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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颱風應急預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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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防颱風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防颱風應急預案5篇

防颱風應急預案1

為貫徹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關於做好防汛防颱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地方各級政府有關要求,結合《威海機場防汛防颱搶險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機場防止颱風正面襲擊應急預案。

本預案與《威海機場防汛防颱搶險應急預案》配合使用。

一、工作原則

按照臺風到來前以“防”為主,颱風到來時以“避”為主,颱風過後以“救”為主的原則,有條不紊地開展好防止颱風正面襲擊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機構

威海機場防止颱風正面襲擊的應急處置工作在威海機場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三、各部門職責

當接到颱風襲擊的的預警通知後,在威海機場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迅速行動,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各項“防”、“避”、“救”的準備與實施工作。各部門職責如下:

1.機場辦公室: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及時通報公司領導和機場各部門。在請示公司領導同意後,啟動預案,安排人員值守,承擔威海機場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2.現場指揮中心: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和啟動預案通知後,及時會同機場建設管理處、機務保障處和安檢站,做好停場飛機、機坪設施裝置的繫留、加固或移除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威海機場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辦公室。

3.航務管理中心: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做好預達航班備降和在場航班轉場的聯絡事宜;導航臺站點的防風除險、排水加固等工作;做好應急通訊保障;按照局方要求落實機場航管防止颱風正面襲擊的預案內容。

4.機務保障處: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按照《機務保障處防風害應急預案》的要求,繫留停場航空器,特種車輛要入庫存放,對不能入庫存放的特車應遠離繫留的航空器,停放在背風處,要設定好剎車並新增輪擋。機坪上的裝置設施也要採取防風措施防撞錐入庫,牽引杆和工作梯要入庫或者繫留,防止被風吹動,損壞其它的設施,規劃方案《機場防止颱風正面襲擊應急預案》。加強工作人員值班並保持通訊暢通。

5.機場建設管理處: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加強對供電系統的防護工作,做好電力搶修準備,確保供電正常。機坪上的裝置設施要採取防風措施。大風過後,立即巡視飛行區場道、燈光設施,為機場開放做準備。

6.安檢站: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做好廊橋加固繫留,防止出現意外。

7.貨運中心: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對貨運倉庫外的貨運裝置設施採取防風措施,將機坪上的貨運裝置設施轉移至貨運倉庫。

8.機場公安分局: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及時將消防車輛和空防警衛車輛全部入庫或者停放在背風處,要設定好剎車並新增輪擋。全體幹警處於待命狀態,隨時聽候威海機場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的調遣,參加搶險救援工作。

9.其他部門:根據《威海機場防汛防颱搶險應急預案》的職責要求,待命值守,保持通訊暢通。

四、工作要求

1.責任到位,分工明確。機場各部門可根據《威海機場防汛防颱搶險應急預案》和《威海機場防止颱風正面襲擊應急預案》制定部門實施細則,明確責任人和具體負責人,將預案確定的各項防颱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網路和靈活高效的聯絡反應機制。

2.準備充分,措施有力。各部門要根據防颱預案組織經驗豐富的得力人員用於應對突發事件。當強颱風正面襲擊機場或影響機場時,應急搶險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集結待命做好臨戰準備,應急物資、裝置、運輸工具等佈置到一線,以便緊急呼叫。及時向市應急辦彙報,聯絡的社會化儲備的應急物資、裝置工具等,做好應急準備。

3.加強警戒,及時處置。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安排人員掌握和研製汛情動態,遇到超警戒、異常或險情及時報告,並抓緊組織疏散、修復、加固,遇到緊急情況,在報告上級的同時,應主動採取應急措施,抓住有利時機,實施緊急處置,消除隱患。

4.應急值守,通訊暢通。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和各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資訊暢通,各部門負責人和本部門防颱風工作負責人員手機晝夜開啟,全程跟蹤雨情、水情、風力、災情以及次生災害,及時開展會商,並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式。

五、附則

1.本預案由機場公司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

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防颱風應急預案2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颱風搶險應急預案,通過對應急分隊的培訓和實操訓練,加強管理服務區域內防洪搶險的能力,在險情發生時更有效及時地排除,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確保防洪、防颱風搶險工作萬無一失。

