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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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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篇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海洋地質調查應急救援能力,保障作業人員安全,減少事故失,保障海洋地質調查作業順利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調查作業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國家、國際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法律法規引用一覽表見附件1。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中國地質調查局(以下簡稱地調局)組織實施的海上地質調查作業過程中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1.4 分類分級

1.4.1 分類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海洋地質調查作業過程中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緊急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船舶本身:船隻碰撞、擱淺、棄船、破損、進水、溢油汙染、操縱失靈、失去動力等;

作業人員:人員墜海、患病、受傷等;

自然環境:突發性惡劣氣象(大風、大浪、大霧)、颱風、海嘯等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

外部環境:在有爭議海區遭遇敵情或相鄰船隻作業干擾等。

1.4.2 分級

突發事件根據嚴重程度分為三級:

Ⅰ級(重大):船隻沉沒、碰撞、失去動力無法修復,或突發性惡劣氣象(大風、大浪、大霧)、颱風、海嘯等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或已經或可能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5人以上(含5人),或財產損失500萬元(含500萬元)的突發事件。

Ⅱ級(較大):船隻一般性碰撞,船隻主機、舵機、機艙事故,或在有爭議海區遭遇敵情或相鄰船隻作業干擾,或已經或可能死亡(含失蹤)3人以下、或重傷2人以上5人以下,或財產損失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突發事件。

Ⅲ級(一般):船隻區域性失火、破損、進水、溢油汙染、人員墜海,或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傷2人及以下,或財產損失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突發事件。

2 應急機構及職責

海洋地質調查作業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分為三級:一級為地調局,二級為海洋地質調查專案承擔單位,三級為調查船。

地調局負責海洋地質調查安全保障及應急救援總體工作。職責包括:

(1)建立健全海洋地質調查作業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和工作體系。

(2)組織實施Ⅰ級(重大)海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3)指導、協調、監督二、三級應急機構工作。

地質調查專案承擔單位負責本單位承擔的地質調查專案安全保障及應急救援工作。職責包括:

(1)建立、健全海上安全保障及救援機制、機構和工作制度

(2)負責指揮、協調、組織實施Ⅱ、Ⅲ級海上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救援裝備的配備,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和人員培訓。

(4)負責協調調查船與地方海事部門、當地駐軍關係。

調查船負責作業人員安全保障及應急自救工作。職責包括:

(1)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小組,制訂海上作業應急預案,負責調查船應急自救工作。

(2)負責出海前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並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3) 負有對鄰近遇險船隻救援的義務。

3 應急程式與應急響應

3.1 應急程式

突發事件發生後,調查船首先採取措施自救,自身無法應對時,立即向本單位或就近的社會救援部門報告,承擔單位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同時上報地調局。海洋地質調查作業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流程圖見附件2。

地調局值班室電話:010-51632828。

3.2 應急響應

3.2.1 應急響應分級

(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Ⅰ級(重大)突發事件,由地調局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2)II級應急響應

發生II級(較大)突發事件,由承擔單位啟動II級應急響應。

(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Ⅲ級(一般)突發事件,由調查船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3.2.2 Ⅰ級應急響應程式

地調局接到承擔單位突發事件報告時,響應程式如下:

(1)召集相關人員會議,研究是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2)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後報國土資源部。

(3)組建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性質組建應急專家組。同時,地調局進入24小時應急值守狀態。

(4)組織協調承擔單位、地方政府、駐軍、海事部門等實施救援。

(5)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發展事態,適時關閉應急響應,並進行善後處置和調查評估。

4 應急保障

4.1 資訊保障

承擔單位應及時準確向船隻釋出航經及作業海區的相關預警資訊。

4.2 裝備保障

根據《地質調查作業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海上地質調查作業基本應急保障裝備配置要求如下:

(1)承擔單位

應急工作車輛、GPS定位系統、傳真機、單邊帶電臺、醫療救生包、氣象接收機、航海圖書資料等。

(2)調查船

個體防護用品:工作服、防滑鞋、安全帽、手套、防護鏡等;

船上救生用品:損管救生器材(小艇、堵漏器材等)、滅火器材、救生衣、安全繩、醫療救生藥品等;

航海保障裝備:導航雷達、GPS定位系統、傳真機、衛星電話或單邊帶電臺等;

航海圖書資料等。

4.3 其他保障

建立與海事、航空、駐軍、醫療等救助力量的溝通、協調機制。

定期開展海洋地質調查作業人員應急救生演練。

建立地調局與承擔單位、調查船在作業期間安全資訊溝通聯絡。

5 預案管理

承擔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海上作業應急工作實施預案。

地調局每兩年對本預案組織實施演練。

本預案根據工作實際變化,及時修訂、修改。

6 附件(略)

海洋地質調查應急救援法律法規引用一覽表

海洋地質調查作業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流程圖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最新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釋出、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針對風險分析結果,以快速響應為中心,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為重點,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廣泛徵求意見和研究論證,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為兩類:

(一)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

(二)單位和基層應急預案。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

總體應急預案是政府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型別者某幾種型別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專項工作方案,由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相關單位牽頭組織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稽核批准後印發實施。

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本行業、本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本級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執行機制、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第九條不同層級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內容應當各有側重。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資訊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和應急保障及調動程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範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和應急保障及調動程式,重點規範市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編制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資訊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資訊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範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範措施、監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範措施、監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

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佈局、資源呼叫程式等內容。

第十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內容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資訊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呼叫或者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等,體現自救互救、資訊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

第十一條專項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單位,應當根據專項預案並結合本單位職責編制本單位相應配套的應急聯動方案,報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備案。

第十二條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操作手冊,操作手冊包括指揮機構組成與主要職責、不同情況下響應處置的程式與相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等。

第十三條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根據應急預案,並針對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響應的分級層次、分級標準、相應措施和響應結束條件等內容;分級響應的有關內容應當滿足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應對突發事件的實際需要,保持與上位應急預案的銜接。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易發多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並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需要編制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外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時,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申報立項,經批准後編制。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以向有關單位下達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外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編制任務。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訂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駐地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根據相關標準規範、上級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企業應急預案體系目錄,報屬地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

(二)與上位應急預案、本級其他相關應急預案和相鄰行政區域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三)基於對風險隱患的調查分析結果,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本部門特點和所具備的應急能力,針對性強;

(四)突出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對措施科學、具體,操作性強;

(五)內容完整,簡潔規範,通俗易懂,實用性強。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相關人員、有關專家、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分管負責人擔任。

