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社會工作>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

文思屋 人氣:5.92K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X街道所屬地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

四、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裝置、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裝置、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眾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機制

(一)事故隱患監控與事故報告

1、事故隱患監控

街道安委辦負責街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事故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的程式、時限向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各受理責任主體在向上級報告時,應包括資訊來源、時間、地點、範圍、性質、動態、影響情況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二)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需要緊緊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生產事故後,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聽從調遣參與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為,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單位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應急決策

街道應急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市安委辦報告,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安委辦。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以及應急指揮部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啟動街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對事發的社群居委會、相關單位做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街道相關組織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配合上級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事發地進行指導;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質救援;

(6)向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援;

3、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後,街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村委會、社群和有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揮長,配合區應急指揮部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6)向市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事發地社群居委會以及相關單位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安全生產事故,指導和規範專案部生活區及施工現場內的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對人員健康和專案部財產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專案部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術語和定義

(一)危險源:指可能導致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損害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三)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裝置運動或靜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衝擊、剪下、捲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四)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五)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六)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七)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八)應急恢復: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專案部範圍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火災事故、機械傷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產事故主要通過專案部內部力量實施應急救援。

四、應急體系

應急體系是專案部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礎。由組織體制、運作機制、法制基礎和應急保障四個部分構成。

(一)組織體制

1、管理機構:專案部經理室、總工室、一處、二處、試驗室、材料室、機械處、財務室。

2、功能部門:專案部消防保衛、通訊裝置、財務資產等職能部門。

3、現場應急指揮:

⑴突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單位可獨立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事故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⑵突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後,需調派應急專業組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應急專業組組長擔任。

(二)運作機制

在專案經理統一領導下,由事故現場指揮者集中指揮各應急專業組和有關單位,根據本預案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分級作出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

(三)法律基礎

1、國家法律法規及指導性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2、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檔案規定。

(四)應急保障

專案部應急保障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基本應急裝置設施、專用應急裝置。各部門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定期檢查落實本部門應急人員、裝置、設施、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的準備情況,保持所有應急保障資源的可用狀態。各類應急人員要定期進行應急培訓,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以具備緊急情況下應對事故的能力。應急裝置、設施、物資不得被佔用、挪用、破壞。

1、應急設施:專案部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會議室,配備相關的通訊設施。

2、消防設施:專案部生生活區配有乾粉滅火器16具。

3、醫療救護資源:專案部應急救治裝置有急救箱、急救藥品等。

4、應急運輸工具:專案部可用於應急救援的機動車輛。

五、方針與原則

專案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內部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一)保護人員安全優先是指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當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保護財產不受損失發生衝突時,應優先保護人員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盡一切辦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發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具有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危害廣泛的特點,因此救援行動必須迅速、準確,須把專案部各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實行統一指揮下的分級負責制,以事故發生的區域為主,各部門根據本預案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工作;並根據事故的發展情況,採取內部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方式,儘量減少專案部的損失。

(四)大力加強全專案部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各應急功能部門,要為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相應的技術和物資保障。各有關單位要通力合作,廣泛組織動員一切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

1、突發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消防保衛部門報警,並拔打火警電話119,說明事故地點和原因,第一時間取得公安消防部門的援助;同時應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專案部接報後應立即調派消防、醫療等應急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各部門現場負責人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撲滅外圍火勢,切斷蔓延途徑,控制燃燒範圍。要迅速開啟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路線撤至安全地帶。立即對現場受傷(困)人員展開救助,對一切可能引發連鎖災情的裝置採取應急安全措施。

3、消防隊到場後,撲救組撤出火場,轉為警戒組,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作好外圍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確保事故現場秩序。

4、突發一般性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專案經理部報警,同時拔打火警電話119,並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5、火災基本撲滅後,有關專業組應派員監護現場,消滅餘火。對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危險物質,要及時進行圍堵、收容、清消,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

6、要查明火災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損失,明確事故責任,做好事故調查上報。並按照“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作出嚴肅處理。

(二)機械傷害事故

1、突發重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向專案經理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醫療救援應急專業組及救護車輛須在最短時間內將傷員轉至互助醫院進行搶救。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突發一般或較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報告專案經理部。

七、培訓與演練

(一)專案部每年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對應急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如何識別危險和危險源。

2、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時如何預警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3、各種基本應急裝置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護、自救、互救知識。