二、職責:

管理處主任為防洪、防颱風搶險總指揮;

管理處主管為副總指揮,負責裝置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辦為副總指揮,負責搶險組的全面工作;

環境主辦為副總指揮,負責後勤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負責資訊的準確傳達,協調;

管理處全體不當班人員為防洪、防颱風搶險應急隊員。

三、小組職責劃分:

3.1搶險組:由安全主辦和未當班的所有安全員組成

3.1.1採取一切措施對險情進行處理;

3.1.2負責防洪沙袋填裝,搬運及堆砌;

3.1.3運用各種方式、方法及時排除險情。

3.1.4人員分工

未當班的兩名中心崗負責裝沙袋;

未當班的兩名二號、三號、四號崗負責運沙袋;

未當班的兩名六號、八號負責現場堆砌沙袋及採取其它措施進行搶險;

安全主辦帶領搶險組採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類搶險工作。

3.2裝置組:由管理處主管和管理處兩名技術員組成

3.2.1負責各類水泵及供電裝置的開啟;

3.2.2對搶險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3.2.3對現場裝置進行緊急維修。

3.3後勤組:由環境主辦、家政服務員、救生員、前臺服務員、出納、會所服務員組成

3.3.1保障各類救災物資的正常供給;

3.3.2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

3.3.3積極協助其它小組工作;

3.3.4人員分工

未當班兩名五號崗負責後勤物資保障;

前臺服務員、出納、會所服務員負責疏散群眾和搶救傷員,把傷員轉移到安全位置並及時報市急救中心;

救生員和家政服務員負責財產搶救。

3.4當班人員

4.1.1當班人員發現險情後要及時通知中心及當班班長;

4.1.2中心值班員接到資訊後採取緊急集合等措施召集未當班人員及時排出險情;

4.1.3中心值班員應於第一時間通知管理處經理和管理處主管及安全主辦;

4.1.4中心值班員須向當班各崗位進行情況通報;

4.1.5現場崗位應做好秩序維護及人員車輛疏導;

4.1.6中心值班員應密切關注現場情況,必要時尋求其它支援。

4.1.7在臺風來臨之前,管理處各崗位需仔細檢查崗位範圍內所存在的安全隱患,並及時排除險情,情況嚴重的及時向上級彙報。

注:所有成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所有成員在搶險的過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防颱風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防颱風、暴雨工作是關係到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工作,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提升幼兒園防汛防颱的處置能力,本著"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二.預防步驟:

1、領導小組名單及聯絡電話

組長:畢一軍     園長

組員:龔菲      後勤組長

姚毅華     保教主任

張燕   工會主席

幼兒園啟動防颱防汛預案,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24值班制度。

三.應急措施:

1.加強資訊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發生重大汛情,全體領導進崗到位,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開始運作;分管領導向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彙報汛情;全面部署抗臺防汛工作。

2.預防為主:

清走廊。颱風登陸前,對陽臺、走廊上的雜物、花盆等都要進行清理,以防止颱風登陸時,被風吹掉下來傷害到人。

關門窗。颱風、暴雨來臨時,風力、雨量較大,要關好門窗,防止風、雨損壞門窗、傢俱和造成人員傷亡。

門衛對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進行全面的疏通。

對校建築房屋上的天溝、落水管疏通,對全校大樹進行修剪和加固。

對全校建築物的避雷設施及室外電線做全面安全檢查。

對室外天線、空調室外機、外懸掛物做全面安全檢查。

各部門的室內電源、插座、門窗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因颱風造成電路、電線中斷,應及時關閉電源開關,啟用應急燈、電筒或蠟燭照明。

四.保障措施:

預案啟動後,幼兒園做好預警和資訊記錄。召開緊急會議,在最短的時間內,以電話等形式對幼兒園防汛防颱工作進行部署,通報臺汛動態,佈置防汛防颱、搶險救災要求和任務。

隨時與上級部門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加強資訊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防颱風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漁業防颱風應急響應,積極應對臺風災害,保證漁業防颱風工作有序、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福建省漁業防颱風應急預案》、《福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福州市防洪防颱應急預案》、國家海洋局《風暴潮、海浪、海嘯、海冰災害應急預案》等。