第十八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組織風險評估時,應當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組織應急資源調查時,應當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可呼叫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九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徵求相關單位意見,相關單位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反饋意見建議,無修改意見時也應當書面反饋。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要求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審批、備案和公佈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從以下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稽核:

(一)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是否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三)各方面意見是否協調解決;

(四)主體內容是否完備;

(五)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

(六)應急響應設定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可行;

(七)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總體應急預案經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印發。

第二十二條專項應急預案經編制單位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送審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文字;

(二)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三)編制應急預案依據的相關檔案資料;

(四)風險評估報告;

(五)徵求意見覆函以及意見建議採納情況說明。

初審過程中,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應當指導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召開評審論證會;根據需要,在召開評審論證會前可組織召開相關單位協調會。初審通過後,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應當向編制單位出具初審意見書。

第二十三條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在應急預案通過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後15個工作日內,按照公文處理相關規定將應急預案送審稿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審批。送審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文字;

(二)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三)風險評估報告;

(四)徵求意見覆函以及意見建議採納情況說明;

(五)評審意見書;

(六)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意見書。

因保密等原因需要釋出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二十四條專項應急預案由本級人民政府稽核批准,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

第二十五條部門應急預案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召開評審會,並經本單位有關會議審議通過,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轉發。

第二十六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印發單位在應急預案印發後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備案:

(一)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二)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四)鄉鎮、街道辦事處制定的應急預案報送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五)企業、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監管部門備案,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報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

(六)涉及需要與所在地人民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和省屬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七)大型群眾性活動應急預案在活動舉行20日前報送當地本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應急預案備案應當報送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文字一式10份;

(二)應急預案電子文字;

(三)風險評估報告;

(四)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五)應急預案審批和評審相關資料。

第二十九條對於不涉及保密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條涉及保密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三十一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制訂演練計劃,根據預案內容並結合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每3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第三十二條地震、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三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演練課目背景設定情況,演練組織指揮情況,參演人員應急處置和應急聯動情況,演練所用裝置裝備和應急保障情況,應急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對完善應急預案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應急預案的評估和修訂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範管理。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實施。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或者應急響應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佈程式進行。

第三十六條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一般3年修訂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及時組織修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應急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較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較大變化的;

(四)在突發事件應對或者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較大調整的;

(五)應急預案審批單位要求修訂的;

(六)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印發滿3年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評估後認為情況變化較小、可以延續使用的,嚮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可暫緩修訂。延期使用時間不超過2年。

應急預案中指揮機構人員組成或者人員通訊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相關成員單位要及時進行調整,並將調整後的情況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要將更新後的通訊錄印發各成員單位。

第三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嚮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要對所提建議進行研究,作出是否修訂應急預案的決定,及時反饋結果。

第七章應急預案的培訓和宣傳教育

第三十八條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印發後1個月內,應急預案中明確的指揮機構應當組織召開成員單位全體會議,學習熟悉預案,明確各有關部門、單位的職責,研究協調聯動事項。

第三十九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通過編髮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將應急預案培訓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幹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幹部日常培訓內容。

第四十條對需要公眾廣泛參與的非涉密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製作通俗易懂、好記管用的宣傳普及材料,向公眾免費發放。

第八章組織保障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及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監督和協調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急預案管理納入應急管理考核內容。

各級人民政府可根據需要對本行政區域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責令其限期糾正,問題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建議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追究當事人和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四十二條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需要編寫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指導和規範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釋出、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各市、縣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駐晉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等可根據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是指承擔應急預案編制任務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是指審查批准應急預案實施的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單位。

本辦法所稱單位和基層組織,是指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xx年11月20日印發的《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晉政辦發〔20xx〕179號)同時廢止。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六大原則

1、以人為本,減輕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社會動員,協調聯動

4、屬地先期處置

5、依靠科學,專業處置

6、鼓勵創新,迅速高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1、總則

為加強網路與資訊保安管理,提高應急防範能力,保障基礎資訊網路和重要資訊系統安全,維護校園安全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1 編制目的

確保基礎網路、電子政務、教務系統與其他重要資訊系統的日常業務能夠持續執行;確保資訊的保密性、完整性、可靠性;保證學校突發公共事件資訊傳輸的暢通。

1.2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檔案規定。

(2)網路與資訊保安主要威脅及隱患現象。當前我校網路與資訊保安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病毒入侵和網路攻擊日趨嚴重,網路失洩密事件屢有發生,網路與資訊系統的防護水平不高,應急能力不強;資訊保安管理和技術人才缺乏;資訊保安法律法規和標準不完善;全社會資訊保安意識不強,資訊保安管理薄弱;隨著我校資訊化的逐步推進,特別是網際網路的廣泛應用,資訊保安還將面臨更多新的挑戰。

1.3 工作原則

(1)堅持積極防禦,綜合防範的方針。

(2)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

(4)堅持依法管理、規範有序的原則。

1.4 適用範圍

校園網路與資訊系統,重點是資訊基礎設施、重要業務系統。

2、預警級別

網路與資訊保安重大突發事件是指由於自然災害、裝置軟硬體故障、內部人為失誤或破壞、利用計算機病毒進行破壞,境內外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利用資訊網路進行有組織的大規模宣傳、煽動和滲透活動,以及對校內資訊網路或設施、重點網站進行大規模的破壞活動等原因,嚴重影響到我校網路與資訊系統的正常執行,出現業務中斷、系統破壞、資料破壞、資訊失竊密或洩密等,形成不良影響並造成一定程度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事件。

根據上級的要求,我校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劃分為五個等級:

第一級為自主保護級。是單一地點及衝擊或損害相對較小的事件。指一般的資訊和資訊網路系統,其受到破壞後,會對學校的權益有一定影響,但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為指導保護級。是對執行造成嚴重損害的單一地方安全事件。指一定程度上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的一般資訊,其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損害。

第三級為監督保護級。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地點的安全事件,但只造成較小的衝擊或損害。指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的資訊,其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較大損害。

第四級為強制保護級。是對多地點造成特大沖擊或損害的安全事件。指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的重要資訊,其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為專控保護級。是對多點系統造成巨大沖擊或嚴重損害的安全事件。指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的核心資訊,其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全校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實行分等級響應、處置的制度。對第一、第二級別的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由事件發生部門自行作應急處理;對第三、四級別的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由相應主管部門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機構處理;對第五級別的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啟動報告上級處理應急預案。

