳琴

組員:張秀珍

6.後勤保障組組長:鄔和平

組員:呂寶貴、祁軍華

二、報警程式和接警處置程式

1.無論任何部門(人員)發現火災應立即向校辦公室報警,並直接向公安消防隊報警(119)。

2.報警時要沉著冷靜,要講清楚以下內容:

(1)報警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單位、電話;

(2)失火的準確地理位置;

(3)能夠了解失火的情況,如起火時間、燃燒特徵、火勢大小、有無被困人員、有無重要物品、失火周圍有何重要建築、行車路線、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如何方便地進入或接近火災現場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員的詢問。

3.辦公室接到報警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現場,並及時通知事故發生部位的人員或電工切斷著火部位的電源;

(2)立即通知火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和通訊聯絡組,緊急趕往事故現場展開搶險滅火行動,同時核實報警內容情況是否正確,必要時再次向“119”報警,並派專人到校門前道口引導消防車快捷到達事故現場。按本預案(四)的程式和措施組織疏散和撲救;

(3)門衛值班人員在火災事故期間,嚴格控制出入車輛和人員。

三、應急疏散組織程式和措施

疏散引導組在發生火災時,先疏散被火勢圍困的'人員,其次再進行火勢周圍的物資疏散,同時要注意疏散人員自己的安全,疏散後的物資要放在不影響消防通道和遠離火場的安全地點,並安排人員看護,以確保安全。

1.在疏散時,要先疏散易燃物和貴重物資。

2.消防隊到達火場後,應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進行疏散工作。滅火行動路線和應急疏散逃生路線同我校防震防災疏散逃生路線。

四、滅火行動組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1.滅火行動組在接到火警後,應迅速趕往失火地點,聽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實施滅火。在總指揮未到達的情況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滅火器材迅速撲救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2.滅火行動組人員到達火災現場時,如發現有人員被火勢圍困,應先救人,後救火;如發現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受到火勢威脅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轉移到安全地點。

3.如起火物為化學藥品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應在確定無爆炸危險的情況下,用乾粉滅火器、沙子等物品進行撲救,用水將周圍的可燃物品淋溼,但嚴禁用水撲救化學藥品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火災;如不能確定有無爆炸危險的,應在安全地點做好準備,等待消防部門的指揮人員的調令和火災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的命令。

4.在公安消防隊到達火場後,應聽從公安消防部門指揮人員的指揮,配合滅火工作。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醫療救護和後勤保障的程式和措施

1.通訊聯絡組

(1)通訊聯絡組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各行動小組到達火災現場;

(2)根據總指揮的要求,將停電、供水、車輛調配、滅火措施等指令傳達到火災現場的各行動小組;

(3)將火場的進展情況及時反饋,保障火災現場與外界的資訊暢通和尋求相鄰單位支援的聯絡工作。

2、安全防護組

(1)安全防護組接到火警後,應快速趕到火災現場、進行現場保護、控制局面同時控制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校內和火場,並迅速通知有關人員清理火場周圍停放的車輛遠離火場;

(3)火災撲滅後,要全面檢查現場,消滅遺留火種,並派人保護好火災現場,等待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與鑑定,並協助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

3.醫療救護組

(1)醫療救護組接到通知後,要迅速組織醫護人員準備好搶救器械、藥品、救護車等,迅速趕赴火災現場,對受傷人員實施緊急搶救;

(2)如有人受傷或中毒,應根據傷勢情況處理,必要時撥打“120”救護。

4.後勤保障搶修組

對火災現場的水、電、煤氣、鍋爐及有關設施進行及時的控制、搶修,並對校園大環境水、電、煤氣等總體監控,如有必需,及時報請市政、水電、煤氣鍋爐等管理部門前來搶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