1.3工作原則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政府為主、行業為輔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啟動漁業防颱風應急預案,響應、落實漁業防颱風各項應急工作任務。

1.3.2以人為本,減少損失。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在處置颱風災害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情況下,應首選保障漁民群眾生命安全且對財產損害較小的措施。

1.3.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下,加強與本級氣象、水利等部門的聯絡協作,加強系統上下的溝通協調,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發生颱風災害及其次生海洋災害時海洋與漁業系統的預防、應急處置和漁業災後恢復生產。

根據本預案啟動的應急響應主要用於規範市級的防災抗災行動,縣、鄉各級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防汛部門的部署,自主決定啟動或者調整(終止)應急響應的時間和等級。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市海洋與漁業局成立漁業防颱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局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漁業防颱風應急工作,市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局防災減災處。

2.2市局領導小組

組長:局長

副組長: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副局長(副調研員)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副局長(副調研員)和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支隊長、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主任任副組長。

成員: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局應急指揮中心主任、派駐局紀檢監察室主任、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分管副支隊長、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分管副主任、漁業互保協會福州市辦事處負責人。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局防災減災處處長兼任,副主任由局應急指揮中心主任兼任。

2.3組織機構職責

2.3.1市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本系統漁業防颱風工作,研究和通報本系統防颱風的重大事項,督促和檢查漁業防颱風工作。

⑵確定海洋與漁業系統防颱風應急響應方案。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海洋與漁業廳和市防指報告漁業防颱風工作,向災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

⑶指導和協調災後漁業生產恢復工作,組織本系統力量對受災地區進行支援,負責漁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補助專案、資金和物資的分配。

2.3.2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⑴負責市局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保持與市防指及其成員單位的聯絡;負責組織漁業防颱風會商、提出防範措施和意見;及時傳達市防指和市局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項漁業防颱風措施的落實。

⑵在臺風發生期間,負責落實應急值班;掌握、報告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應急工作和全市漁船進港、漁排人員轉移等情況;負責收集統計和分析全市漁業受災情況,並向市防指、省廳報告。

⑶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人員趕赴災區指導防災、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負責防颱抗災救災相關資訊的收集、歸檔,組織颱風災害調查、評估;負責處理其他日常工作。

2.3.3市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在市局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分工負責,協同工作”的原則,成員單位各司其職,開展防颱風應急處置工作。

(1)防災減災處:承擔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辦公室:負責通知、督促局屬事業單位做好防颱風工作,收集、報告局屬事業單位部署、落實防颱風工作情況和受災情況;負責防颱抗災救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通過局入口網站釋出防颱風資訊;負責防颱風的.後勤保障工作。

(3)政策法規與規劃處:制定漁業防颱風工作中防災減災和漁業受災救助政策。

(4)資源環境保護處:參與颱風災害調查、評估;參與防颱風應急處置工作。

(5)海域和海島管理處:參與颱風災害調查、評估;參與防颱風應急處置工作。

(6)漁船漁港管理處:負責指導全市漁船進港避風工作;協助做好避風漁港和漁業船舶應對臺風災害的風險評估。

(7)水產產業處:負責指導全市漁業系統開展各類水產養殖生產設施除險加固和養殖水產品搶收等工作;提出災後漁業恢復生產意見並組織落實。

(8)外經處科技處:負責全市回國遠洋漁船防颱風工作。

(9)局應急指揮中心:協助做好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保持與市防指及其成員單位的聯絡;負責防颱風期間的24小時應急值班工作;負責通過海上漁業安全應急指揮平臺傳送防颱風資訊。

(10)駐局監察室:協調督促有關部門抓好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防颱風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職瀆職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1)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負責組織各級海洋與漁業執法機構對進港避風漁船的監督檢查;協調指揮全市海洋與漁業執法船艇參與搶險救助工作;做好海洋與漁業執法船艇的防颱避風工作。

(12)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負責密切監視颱風發展動態,及時接收並轉發海洋災害預警報;負責提供防颱風暴潮和海浪災害會商材料並參加市防指的有關決策會商;參與颱風災害調查、評估;負責災後恢復生產技術指導和水生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參與災後水產苗種和魚藥的組織調劑工作。