3、應急組織領導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應急組織領導體系

全校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防範及應急處置工作由校網路與資訊保安協調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協調。

(1)豐海中學網路與資訊保安協調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校長室 黨支部 校長辦公室 會計室 教導處 總務處 團支部 工會 學校網路中心的全體成員

(2)豐海中學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

設立豐海中學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設在校網路中心辦公室,其組成: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3.2 職責及任務

(1)校網路與資訊保安協調小組承擔網路與資訊保安方面突發應急事件的主要職責及任務:

①審查批准學校資訊與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方案。決定五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督促檢查三級和四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②對各部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應急處置預案、應急處置準備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③對各部門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開展表彰獎勵活動;

④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⑤按照上級網路與資訊保安協調小組的要求開展處置工作。

(2)學校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承擔突發應急事件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及任務:

①組織制定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②統籌規劃建立應急處理技術平臺,會同其他成員制定相關應急措施;

③提出啟動預案,加強或撤銷控制措施的建議和意見;

④協調各部門共同做好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⑤督促、檢查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

⑥配合校內外各部門基礎設施的安全應急保障工作,確保資訊傳輸通暢。

⑦負責電子政務、校務網路應急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

⑧負責及時收集、上報和通報應急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學校及上級部門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3)學校網路中心:負責學校網路資訊監控及網路執行安全監測,實施網路資訊、網路安全報警處置平臺建設;負責對網上有害資訊傳播的處置;負責對影響社會穩定的網上熱點問題惡意炒作事件的處置;負責對重大敏感時期、重要活動、重要會議期間重點網站發生資訊保安事件的處置;負責計算機病毒疫情和大規模網路攻擊事件的處置;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資訊網路安全突發事件的具體等級標準。

(4)校長辦公室:負責處置利用資訊網路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等。

(5)校長室: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查處利用計算機網路洩露國家祕密的違法行為。

(6)總務處:負責校園網路等基礎設施的安全應急保障工作,確保資訊傳輸通暢。

(7)會計室:負責建立學校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費保障機制,保證應急處理體系建設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8)網路與資訊保安小組主要負責網路與資訊保安技術方面重大問題的諮詢和處理。

(10)各有關部門負責各自範圍內的網路與資訊保安管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參照本預案,建立本部門應急處置機制。

對基礎網路設施、重要業務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4、應急處理程式

4.1 突發事件報告

(1)發生資訊保安突發事件的部門應當在事件被發現時,應立即向校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報告。

(2)發生資訊保安突發事件的部門應當立即對發生的事件進行調查核實、儲存相關證據,確定事件等級,上報相關材料或提出預案申請。

4.2 預案啟動

(1)各部門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啟動本級預案的決定,並報校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備案,或向學校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提出啟動預案的申請。

(2) 校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接到申請後,應立即上報上級網路與資訊保安協調小組的領導,並會同成員部門儘快組織對突發事件時間、性質、級別及啟動預案的時機進行評估,提出啟動預案的意見,報校網路與資訊保安協調小組批准。

(3)學校網路與資訊保安協調小組在作出是否啟動市級預案的決定後,立即通知與應急處理相關的各部門。

4.3 現場應急處理

發生資訊保安突發事件的.部門按各部門作出啟動本級預案的決定,或報經學校網路與資訊保安協調小組批准啟動預案,須作好現場應急處理。

(1)盡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關資訊,正確定位威脅和安全事件的來源,縮短響應時間。

(2)檢查威脅造成的結果:如檢查系統、服務、資料的完整性、保密性或可用性,檢查攻擊者是否侵入了系統,再次侵入的可能性,損失的程度,確定暴露出的主要危險等。

(3)抑制事件的影響進一步擴大,限制潛在的損失與破壞。可能的抑制策略一般包括:關閉服務或關閉所有的系統,從網路上斷開相關係統,修改防火牆和路由器的過濾規則,封鎖或刪除被攻破的登入帳號,阻斷可疑使用者得以進入網路的通路,提高系統或網路行為的監控級別,設定陷阱,啟用緊急事件下的接管系統,實行特殊防衛狀態安全警戒,反擊攻擊者的系統等。

(4)根除。在事件被抑制之後,通過對有關惡意程式碼或行為的分析結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確響應的補救措施並徹底清除。與此同時,對攻擊源進行定位並採取合適的措施將其中斷。

(5)恢復資訊。恢復資料、程式、服務、系統。清理系統,把所有被攻擊的系統和網路裝置徹底還原到它們正常的任務狀態。恢復中涉及機密資料,需要嚴格遵照機密系統的恢復要求。

4.4 應急預案終止

(1)發生資訊保安突發事件的部門根據資訊保安事件的處置進展情況,及時向學校應急辦提出終止應急預案建議。

(2) 學校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接到終止應急預案建議後,組織相關部門對資訊保安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按預案級別做出決定,並報網路與資訊保安協調小組備案。

(3)總結。回顧並整理髮生事件的各種相關資訊,詳細記錄所有情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逐級上報調查報告。

5、保障措施

各部門要在學校網路與資訊保安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落實任務,密切配合,確保應急預案有效實施,並做好各項保障措施。

(1)高度重視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的重要性,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安全應急的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2)積極推行資訊保安等級保護,逐步實行資訊保安風險評估。各基礎資訊網路和重要資訊系統建設要充分考慮抗毀性與災難恢復。制定並不斷完善資訊保安應急處置預案。針對基礎資訊網路的突發性、大規模安全事件,各相關部門要建立科學化、制度化的處理流程。

(3)建立健全指揮排程機制和資訊保安通報制度,進一步完善資訊保安應急協調機制。

(4)建立應急處理技術平臺,進一步提高安全事件的發現和分析能力,從技術上逐步實現發現、預警、處置、通報等多個環節和不同的網路、系統、部門之間應急處理的聯動機制。

(5)加強資訊保安人才的培養,強化資訊保安宣傳教育,儘快建設一支高素質、高技術的資訊保安核心人才及管理隊伍,提高全社會網路與資訊保安防禦意識。

(6)加強對攻擊網路與資訊的分析和預警,進一步提高網路與資訊保安監測能力,加大對計算機犯罪的防範力度。

(7)大力發展網路與資訊保安服務,增強社會應急支援能力。

(8)提供必要的交通運輸保障和經費保障,優化資訊保安應急處理工作的物資保障條件。

(9)明確監督主體和責任,對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預案實施有效。

6、附則

(1)本預案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2)各有關部門應參照本預案,制定各自的網路與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本預案由學校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並儘早予以防範,確保檔案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細則》,省、xx市《檔案工作條例》及市委、市政府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局檔案管理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是指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汛期警報、火災警報、防盜保密事件等處理與防範措施,以期及時地組織人員,保證檔案安全的活動。