5、疏散現場人員的方法和程式等。

(二)應急培訓和評估要求:

1、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對應急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2、每次培訓完成後,由專案部功能部門對應急人員的培訓效果進行考核,並做好考核記錄,確保應急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3、根據培訓內容和實際需要,由專案部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並保持相關記錄。演練內容包括:

⑴生產區電器故障導致的火災事故。

⑵生活區易燃物引發的火災事故。

⑶機械傷害事故及其他隱患較突出的安全生產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1)為加強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防範,達到安全事故發生後快速反應並提升事故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汙染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辦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業安全生產公約》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有序的組織搶險工作,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動都要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專案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專案部各部門和各協作隊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言行結合。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落實責任,分工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在專案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發生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根據需要協調外協互助力量及當地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4)專案部安全部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資料庫和呼叫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呼叫。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5)專案部安質部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佈局。專案部相關部門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專案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科學應對煙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特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在生產、銷售、運輸、儲存過程中發生的(IV級)以上煙花爆竹爆炸或火災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企業成立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企業煙花爆竹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資訊共享。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主管部門為保衛科,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關職能部門現有資源,實現相關資訊共享,確保煙花爆竹事故資訊及時準確傳遞,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4)依靠科學、注重實效。

採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裝備,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企業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本企業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主要有以下幾類:

2.2.1自燃自爆事故

這類事故是一種不需外因作用的化學反應,其原因如下:

(1)原材料問題。原材料純度不夠、含雜質高,或材料超過保質期等。

(2)原材料或藥物受潮溼等。

(3)配伍不當或輔助材料(如米湯、漿糊等)變質等。

(4)煙火藥散熱不徹底、乾燥不徹底等。

2.2.2機械能作用事故

機械能作用事故是一種物理因素的反應,是外力(機械能)作用產生的結果,其原因如下:

(1)違反操作方法。操作時摩擦、撞擊、拖拉、用力過猛;不使用專用的工具等。

(2)乾燥方法不當。乾燥(日晒、烘房)時超過規定的溫度、倒架、使用明火烘烤、藥架離熱源太近等。

(3)處理銷燬廢品方法不當。

(4)機械設計、製造缺陷或機械發生故障引發事故。

2.2.3自然災害事故

自然災害事故指由山火、山洪、地震、雷擊等難以抗拒的自然因素所導致的事故。

2.2.4其他原因引起的事故

(1)廠房佈局不合理,廠內安全距離不夠;

(2)未嚴格按照“五分開”設定和使用廠房;

(3)超過核定儲存量儲存藥物、產品。

(4)人員擁擠、集中,疏散通道不暢等。

(5)其他由靜電積累、火源、電源、小動物啃咬等引發的事故等。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與職責

企業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應急辦)。當發生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時,在事故發生地附近成立現場指揮部。

3.1.1應急指揮部

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

總指揮:由分管副廠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保衛科長擔任

指揮部成員:保衛科、安技科、生產科、檢驗科、供應科、技術科、銷售科、財務科、宣傳科、車隊等。

3.1.2應急指揮部職責

企業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編制和修訂應急預案;

(2)作出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搶救方案和決策;[NextPage]

(3)授權各職能部門實施應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

(4)負責建立和維護應急資訊平臺;

(5)甄別煙花爆竹事故等級,提出預警級別建議;

(6)做好善後和災後重建工作。

(7)必要時,協調武警、公安系統迅速調集武警部隊和公安幹警參加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1.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企業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應急辦),辦公室設在保衛科。負責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企業內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間的聯絡、協調工作;

(2)負責收集和彙總煙花爆竹事故資訊,並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和區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3)組織煙花爆竹事故調查,瞭解、彙總應急工作情況;

(4)制定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練計劃,並組織實施演練和總結評估。

3.1.3現場指揮部職責

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分析、判斷煙花爆竹事故發展趨勢和確定應急救援行動方案;

(2)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開展緊急救援工作;

(3)保持與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機構的通訊聯絡,隨時報告應急救援情況,及時向本企業傳達落實上級有關應急救援的指示或要求;

(4)涉及重大事項應先報告上級領導後處置,情況緊急時也可以先處置後報告或越級報告;

(5)組織、落實應急救援物資;

(6)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搶修和傷員緊急救護工作;