(13)漁業互保協會福州市辦事處:負責災後漁業互助保險的理賠工作,颱風過後立即開展勘驗定損,受災理賠,幫助入會參保的漁民儘快恢復生產。

3.應急響應

按颱風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為Ⅳ、Ⅲ、Ⅱ、Ⅰ四級。

3.1Ⅳ級響應

3.1.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颱風Ⅳ級響應

氣象臺釋出颱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或近海出現熱帶低壓,預計24小時內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1.2應急響應行動

⑴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到位指揮,啟動本應急預案。

⑵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24小時應急值班,加強與市氣象部門、市防汛辦的聯絡,密切注意颱風動向,及時收發和報送資訊。

⑶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做好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並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⑷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報,向各縣(市)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臺風訊息。

⑸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通報後,認真履行職責,做好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統計出海漁船與人員數量,並與漁船上的人員保持聯絡,通知做好防颱風準備。

3.2Ⅲ響應

3.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颱風Ⅲ級響應

氣象臺釋出颱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將有熱帶風暴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2.2應急響應行動

⑴根據《福州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到市防指坐鎮指揮。

⑵市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在局本部坐鎮指揮,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漁船漁港管理處、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局應急指揮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颱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知,對臺風可能影響的海域作出防颱風安全部署。

⑷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迅速開展應對工作。

⑸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加強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

⑹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值班,保持24小時通訊聯絡,及時掌握颱風動態和各地漁業防颱抗災工作情況,並通知相關單位通過簡訊平臺等渠道向漁民傳送颱風資訊。

⑺市局領導小組適時成立防颱抗災工作組,赴臺風影響重點縣(市)區,指導協調、督促檢查當地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颱風防禦工作。

⑻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進駐市防指協助工作。

3.3Ⅱ級響應

3.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颱風Ⅱ級響應

氣象臺釋出颱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或颱風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3.2應急響應行動

⑴根據《福州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到市防指坐鎮指揮。

⑵市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在局本部坐鎮指揮,其他副組長到位協助指揮。市局領導小組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漁船漁港管理處、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局應急指揮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颱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⑶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加強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

⑷市局領導小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蔘加的防颱風緊急會議,對防颱風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各成員單位抓好防颱抗災措施的落實。

⑸市局領導小組發出通知,提出防禦颱風要求,督促指導相關地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海上漁船返港就近進港避風、漁排和進港漁船人員的撤離及漁排加固、漁船錨固等工作:

①在臺風7級風圈到來之前,通知在海上作業的漁船全部返港,就近進港避風;

②在臺風7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漁排上的老人、婦女、兒童和病弱者撤離;

③在10級風圈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所有44.1千瓦(60馬力)以下的漁船和漁排上人員撤離;

④在12級風圈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110.3千瓦(150馬力)以下漁船上所有人員撤離上岸,110.3千瓦以上漁船除留守3-4人值班外,船上其餘人員全部撤離。

⑹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立即上崗到位,組織人員深入基層、重點部位,檢查、督促基層落實各項防禦措施,並及時將防禦部署落實情況上報市局領導小組。

⑺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應急值班和通訊聯絡,及時準確掌握漁排人員撤離、漁船進港、漁船人員撤離上岸等情況,並及時報告市防指和省廳。通知相關單位通過簡訊平臺等渠道向漁民傳送颱風資訊。

⑻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應協調指揮全市漁業執法船艇做好應急準備工作,保持通訊暢通。

⑼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進駐市防指協助工作。

3.4Ⅰ級響應

3.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颱風Ⅰ級響應

氣象臺釋出颱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颱風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4.2應急響應行動

⑴根據《福州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到市防指協助總指揮工作。

⑵市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在廳本部坐鎮指揮,其他副組長到位協助指揮。市局領導小組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漁船漁港管理處、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局應急指揮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颱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領導小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防颱風緊急會議,對防颱風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⑷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加強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

⑸市局領導小組發出緊急通知,提出防禦颱風要求,督促指導相關地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漁船錨固和人員的撤離等工作。在14級以上風力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所有漁船上人員撤離。