第三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立足防範,分級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涉及突發事件的部門和個人,均應遵守本預案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事件報告

第五條一旦發生事件預警,應立即向責任處室報告,同時向主管領導通報。

第六條主管領導和責任處室應按照已發生、可能發生之事件性質和等級,趕赴現場,組織處理。必要時,應迅速報告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三章應急處置

第七條本級館檔案庫房為特級應急處置的區域;計算機中心和其它檔案保管場所為一級應急處置的區域;二氧化碳、IG541儲氣室和監控室為二級應急處置的區域。查閱利用大廳、目錄中心、財務室、展廳為三級應急處置的區域。

第八條各級區域應急處置以本級為主,並視情況請求市政府和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門支援;

第九條突發事件發生時,建立以局長為總指揮、業務分管局長具體抓落實、政工局長抓思想發動、其他中層以上領導協作配合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組織、協調和指揮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總指揮:孫偉良

現場指揮:金紹朱

協調:張嶽年

成員:劉生錨、顧劍徵、王熙明、沈淵飛、詹銳、黃韻梅

第十條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處室職責:

(一)保管利用處應按檔案存放區域等級依次指導處置:汛警期查漏防潮,發生期不間斷監控排查,危險期按要求立即組織力量把特級區域的檔案向高位轉移。火警期應迅速告知庫區人員撤至安全區域;盜竊洩密發生期應立即控制和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安部門查勘;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做好珍貴和保密檔案撤離準備,發生期當視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指導處置人員搬運至設定區域。

(二)技術處在汛警期作好通氣排溼、裝置設施的執行檢查,確保裝置設施的正常運作,危險期按要求組織力量把計算機中心、監控室、貴重裝置向安全場所轉移;火警期在協助監控室報119火警的同時,報告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並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按消防應急預案的規定程式實施處置。

(三)辦公室應在汛警期及時瞭解汛警情況,向主管領導和有關處室通報,並協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發生期當按主管領導要求和現實需要通知人員到位;火警、失竊洩密發生期當及時掌握資訊,協助做好聯絡工作;整體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落實搬運裝具、車輛和場地以應急需,發生期當按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保障後勤到位和資訊溝通。

(四)其它處室應按領導指派協助處置。

第四章獎勵懲戒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當報由市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因參加應急處置致傷殘或犧牲人員之善後事項按照國家有關因公(工)受傷致殘或犧牲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因玩忽職守等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藉故逃避或拒不執行處置命令的,當按照相關法律和規章對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本預案由市檔案局負責解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一、突發事件

1、戰爭、民族衝突、大型罷工和自然災害(地震、颱風、洪水等、等事件;

2、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等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

3、因急性或長期慢性病導致猝死;

4、導致人員重大傷亡或死亡的生產和交通事故;

5、人員被打至重傷或死亡事件;

6、綁架、搶劫、盜竊、勒索和恐嚇等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務損失事件;

7、其他不可抗拒的重大人員和財產受到傷害和損失事件。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原則

1、領導和承諾最高管理者應對建立、實施和持續改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體系提供強有力的領導和明確的承諾,並通過以下活動證實:

a、制定向上級組織彙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重要性;

b、制定和改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c、確保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現;

d、確保必要的資源獲得。

組織應建立和維護企業文化,以支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體系有效執行。

2、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方針組織應有一個經過最高管理者批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方針:

a、適合於實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風險;

b、包括對持續改進和安全生產、事故預防的承諾;

c、包括對組織遵守現行法律、法規和組織接受的其他要求的承諾;

d、形成檔案,實施並保持;

e、傳達到全體員工,使其認識各自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f、可為相關方所獲取;

g、定期評審,以確保其與組織相關和適宜。

組織應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戰略(總、目標,並應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方針相一致,以提供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框架。

3、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

現場成立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見下表.

4、資源

最高管理者應為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供必要的資源,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a、基礎設施;

b、人力資源;

c、專項技能;

d、技術資源;

e、財力資源。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體系和主要職責

1、組織體系

(1、成立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接受安全委員會領導;

(2、成立施工隊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接受工作小組領導。

2、主要職責

處理和實施地震採集過程中的突發事件.四、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實施程式

1、應急處理預案的主要內容

2、應急處理預案的編制和稽核

3、應急處理預案的啟動

4、應急處理預案的終止

5、應急處理預案的變更

6、應急報告程式

7、應急指揮程式

8、資訊披露程式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1、健全組織,明確分工,嚴履職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2、校園硬體設施安全由總務主任負責,隨時觀測,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3、校園內人為不安全現象和重大違紀行為的管理由行政值日和值日教師負責。

4、學校安全工作小組成員與值日教師,值日學生組成值日小組,維持每天校園的正常秩序。維持每天校園的正常秩序。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並對各項安全情況進行檢查;

5.學校安全工作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各類隱患如實記錄及時整改。

6、學校設兼職情報資訊人員,負責瞭解校園硬體設施安全隱患,人為不安全現象和校園內重大違紀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向當日的值日教師、值日領導彙報,重大事件及時直接向教導處老師彙報。

7、情報資訊由專門老師負責收集、整理和處置。當日突發事件由值日領導負責處理,視突發事件的大小分別與班主任、年級組長、家長取得聯絡,共商教育良策。重大突發事件要根據危害性大小及時彙報校長和有關部門或電話報警,同時即刻著手調查,深追到底,查清事件原因,進行現場保護,事故現場處置等。

8、節、假日和非常時期,由保衛組臨時確定保衛值班人員,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做好記錄,及時處置,失職要追究責任。

9、對重大違紀同學實行督控,防止在事件處理過程中走失。

1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校級領導要即刻趕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並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縣教育局辦公室。

11、若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值日領導需按以下程式即刻反應:

(1)立即將傷員送往醫院。

(2)告知校應急小組或110、120電話報警。

(3)通知家長或有關人員。

(4)及時上報教育局。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確保師生上下樓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下列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柏埡中學樓道安全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張 平