(7)編寫災情評估報告。

3.1.4應急工作小組及其職責

根據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組織6個應急工作小組,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各工作小組組成及其職責分別如下:

(1)安全警戒組:

由保衛科牽頭,由企業警衛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現場道路交通管制,佈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2)安全疏散組:

由保衛科牽頭,由企業警衛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保證救援順利進行,做到消防車、救援車及其他有關車輛能暢通進出事故現場;負責對現場及周圍居民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3)滅火救援組:

由保衛科牽頭,由企業義務消防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現場煙花爆竹火災的撲救;現場傷員的搜救。

(4)醫療救護組:

由衛生所牽頭。主要負責在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及時搶救現場撤出的受傷人員(包括受傷搶救隊員);與當地及外地有關醫療單位聯絡搶救事宜;現場急救藥品的聯絡和提供。

(5)物資供應組:

由供應科牽頭。主要負責保證現場救援所需的各類生活物資和搶救物資及器材的供應;事故現場的照明及通訊聯絡;事故現場所需的物資、器材及車輛排程。

(6)善後處理組:

由勞動人事科牽頭,工會、財務科、後勤科等部門參加。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周圍群眾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及其他未盡事項。

4預測預警機制

4.1資訊監測與報告

由保衛科和安技科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危險危害因素和安全隱患採用安全檢查、安全評價(評估)和隱患整改的方法進行監測。

煙花爆竹企業發生事故後,企業應急指揮部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事故物件、事故原因、事故影響範圍、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擴大的範圍、事故單位已採取的應急措施及對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確保的物資、建議需要啟動的事故級別等。

區應急指揮機構接警後,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赴事故現場救援,當確定事故有發展為重(特)大事故趨勢時,立即上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和市應急委,確定應急級別。

4.2預警預防行動

4.2.1預警

企業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後,企業應急指揮部應迅速作出判斷,決定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情況嚴重,超出本企業應急處置能力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通過電話等方式,向區應急指揮中心、區安監部門報告報告,區應急指揮中心根據需要啟動區級應急預案或上報至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市應急辦)。

4.2.2先期預防措施

(1)企業應急指揮部接警後,立即由應急辦通知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各應急工作小組和企業各職能部門,要求所有人員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由總指揮在第一時間召集有關人員,研究和決定應急救援初步方案;

(3)儘快組織撤離事故區域附近職工或群眾,採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人員傷亡。

(4)決定啟動本預案或專項預案,並報告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煙花爆竹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級別: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2響應程式

5.2.1應急指揮

煙花爆竹企業事故應急救援主要由企業應急指揮部指揮,企業各職能部門和各應急工作組要積極參加搶險救援行動及配合支援工作。

5.2.2應急行動

煙花爆竹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採取應急行動的主要原則是救人為本,儘量將事故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保證現場工作人員與搶險人員的安全,經過企業應急指揮部對事故的分析,制定有效的搶救方案,由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5.2.3資源調配

在應急指揮和應急行動過程中,煙花爆竹企業要充分利用和合理調配各種通訊與資訊工具:應急隊伍資源、應急物資裝備資源、交通運輸,醫療等保障措施。

5.2.4應急避險

煙花爆竹企業在事故發生後,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冷靜思考並落實應急響應時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險措施,防止次生生產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5.2.5擴大應急

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現場的具體情況,或根據各自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等是否滿足應急行動的需要,及時向企業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請示擴大應急;企業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及時向當區政府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出請求支援的資訊,並負責協助當區政府或企業以外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實施應急行動。

5.3資訊報告與處置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通知企業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單位負責人。

總指揮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後,應於1小時內向區安監局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當企業發生的事故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先向110指揮中心、120急救站及區安監局報告事故情況,然後向本企業應急辦和企業領導報告,以便儘快得到外部專業救援隊伍的支援。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確保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以及值班人,保證應急電話更新後及時通知到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及各個應急工作小組成員。一旦發現事故出現徵兆或發生事故,企業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要按照本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及時彙總相關資訊並迅速報告。

報告事故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5.4報警標準用語

向119消防指揮中心或120急救中心報警時報警人可按以下內容敘述預警資訊:

(1)我們這裡是xxxx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工廠),地址在xx區xxx路xx號;

(2)我企業(廠)今天早上/中午/下午xx點,發生(起重傷害/機械傷害/觸電/火災/廠房設施倒塌/其他)事故;現有xx人受傷/死亡/無傷亡;