⑹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禦措施,發現險情及時處理並報告。

⑺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應急值班和通訊聯絡,及時準確掌握漁船人員撤離上岸等情況,並及時報告市防指和省廳。通知相關單位通過簡訊平臺等渠道向漁民傳送颱風資訊。

⑻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搶險隊伍按照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應協調指揮全市漁業執法船艇在保證執法船隻和人員的安全情況下,隨時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⑼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進駐市防指協助工作。

3.5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按市防指的調整或終止通知為準。

⒋災後處置

⑴根據受災情況,市局領導小組及時召開市局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抗災救災善後具體事宜。

⑵市局領導小組成員會議決定向災區派遣救災指導工作組,各組人員應於當天或次日赴災區瞭解核查災情,指導幫助當地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落實災後補救措施,促進生產儘快恢復。同時,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市防指。

⑶局防災減災處應儘快統計出各地漁業受災情況,及時上報市防指和省廳。局水產產業處及時提出救災、恢復生產補助專案、資金和物資安排的建議方案。

⑷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深入災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幫助災民儘快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同時,提交災後評估報告,制訂善後工作計劃。

⑸根據災區需要,及時協調市內外有關部門,組織水產種苗、漁藥、飼料等漁用物資的調劑,做好漁業生產的恢復重建工作。

⑹漁業互保協會福州市辦事處要積極組織人員及時奔赴災區,做好已參加漁業互助保險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⒌應急保障

⒌1資金與物資保障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安排一定的資金與物資,用於颱風災害的應急準備和搶險救災工作。

⒌2觀測與預報保障

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加強對臺風動態的監視,保障海上觀測網正常執行,及時釋出海洋災害預警報,確保資訊網路的暢通,及時開展災後調查,為防災減災提供技術支援。

⒌3通訊與資訊保障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漁業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障防颱風應急工作中的電話(傳真)、網路等資訊渠道暢通;加強海上漁業安全應急指揮系統建設管理和日常維護,提高漁船防災減災和海上自救互救能力。加強颱風災害資訊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達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

5.4宣傳與培訓保障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媒介,加強颱風、風暴潮、海浪等自然災害知識宣傳,尤其是加強漁排養殖和漁船捕撈生產的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結合實際積極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區域漁業防颱風應急預案。

6.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6.3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稱颱風,為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超強颱風等各類熱帶氣旋的通稱。

防颱風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颱風防禦工作,促進防颱風工作有序、高效、科學開展,提高防颱風災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輕颱風災害的影響和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山東省防颱風應急預案》、《威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環翠樓辦事處轄區內颱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防及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預防為主,多措並舉。

(4)依法規範,加強管理。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環翠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總指揮由環翠樓辦事處副書記、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辦事處副書記、辦事處武裝部長、辦事處宣傳委員、辦事處副主任擔任。

成員由城裡派出所、水上邊防派出所、民政、財政所、社群辦、城管辦、黨政辦、車輛管理科、義工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是:部署、協調防颱風工作,認真執行防颱風和搶險救災指令,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共同做好防颱風工作。

2.2組織機構職責

2.2.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職責

(1)統一指揮全街道防颱風工作,宣佈啟動、終止街道防颱風應急響應。

(2)在街道政府和上級防指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

(3)組織召開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單位和社群防颱風工作會議,安排部署防颱風、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颱風、救災應急措施。

(4)動員全街道群眾參與防颱風搶險救災,指導災後恢復生產。

2.2.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職責

(1)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和災情,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領導報告和對外發布汛情、災情。

(2)提出防颱風的目標、重點和措施等建議意見,及時傳達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指令,完成交辦任務,督促各項防颱風措施的落實。

(3)負責街道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添置、儲備、調劑和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和管理。

(4)負責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成員單位職責

(1)宣傳:負責組織、指導防颱風及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按上級要求及時向公眾釋出颱風資訊、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公告等資訊,跟蹤報道防颱風救災活動,宣傳防颱風知識。

(2)武裝:根據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要求,組織協調民兵應急分隊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3)派出所:負責維護抗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及時疏導交通,適時組織實施交通管制,保證防颱風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依法打擊盜、搶防颱風物資和破壞、盜竊防颱風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颱風引發的事件。協助政府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