副組長:魯峙均 鄧仕榮 蒲清均 鄭雲光 敬懷舉 馬志勇

組 員:張光紅 王勝 各班班主任 任課教師

二、措施

1、校長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教學樓學生公寓樓樓道口值勤人員的崗位責任。

2、總務處和安綜辦隨時檢查樓道設施,並做好樓道劃線(中間分道)工作並安裝每層樓樓道的應急燈。

3、安綜辦、值日人員認真做好各部門、各個時段安全執勤檢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處負責樓道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上下樓道靠右慢行,不許在陽臺上簇擁,不準擁擠、站立,更不準起鬨,聽從值班人員指揮。

5、教育全體教職工下課時與學生同行,不準任課教師提前下樓,教師在下樓道時自覺維護樓道秩序。

6、校級領導加強樓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動、電影晚會學生上下樓道一律由當天的值日領導及主辦單位、安綜辦負責落實當天的樓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三、應急處理

1、向師生員工公佈校長、分管校長及保衛科的電話號碼,並讓師生員工明確,若遇突發事件立即電話報警或報學校領導。

2、人員分工:校長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報警及全面指揮,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長負責。

3、分管校長負責教職工人員排程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鄧仕榮負責;並由鄧仕榮負責醫療、救護等工作。

4、安綜辦負責學生疏散工作。

5、政教處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綜辦做好學生疏散工作。

6、其餘領導、教職工必須聽從指揮,積極參加疏散及搶救工作。

四、聯絡電話

校長辦:6552158

張 平:18784793366

魯峙均:13890828525

鄧仕榮:13890744888

許 瑞:13990813971 王飛:13628095744

張光紅:13990709336

報警電話:110

急 救:120 火警:119

  閬中市柏埡××中學校

  二〇××年九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區教育局關於學校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颱風、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汙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王 濤

副組長:左加峰 張永波

成 員:崔久團 牟清華 杜 山 蘇 磊 楊 鈺 王均霞

代世超 王仕平 張春傳 王萬文 劉復利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班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人員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開啟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校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裝置,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晒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颱風、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式彙報。

(五)環境汙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汙染源,如化工廠、液化氣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絡。並備案這些汙染源可能產生的汙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不法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一、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萬戶,人命關天的大事,也是懸在學校全體教職工日常生活頭上的一把利劍。為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開展,必須認清形勢,“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為前提,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突發事件防範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

組 長:韓仕堯

副組長:徐鬆

成 員:燕紹鬆 文墨 李本春 各班班主任

三、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措施)

①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②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③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使用電火爐、電熱毯、電熱水器等。 ④嚴禁在校園記憶體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⑤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⑥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2、應急預案

⑴處理程式:

①出現火災: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學生從就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①、②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⑵組織實施:

①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義務消防隊員為主,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②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④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⑶撲救方法: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⑷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四、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②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燙鬥、電吹風、電爐等。

③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五、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定期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以及過期食品。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⑴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與家長聯絡。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④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⑵報告程式:

①報告班主任。

②報告校領導。

③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⑶處置措施:

①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校主要領導彙報。

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③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鄉、縣防疫部門報告。 ⑷注意事項:

①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②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④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

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了保障學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 “突發事件”,主要是指突然發生並嚴重危及學校財產安全、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校園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學校及有關部門立即採取應對措施,並加以處理的事件。如重大的自然災害事故,校園發生的群打群毆、爆炸、綁架、暴力傷害等惡性刑事案件,群體性中毒事件,群體性傳染性疾病等公共衛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災、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學校領導和全體師生員工要以強烈的責任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嚴肅認真地對待突發事件,要警鐘長鳴,始終把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防為主,防控結合。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安全通道要有明確標誌,並在師生在校期間24小時開通),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7、凡凡被上級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堅決無條件的撤出學生,立即封存,拉上警戒線禁止人員靠近,撤出的學生搬到安全校舍或搭建活動板房上課。學校的危牆立即拆除,修建堅固符合要求的圍牆或修建鐵藝牆等,消除安全隱患。危險設施裝置迅速檢測維修,以達到標準要求,不能維修者立即封存,禁止使用,確保師生安全。

8、確定各班應急逃生路線及安全場所,確保有災情有序撤離。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在確保校門24小時上鎖,來人問明情況後方可放行。

2、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3、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4、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凶、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5、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護好現場。

6、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領導,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並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式彙報。

1、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2、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3、每學期開展兩次以上地震、洪災等應急疏散演練,並儲存好文字、圖片、視訊資料,演練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演練方案。

(五)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絡瞭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靠右有序行進。

三、事故處理責任要求

1、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2、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逃脫手段。

3、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4、突發事件解決後,學校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四、事故處理保障

1、一切為事故處理讓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提供物資及資金保障。

2、盡最大努力提供人力支援。

3、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為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可採取一切有效措施。

4、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盡力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5、對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現者學校對其給予報功請獎,學校予以重獎。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一、指導思想

按照區領導“當好公道主、辦好綠博會”的指示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對待農民工工資問題,要按照“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快捷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則處理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企業和諧發展。

二、應急組織機構

為確保此項工作很好的落實,特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協調小組。

組長:

組員:

三、組織機構責任

1、全面負責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密切關注專案部是否有拖欠剋扣勞動者工資情況,是否有上訪事件動態,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上報,迅速到位,及時地處理,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處置應急事件程式

1、資訊報告:發生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後,在最短的時間內報告集團相關部門。

2、啟動預案: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理小組要在20分鐘內做出案情初步判斷,並啟動應急預案。

3、應急處置:應急處理小組在接到預案啟動指令的10分鐘內,根據案情通知有關部門投入應急處理工作。有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後,應快速趕赴現場,在小組負責人統一指揮下,瞭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如案情擴大或可能會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及時請求上一級領導小組給予指導和幫助。①處理突發事件時要注意運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認真聽取群眾訴求,穩定群眾的情緒,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要通過開展耐心細緻的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態的發展。②現場協商和調解不成的,各有關部門應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③當出現暴力破壞活動苗頭時,及時報案,交付公安機關處理。

五、後期處置

處理小組做好預案的後期處置、協調、監督,儘快恢復生產秩序,完善勞動用工管理。

六、其他事項

1、專案部應急處理小組人員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事件後果,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

2、在預防和處置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各主管部門及工作人員有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①對本工作範圍的工資預警預報工作不重視,不負責任,情況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勞動糾紛不斷,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多發,社會影響惡劣的;

②對勞動者反映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不關心,或推諉、敷衍,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趨向激化,多次發生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③對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苗頭髮現不及時,發生突發性事件後,緩報、謊報、瞞報或未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或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3、有關成員單位之間應建立應急聯絡工作機制,保障資訊暢通,做到資訊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解決欠薪問題應急預案,並負責管理和實施。