(3)報警人xxx、報警電話號碼xxxx。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企業各職能部門要依法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1)保衛科、安技科等部門應及時調查統計事故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並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安監局報告。

(2)企業工會、後勤科、供應科等部門要迅速設立員工和附近群眾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保障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及時處理事故善後,做好受災人員的.安撫工作。

(3)衛生所要設立醫療救治站,對傷員進行救治,為群眾提供常用藥品;對食品、飲水進行檢測、監督。

(4)保衛科應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持事故區域社會秩序。

6.2損失評估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企業應組織由保衛科、安技科、財務科、生產科等相關部門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及損失評估。應按國家有關事故調查的規定須對事故損失做出定量評估,按照事故級別劃分,事故調查組進入事故現場後,立即調查事故情況,並確定事故損失的評估範圍。事故調查組須評估由事故導致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彙總事故中人員傷亡情況。

6.3調查和總結

企業煙花爆竹事故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損失情況,由應急辦以事故報告形式報區安監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7保障措施

7.1應急裝備保障

企業應急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照明裝置、急救藥品等由供應科負責採購和提供,並由各部門負責妥善存放和保管;

7.2應急隊伍保障

當地公安(治安、消防)和緊急救護隊伍是煙花爆竹事故的基本搶險救援隊伍。企業應急指揮部應加強與各聯動單位的組織協調,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7.3交通運輸保障

加強交通保障,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順暢的交通設施、裝置工具、執行秩序等。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保衛科要及時協助當地公安、消防、交管部門對事故現場或周邊地區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7.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所和醫療救護小組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救護保障的組織實施,災發生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後,衛生所要在第一時間通知120急救站,並積極配合急救站進入救災現場,對傷員實施初步急救措施,穩定傷情,運出危險區後,轉入各醫院搶救和治療。

7.5治安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保衛科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線,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對重要場所、目標和救災設施加強警衛,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7.6物資保障

供應科、後勤科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並根據煙花爆竹產品的種類和數量,儲備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所需的物資。對於企業應急救援所需的大型機械裝置、設施和運輸車輛由供應科負責與有關企業聯絡。

7.7經費保障

企業建立事故應急處置專項資金,由財務科予以保障;應急處置專項資金使用範圍包括企業應急指揮部確定的工作專案以及用於應急救援資訊化建設、日常運作和保障,預案修訂等;財務部負責監督資金的使用,企業應急指揮部負責審查資金使用。

7.8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較大、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企業後勤科和供應科應負責為受災群眾大家搭建臨時性簡易住房或避難所,並配備必要的供水和衛生設施。

8宣傳、培訓和演習

8.1宣傳和培訓

企業應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有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法律法規,及預防各類煙花爆竹事故的科學知識。

企業應制定計劃定期對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人員、專業救援搶險隊伍等應急專業技術人員展開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和煙花爆竹事故緊急救護知識。

8.2應急演練

企業應每年組織一次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以驗證本預案的適用性,提高職工群眾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能力。企業應組織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對演練活動進行總結和評估,以檢驗本企業的應急救援能力、協調配合能力以及企業應急資源的儲備是否滿足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等。

9獎勵與懲處

9.1獎勵

在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蹟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者地方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出色完成煙花爆竹事故應急任務的;

(2)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或者搶救人員有功的;

(3)及時排除險情,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成績顯著的;

(4)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5)因事故情況測報準確和資訊傳遞及時而減輕事故損失的;

(6)及時供應用於應急救援的物資和工具或者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7)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9.2懲處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和危害後果,對直接責任人及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玩忽職守,遲報、漏報、虛報、瞞報、誤報事件情況,延誤處置的;

(2)在處理應急事故中不堅守崗位、不聽指揮、不認真負責或在緊要關頭臨陣逃脫的;

(3)違抗或不認真執行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應急任務或拒絕提供應急物資的;

(4)挪用、盜竊、貪汙搶險救災救濟錢款和物資的;

(5)阻礙應急處理、應急救援和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6)不遵守保密制度,洩露祕密的;

(7)其它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

10附則

10.1預案定和解釋。

本預案由應急辦公室負責編制和解釋。

10.2預案修訂

本預案將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更新和企業對應急演練活動的評估結果由應急辦組織相關部門及時進行修訂或完善。

10.3預案實施日期

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釋出,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裝置、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