(4)社群辦、民政: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受災地區開展報災核災、災民救助、人員轉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復重建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資訊和救災情況並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組織開展、接收救災捐贈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5)財政所:組織實施全街道防颱風和搶險救災經費預算,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會同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向上級爭取防颱風搶險救災經費,並及時下撥和監督使用。

(6)車輛管理科:負責組織、指導做好全街道公路的防颱風工作,配合上級公安和交通部門實施陸上交通管制,保障交通幹線暢通。組織運力和土石方開挖機械做好應急搶險、轉移危險地帶群眾和防颱風物資的運輸工作。協助派出所做好汛期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工作。抓好颱風期間的安全工作。

(7)社群醫療所:負責組建醫療救護、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專業隊伍,做好抗災期間的醫療救護、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8)安監辦:負責監督、指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經營企業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9)黨政辦:負責全街道救災物資的供應。

(10)各社群:負責本社群防颱風搶險救災的指揮排程、組織實施等工作,在防颱風期間要及時向辦事處彙報各種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資訊。

3預防、預警

3.1資訊監測

颱風的監測和預報工作由市氣象部門提供;

3.2預案准備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和各社群應相應修訂完善防颱風應急預案、社群級防汛預案等各類預案。

3.3預防行動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和各社群應在汛前組織所屬單位做好安全檢查,除對轄區內排澇工程設施、水雨情測報設施、通訊預警設施等進行逐項嚴格檢查和安全維護外,還要針對薄弱環節,如街道防洪排澇、危房、安置轉移點、在建工程、地下室等進行重點檢查和督促,檢查結果要登記在冊。同時要備足搶險救災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搶險隊伍,修訂相關應急預案,開展防颱風搶險演練,加強防汛宣傳。

汛期,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監視轄區雨情、水情、風情,必要時實行加強值班,密切溝通,共享資訊,並做好上傳下達。

4防颱風響應

4.1應急響應級別

4.1.1Ⅳ級響應

市氣象局釋出颱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8級及以上大風。

4.1.2Ⅲ級響應

市氣象局釋出颱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熱帶氣旋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10級及以上大風。

4.1.3Ⅱ級響應

市氣象局釋出颱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熱帶氣旋(強度為颱風及以上)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12級及以上大風。

4.1.4Ⅰ級響應

市氣象局釋出颱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熱帶氣旋(強度為強颱風及以上的)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14級及以上大風。

4.2防颱風應急響應行動

4.2.1Ⅳ級防颱風應急響應行動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領導帶班,加強值班工作,密切監視颱風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工情,及時發出颱風情況通報,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4.2.2Ⅲ級防颱風應急響應行動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副組長坐街道指揮組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在指揮組協助工作。副組長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認真分析颱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的方案和措施,並報告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組長。

(2)根據會商意見,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出防禦颱風緊急通知。

(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密切監視颱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視情況組織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傳送颱風資訊的手機簡訊。

(4)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對臺風可能影響的範圍作出防颱風安全部署。

(5)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相關成員單位加強值班,密切注視颱風情況。

4.2.3Ⅱ級防颱風應急響應行動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副組長坐街道指揮組指揮,部署全街道防颱風工作,有關部門成員在指揮組協助工作。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颱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的方案和措施。根據會商意見,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出防禦颱風的通知,提出防禦颱風工作要求。

(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防颱風緊急會議,對防颱風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並將情況迅速上報辦事處和上級部門。

(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密切監視颱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密切監視預報臺風影響區域內的情況,收集相關部門和相關地區防颱風的準備情況,視情況組織傳送颱風資訊的手機簡訊,做好重大防颱風資訊的上傳下達。

(4)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督促指導各社群做好低窪地帶、危房人員的撤離、轉移工作。在7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危房等重點地帶的老人、婦女、兒童和病弱者的撤離工作;在10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各社群做好所有重點地帶的轉移安置工作。並將撤離情況及時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反饋。

(5)接到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通知後,各有關部門、各類搶險隊伍、要迅速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準備好搶險救災器材,組織好搶險救災隊伍,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