4、協調小組應根據需要及時召開小組成員會議,明確相關的任務和職責,並對本預案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我校有15個教學班,分別分佈在教學樓的四個樓層。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為了使教學樓在發生突發安全事故時,能統一指揮,有條不紊地進行緊急疏散師生,使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教學樓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鍾春燕

副組長:陳軍、劉偉(主管安全)

成 員:校領導班子成員及各班主任

職 責:

(1)迅速到達現場,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並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2)負責向有關方面報告事故情況。

(3) 組織力量並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消防、醫療 等機構對事故進行處理。

(5)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

(6)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詢事故原因和責任。

下設應急疏散小組和救護小組:

1、應急疏散小組

組長:劉偉(負責疏散現場總指揮)

成員及職責:各班主任,有關教師(具體分工如下)

何巍巍:廣播室播音,釋出訊號。

各班主任:進入各班指揮學生疏散。

理。

2、救護小組:

組長:童雲峰

成員:馬可、於磊、宋曉明

職責:負責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二、防範措施:

1 、加強安全教育。使安全教育進課堂,每週星期一班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2 、建立觀察制度。值周領導每週觀察教學樓三次,並做好記載。主管安全的領導每週要帶領值周領導及主管教學工作的領導對教學樓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並做好記錄,落實監控人,定期報告。

3 、建立報告制度。各班班主任每週五向值周領導報告一次,本班教室的樓板、牆體及各班負責的樓梯、樓道安全情況,值周領導及時向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其他教師若發現牆體、樓板有裂縫,掉灰渣,有異樣響動等現象,必須馬上報告安全領導小組。4 、建立上課老師“一崗雙責”制。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嚴格依法治教,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學生有異常心理,班主任及課任教師要及時做好心理疏導工作。

5 、每個樓梯口設定警示語:上下樓道一律靠右慢行,嚴禁嬉鬧、推搡、跑跳、拉扯、擁擠。

6 、建議樓梯、樓道劃出中線,設定上下標誌。

7 、為了便於學生疏散,晚上放學後,延長滅燈時間 10 分鐘。

8 、教室和樓道上禁止一切文娛、體育活動,不準搞慶典、晚會。

9 、不準在樓道、教室進行齊步、正步走,一律便步走。

10 、建立安全責任追究制,若不遵照以上規定造成事故者,追究相應責任。

三、應急措施:

1 、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的速度將發生事故資訊傳遞到指揮機構。

2 、指揮機構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 1 )利用校園音響系統,馬上發出緊急集合訊號。如音響系統故障,隨時啟用備用音訊系統。

( 2 )由值周教師進入工作崗位,在各個樓層拐彎處班主任協助疏散學生。

( 3 )各年級、各班主任及全體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進行疏散。具體順序為先一樓至二樓至三樓至四樓。

( 4 )疏散地點以學校操場中心為集結點。

3 、相關部門接到報告,應立即趕赴現場,指揮師生有序、安全疏散,防止騷亂、踩踏等事故發生。

4 、若有傷亡,應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搶救,同時撥打 120 、 110 及時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及時處理在學校食堂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事件,建立完善有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的降低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特制定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界定

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火災、食物中毒、傳染病以及其它事件。

二、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加強食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切實做好學校食堂安全預防工作,避免師生群體性食物中毒、傳染病及其它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 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相關措施,定期檢查、瞭解學校食堂安全防範工作的執行情況,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2、如遇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採取果斷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具體協調、組織和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行動順利進行。

4、保證通訊暢通、做到報警及時、迅速,準確傳遞各種資訊。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1、確保突發事件預防工作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一指導、層層落實、分割槽分塊、責任明確”的目標。

2、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學校食堂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組織突發事件預防教育學習(如:防火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檢查培訓、常見傳染病知識培訓等)活動,培養應急處理能力,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3、對食堂內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查,專項彙報,及時解決,並做好相關記錄。真正做到有領導、有組織、有落實、有排查、有反饋。

五、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

(一)火災

1、當接到火災資訊後,分管領導應迅速趕赴現場,察看火情,同時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2、 分管領導應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滅火,疏散學校及其他人員,指導滅火人員選擇適當的滅火工具進行滅火。如果火勢難以控制,應及時撥打火警“119”報警。

3、儘快切斷臨近電源。

4、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火災報告後,應儘快趕赴現場,組織滅火工作,並積極聯絡其他相關部門,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

5、火勢撲滅後,組織人員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後處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

1、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A、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飲食服務中心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工作實際,汲取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教訓,加強安全防範工作。

B、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宣傳畫、安全教育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衛生知識,把食品衛生教育納入學校健康教育當中。

C、食品索證、用餐留樣,餐具及時消毒,確保食堂食品衛生安全。

2、發生食物中毒的處理程式

A、通報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分管領導應立即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聯系校醫院做好搶救準備,情況嚴重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B、處理安排

分管領導:在學校門口等待醫護人員的到來,說明中毒的基本過程。

領導小組成員:召集、帶領醫生到指定地點緊急救護;就近安排和集中中毒人員,做好安置工作。負責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3、原因調查

①保護現場,對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取樣,封存留樣;

②將留樣食物和現場提取到的食物樣品送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鑑定;

③分析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

4、情況彙報

根據事故處理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中毒原因及處理情況上報學校,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三)傳染病

1、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傳染病知識培訓(常見傳染病的病狀、傳染途徑或方式、預防傳染病的常用方法等)。

2、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定期檢查。

3、做好傳染病預防的宣傳工作,關注社會媒體對傳染病的社會公告及防治資訊。

(四)其它突發事件

其它突發事件是指學校食堂發生的水、電故障及其它建築事故。此類事件發生時,分管領導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對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與相關單位聯絡,儘快處理。重大事故要上報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協調處理。

六、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A、外來人員進出學校登記制度

B、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學校登記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用內線電話聯絡,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絡工作,當天值班教師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帶班領導聯絡。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經帶班領導批准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帶班領導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 、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為了規範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加強有關人員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特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一、方案要求