(6)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成員單位立即按照防颱風預案,部署落實防颱風各項工作,迅速傳達上級和我街道領導指示精神及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防汛工作部署。加強值班,領導帶班,要求各級防汛責任人立即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禦措施。同時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基層、重點部位,檢查防颱風準備情況,督促基層落實各項防禦措施,並及時將防禦部署落實情況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

4.2.4Ⅰ級防颱風應急響應行動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組長坐街道指揮組指揮,副組長及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在指揮組協助組長工作。組長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會商會,分析颱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的方案和措施,部署全街道防颱風工作。

(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召整合員單位對防颱風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併發出防禦颱風緊急通知,繼續組織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傳送防颱風手機簡訊息。

(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密切監視颱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風情、工情,收集相關部門和相關地區防抗颱風落實情況,做好重要防颱風資訊的上傳下達。

(4)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督促指導各社群做好低窪地帶、危房人員人員轉移安置工作。在12級風力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所有重點地帶人員全部轉移。並及時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反饋。

(5)規劃建設服務中心組織指導地質災害防禦工作,組織應急專業隊伍,為防禦突發地質災害提供應急技術保障。

(6)根據颱風發展趨勢,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根據職責作出以下應急措施:

①公園等適時關閉。

②各類學校適時停課,一切建築工程適時停工。

(7)必要時,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可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動員全街道機關幹部投入到防颱風搶險救災工作中。

(8)必要時,除防颱風應急單位外,實行停止上班、上課等措施,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9)必要時,可緊急徵用、呼叫防抗颱風急需的物資、裝置、交通運輸工具。

(10)根據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命令,街道、社群等防汛搶險隊伍立即趕赴重點災區部位,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政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

(11)各級、各部門防汛責任人必須全部上崗到位,全面落實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各項防颱風工作措施,迅速傳達貫徹上級和我街道領導指示和全街道防颱風會議精神,及時將本單位防禦部署工作落實情況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現險情及時處理並向上報告。

(12)根據應急響應需要,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派員進駐指揮組,協助指揮組工作。

4.3響應級別調整或停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應視情調整防颱風應急響應級別;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應視情宣佈終止颱風應急響應。

5災後處置

5.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出通知,部署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組織有關成員單位赴抗災第一線指導協調抗災救災工作。

5.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及時統計和收集彙總受災地區受災情況,召開總結分析會,認真總結評估全街道防颱風抗災救災經驗教訓,研究改進措施,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各成員單位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組織力量安排好災民生活,加強災區疫情防治工作,開展恢復重建工作,儘快恢復災區災民正常的生活、生產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5.4緊急防汛期徵用、呼叫的物資、裝置、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結束後應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妥善處理。

6應急保障措施

6.1通訊與資訊保障

6.1.1各通訊運營單位必須依法履行保障防颱風資訊暢通的責任。

6.1.2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電視和廣播等新聞媒體以及手機簡訊、銅鑼等防汛預警手段釋出資訊,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6.1.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要做好暴雨災害預警平臺的保障工作,確保水雨情自動測報、防汛應急視訊會商等系統通訊暢通和正常執行。

6.2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隊伍保障

街道、社群等防汛搶險隊負責承擔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下達的搶險救災任務。

6.2.2供電保障

供電所負責防抗颱風搶險、搶排漬澇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3交通運輸保障

車輛管理科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轉移疏散人員、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器材運輸。

6.2.4治安保障

派出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6.2.5物資保障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及相關部門建立防汛防颱風物資器材儲備管理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挪用流失和失效,確保救災物資供應,負責各類防汛搶險救災物資的補充和更新。

6.2.6資金保障

財政所應將防汛經費納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及時撥付救災經費。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教育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新聞媒體,開展防颱風、避險、自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群眾防颱風意識及能力。

7.2培訓

7.2.1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負責轄區內相關人員的培訓。

7.2.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範課程、嚴格考核、分類指導,並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7.3演練

7.3.1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防汛搶險演習。

7.3.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定期組織開展宣傳、培訓和演習。

8附則

8.1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防颱風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

8.2預案修訂

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轄區實際,適時進行修訂。

8.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4釋出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