1.及時發現

2.視情況報告或報警

3.組織力量搶救傷員或滅火

4.保護現場

5.協同相關職能部門處置

6.擬寫書面材料(事情經過)報公司

二、處理原則

1. 保護人員安全第一,控制事態發展。

2.重大情況,第一時間向公安、消防、醫療機關報警,並報公司領導。

3.如有人員傷害,第一時間送醫院治療。

4.快速反應,保護現場。

5.保護及尋找現場目擊證人。

6.到現場後協助工作,協調處理。

7.隔離事發現場,減少影響度。

8.重大事件及時釋出有關資訊,安撫人心。

9.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決斷處置。

10.形成書面總結,如能拍攝現場照片,應留照儲存。

11.通過日常培訓、演練,提高人員應變能力。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

1.租賃房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1發生刑案處置方案

1.1.1 如犯罪分子正在實施作案時,應採取

A、撥打110報警。

B、通知公司物業部。

C、如有人員傷害,及時將被傷害者送往醫院。

D、公安人員到達後,協助公安人員處理。

E、做好書面記錄,拍攝現場照片,上報公司辦公室。

1.1.2 如果犯罪分子已逃跑,應採取

A、撥打110報警。

B、通知公司物業部。

C、如有人員傷害,及時將被傷害者送往醫院。

D、及時問明涉案人員逃跑方向,如主要特徵、衣著打扮、交通工具、車號等,關注可疑人物。

E、保護現場。

F、公安人員到達後,協助公安人員處理。

G、做好書面記錄,拍攝現場照片,上報公司辦公室。

1.2 發生火警處置方案

1.2.1 發生火災並核實後,利用就近消防器材展開自救。

1.2.2 立即撥打火警119,通知公司物業部。

1.2.3 切斷電源、煤氣。

1.2.4 緊急疏散,保持消防通道通暢。

1.2.5 如有人員受傷害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

1.2.6 隔離火災現場,維護周邊秩序。

1.2.7 待消防人員趕到後,積極協助消防隊員滅火。

1.2.8 滅火後清理現場,及時送電,保障正常經營

1.2.9 張貼告示,安撫人心。

1.2.10積極協助警方查詢起火原因。

1.2.11拍攝現場照片,做好書面記錄,上報公司辦公室。

1.3 觸電事故、煤氣中毒事故處置方案

1.3.1 如遇觸電事故,應採取

A、發現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用竹或木杆將人體與觸電接觸點分離。

B、立即將傷者送往醫院。

C、查明觸電原因。

D、作好書面記錄,上報公司辦公室。

1.3.2 如遇煤氣中毒事件,應採取

A、開啟門窗,保持空氣流通。

B、切斷煤氣、電源,注意火源。

C、立即將中毒者送往醫院治療。

D、查明中毒原因。

F、做好書面記錄,上報公司辦公室。

1.4 房屋裝置、設施原因造成事故處置方案

1.4.1 報告公司物業部。

1.4.2 如有傷者,立即將被傷害者送往醫院治療。

1.4.3 保護現場。

1.4.4 分析調查事故原因。

1.4.5 拍攝好現場照片,做好書面記錄,上報公司辦公室。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一、 總則

(一)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全市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衛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食品衛生監督程式》和《咸寧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草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本市範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汙染事故和以食品為載體的恐怖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特別重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ⅰ級)

xx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特別重大的食品衛生突發事件。

2、重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ⅱ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較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ⅲ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衛生突發事件(ⅳ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數在30人以下,但事故發生在學校、全市、全省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五)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市政府負責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市政府和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食品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成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並根據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啟動應急預案。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設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管理與監督檢查。

(二)應急處理辦事機構職責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各項指令和任務。根據工作需要,辦公室內設綜合、資訊等若干應急處理專業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1、綜合組。負責協調各工作組的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經費預算和資金調拔計劃;承辦各種會議;負責祕書、檔案和機要工作;管理指揮部辦公室財產;協調有關醫療衛生機構為外籍人員及臺、港、澳同胞提供預防和醫療服務。

2、資訊組。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國內外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動態,設立食物中毒報告電話,及時報告轄區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資訊;組織協調流行病學專家研究制定預防控制方案;掌握各地預防控制工作情況,編寫、報送工作資訊等相關資料。

3、醫療組。負責制訂定點醫院的標準,確定定點醫院和後備醫院,並督促落實各項準備措施;制定臨床診斷和疑似病例轉運、救治預案並督促落實各項準備措施;協調做好臨床專家會診、治療和護理等工作;組織、管理和調遣市醫療應急救治隊。

4、現場調查組。在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現場快速檢測、取證取樣及臨時控制措施的實施。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造成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食品或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採取控制措施,追蹤已售出或外運被汙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採取樣品並送檢。現場調查組由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小組和現場衛生監督小組組成。

(1)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小組: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報告、食物中毒取樣、實驗室檢測、流行病學調查、中毒診斷並出具食物中毒診斷報告。

(2)現場衛生監督小組:由衛生監督機構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對事件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取證,對事件現場採取行政控制措施,對違法經營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事件發生地區的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報告、醫療救治等進行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三)專家組。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建立專家組。其職責為:

1、指導對食物中毒的診斷和處理;

2、提出醫療救治方案,指導各地的醫療救治工作;

3、分析事件動態,向指揮部提出事件分析、預警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4、指導或參與流行病學調查、事件現場處置;

5、承擔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三、執行

(一)應急準備和預警

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食品衛生監督、檢測、抽檢、預警工作。

1、健全食品汙染物檢測網,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衛生監督,對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裝食品、熟肉及製品、乳及製品、糕點、飲料、水發產品等進行日常監測並加強抽檢工作;

2、加強食物中毒資訊庫的建設與管理,利用現有的公共衛生網路,整合公共衛生資訊資源,保證應急處理資訊的暢通、及時、準確;

3、組織各項資訊的彙總,通過對常規監督、監測、抽檢等綜合資訊或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預警報告,報同級政府批准後啟動、變更或結束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二)事件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衛生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1)發生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食品生產經營者。

(2)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3)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4)市衛生行政部門。

(5)市政府。

(6)各級各類教育機構。

(7)其他有關單位及個人。

2、報告時限規定

(1)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監測報告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儘快向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報告時限按如下要求實施:

①對於一般食物中毒突發事件(iv級),應在接到報告後6小時內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本級政府報告;

②對於較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iii級),應當在接到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資訊2小時內儘快向本級政府報告,同時向xx衛生行政部門及上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應立即組織現場調查確認,及時採取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市政府應在接到報告後2小時內儘快向上一級政府報告。

③對於特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i級)和重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ii級),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在接到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資訊後1小時內上報上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也可同時直接上報xx衛生行政部門;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本級政府報告。

3、報告內容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報告分為首次報告、程序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程序。事件發生地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監測報告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事件的調查情況,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個案調查登記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調查報告表》,調查處理結束後,撰寫技術型總結報告,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上報。

(1)首次報告。未經調查確認的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或存在隱患的相關資訊(包括髮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發生中毒時間、中毒人數(死亡人數)、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狀等),應說明資訊來源、危害範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和擬採取的措施。

(2)程序報告。應包括事件性質、波及範圍、危害程度、流行病學分佈、事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

(3)結案報告。應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現場調查及樣品檢測結果,採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處理經過、結果及分析和討論,成績與問題、建議等。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調查處理過程中的電話記錄、現場調查筆錄、現場檢查筆錄、控制決定等執法文書,監測記錄、取樣送檢單、檢驗原始記錄和報告、事件的總結報告等資料應歸檔儲存。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每年底,將轄區內當年發生的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進行分析彙總並上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三)應急反應

發生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時,市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分級反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

1、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分級反應

(1)一般食品衛生突發事件(iv級)的應急反應

市衛生行政部門接到一般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報告後,應立即啟動突發事件iv級應急反應。在市政府領導下,成立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轄區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管理與指揮協調,向同級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

(2)較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iii級)的應急反應

發生較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報告時,市衛生行政部門做出iii級預警後,市政府根據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和食物中毒突發應急處理的需要,由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啟動iii級應急反應,在地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指揮協調本地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市衛生行政部門同時立即啟動突發事件iii級應急反應,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援,適時對本應急反應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援。必要時請求省衛生廳予以支援,保證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3)特別重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i級)和重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ii級)的應急反應

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報告時,市衛生行政部門做出i級、ii級預警後,市政府根據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和食物中毒突發應急處理的需要,由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啟動二級、一級應急反應。在國家、省和地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指揮協調本地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市衛生行政部門同時立即啟動突發事件ii級、i級應急反應,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援,適時對本應急反應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援。必要時請求國家衛生院予以支援,保證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2、應急處理措施

(1)醫療救治

負責病人的現場搶救、運送、診斷、治療,檢測樣本採集,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必要時調動市直其他醫療機構參與處理。

(2)事件現場流行病學調查

在接到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報告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及時組織流行病學調查小組趕赴現場,按照《食物中毒診斷標準技術處理總則(gb14938-1994)等要求,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初步判斷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類別。

(3)衛生監督現場調查與處置

衛生監督機構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監督程式》及《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食物中毒事故進行調查,採取衛生行政控制措施,調查工作由2名以上衛生監督員依法進行。

(四)反應終止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經應急反應,在完成對被汙染食品封存、銷燬等控制措施、對被汙染場所及食品用工(用)具等進行徹底清洗、消毒,並經消毒效果監測合格,沒有續發中毒患者,經專家組進行評估後提出建議,由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報告,經同級政府批准,可以結束應急反應。

(五)資訊釋出

釋出赤壁市資訊需上報xx衛生行政部門,經衛生部授權後,由省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向社會發布事件資訊,其他各級政府部門及單位無權向社會發布。

(六)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查處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經調查取證和流行病學調查結果認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四、保障

(一)技術保障

1、資訊系統

加強食物中毒資訊庫的建設與管理,利用現有的公共衛生網路,整合公共衛生資訊資源,保證應急處理資訊的暢通、及時、準確;實現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資訊共享。

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市政府應加快疾病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資訊網路;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裝置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建立食品汙染物檢測網,對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裝熟肉、乳及乳製品、水產品等進行監測並加強抽檢工作;

3、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根據服務人口和醫療救治需求,按照要求建立一定規模的緊急救援中心,根據需要選擇綜合醫院急診科建立急救網路。同時依託綜合力量較強的醫療機構建立緊急救援機構。

4、衛生執法監督體系

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範執法監督行為。對衛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准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衛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5、應急衛生處理隊伍

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衛生行政部門統一領導下的由衛監、疾控、醫療參加的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隊伍。

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建立應急衛生處理隊伍資料庫,對應急衛生處理隊伍實行計算機管理;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情況,對隊伍及時進行調整,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治能力。積極選送應急衛生專家進行培訓。

(二)物資保障

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調理配備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所需的對講機,無線上網計算機、車載電話等通訊器材、消毒滅菌藥械等物資明細清單併購置適當數量用於儲備。

市疾控中心檢驗室應保證儲備常見食物中毒檢驗用標準品、中毒標準菌株和診斷試劑等,並使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各級醫療救治單位應儲備常見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藥品,隨時為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患者提供積極醫療救護。

(三)資金保障

市政府每年應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購置和維護應急儲備所需物資,開展專項技術研究等所需經費以及有關技能培訓等經常性專案支出,並儲備一定數量的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和醫學救治等應急經費,以確保應急行動能夠及時快速啟動。

所需經費由衛生行政部門每年列出預算後報同級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突發事故,發生費用超支時財政部門應保證必需的資金供應,保障因突發事件致並致殘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五、管理

(一)預案的管理 本預案由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發布,報市政府備案。定期對預案進行演練評估,並根據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二)預案的演練 衛生行政部門應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市衛生行政部門應保證每年進行一次綜合演練。

應急預案的演練可是綜合演練或就現場調查處理、檢驗檢測、醫療救治等分系統模擬演練,演練要有針對性,重點檢驗資訊渠道是否通暢、應急準備是否充分、反映機制靈敏性和指揮系統的有效性等,以提高應急處理技術水平和整體應急反應能力,發現問題應及時對預案予以調整和修訂。

(三)宣傳與培訓

1、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督和食品抽檢,認真落實對本地區食品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突發事件和食品汙染事故的發生,不斷提高我市食品衛生的總體水平。應定期或根據需要適時對衛生監督、疾病控制和醫療救治機構等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以便及時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學習交流國內外、省內外最新專業知識的進展,推廣應用先進檢驗監測技術。

2、市衛生行政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利用電視、網路、廣播、手冊、傳單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當發生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時,衛生行政部門和政府其他相關機構應採取積極措施,組織或配合做好應急防範和救治工作等宣傳教育,以提高公眾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麵對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時的應對能力,防止或減緩事件的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四)責任與獎懲

本預案規定的相關責任單位或個人應當嚴格履行職責,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的,以及不履行職責的,對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因其過失造成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或者對社會公眾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後果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一)名詞術語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是指因攝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質當作食品攝入後出現的非傳染性(不屬於傳染病)的急性、亞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嚴重食品汙染。

(二)本預案由市衛生局負責解釋。

(三)本預案由釋出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