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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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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21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

為有效預防我市各級各類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的發生,及時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園突發事故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海安市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教體局的有關要求,積極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時發現隱患,避免、減少安全事故發生,降低損失程度。

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切實做好學校食堂所有食材的招標採購和驗收工作,規範食品加工流程,建立健全學校食品中毒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違紀違法行為,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市教體局和各學校、區鎮教管辦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快速反應、及時報告、準確有效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各學校、區鎮教管辦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一旦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處置組織指揮系統,由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負責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由局直、完職中、教管辦負責人任總指揮,其職責是及時親臨現場,瞭解事故情況,立即召集應急處置指揮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有關情況。

三、報告程式及要求

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後,均應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市教體局。事故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病情、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事故報告單位。由於事故現場狀況、人數發生變化的,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有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政府對相應事故報告有明確時限、程式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現場處置

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根據事故發生類別的相應要求立即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與突發事故相關的殘骸、物品、檔案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品的,應當做好標誌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在開展事故處置過程中,要組織協調好各級力量,加強各項安全保護措施落實,防止在處置過程中發生其他意外事故。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社會混亂和其他次生事故。

五、輿情處置

各學校建立輿情處置小組,及時準確瞭解並彙報學生和家長動態,控制事態發展,穩定學生及家長情緒。配合教體主管、市場監管、疾病防控等部門妥善做好輿情應對和處置工作,統一資訊釋出,密切關注輿情發展,有效防止不實資訊傳播。

六、後期處置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式和要求,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一般突發事故,主要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事故發生單位配合調查組認真做好各項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突發事故,按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校園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發生後,各級各類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2

為指導和規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學校後勤管理處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分級負責,協調配合。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相關部門、系(院)部、食品經營單位要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政府監管部門,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並及時將情況上報相關部門。

(五)資訊公開,公眾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資訊,發動全校師生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相關資訊的公佈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准,統一發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佈、誇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二、突發事件的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校園內所有食堂、超市,在食品加工、貯存、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的食源性疾患,飲用水汙染事件,從校外流入校園內的食品造成的食源性疾患等,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後勤管理處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校紀委監察處、學工部、宣傳部、保衛處、校醫院及後勤管理處等部門負責人及飲食管理科相關人員組成。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釋出事故的重要資訊。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事故處置環節要求,成立五個應急行動小組。各組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由後勤管理處負責,主要職責是:綜合事故資訊,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彙報事故動態,分析事故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故受害人的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醫療救護組。由校醫院負責,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後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三)安全保衛組。由保衛處負責,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汙染源、汙染種類以及汙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範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故涉及的源頭食品及其原料,及時控制汙染擴散,並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故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鑑定,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四)資訊報送組。由宣傳部負責,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資訊;統一資訊釋出和上報口徑,確保資訊的真實性。

(五)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主要職責是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故發生後不恐慌、不擅自通過網路媒體散佈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四、資訊監測和報告

(一)資訊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路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體系,由食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後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組成;二是監測體系,對食堂超市開展日檢、周檢、月檢等多層監督檢查機制。嚴格把控食品安全關,加強食品安全資訊管理,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及時對有關部門和人員報告的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資訊進行分析,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並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研究防控措施。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對食品安全事故預警資訊進行分析,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可報請學校同意後,釋出食品安全事故預警資訊。

(二)資訊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學校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2.報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報告,學校應立即調查處置,並及時向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2)報告範圍

對師生飲食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食品安全問題。

(3)報告方式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學校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屬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省市有關部門上報。

(4)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應儘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報告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鑑定結論,事故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五、應急響應及程式

(一)應急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由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按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

1.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組織學校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等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立即前往事故現場,瞭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負責通知並督促各應急行動組到位開展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應在接報後15分鐘內組織安排先期處置。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和事故初步調查等基礎處置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學校各相關單位、事故責任部門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絡,互通訊息。

(二)善後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後,綜合協調組負責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及工作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適時提供法律援助,正確引導受害人依法索賠,儘快恢復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三)調查和總結

1.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和各相關部門應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並書面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

2.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的處理意見,學校將對造成事故的食品經營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懲處;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瞞報、漏報、遲報行為及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責任追究

(一)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於未經學校統一發布資訊,而私自發布不實言論,造謠、擴大事態,造成師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輿情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3

為了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執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學校秩序。根據《食品安全法》《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湖北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武漢輕工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標準(試行)》《武漢輕工大學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按照“學校統一領導、各級分別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多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對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標準(試行)》規定,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4級。

(一)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超出湖北省處置能力水平的;

2.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的;

2.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3.省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2.市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造成傷害人數在30人—99人,無發現死亡病例的;

2.區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一)設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及主要職責

學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應急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後勤工作和分管學生工作校領導任副組長,後勤保障部、校辦、宣傳部、學工處、研究生處、保衛處、財務處、資產與裝置處、校醫院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其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和要求;

2.領導、組織、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3.研究解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4.負責釋出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資訊;

5.審議批准學校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

(二)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置辦公室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公室”),由後勤保障部、校醫院、學工處或研究生處牽頭,校辦、宣傳部、保衛處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應急處置具體工作。

其主要職責為:

1.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向省、市及地方政府、學校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5.完成學校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設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工作需要,成立若干處置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在應急處置辦公室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1.事故處理組,由後勤保障部牽頭。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配合當地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協調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範意見。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參考。

2.醫療救治組,由校醫院牽頭。負責食品中毒病員救治和事故相關技術鑑定工作。配合當地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協調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範意見。統一向政府衛生部門報告資訊資料。

3.學生工作組,由學工處和研究生處組成。負責開展應急處置宣傳、教育、善後等相關工作。

4.綜合組,由校辦、宣傳部、保衛處、財務處組成,校辦牽頭。負責協調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宣傳部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資訊釋出,事故發生地現場的採訪和管理工作,負責網際網路有關資訊的管理和指導;保衛處負責秩序維護及協助公安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財務處負責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

四、報告程式

(一)預警資訊與報告

學工處和校醫院發現有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時要及時向後勤保障部進行通報,通報內容包括:疑似人數、疑似問題食物或食品、就餐時間和地點等相關內容。全校師生員工,當發現自己或他人有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時,應主動或主動幫助病人到校醫院診治。

(二)預警預防

校醫院及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日常監管,後勤保障部要根據校醫院、或者政府衛生部門作出的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或師生員工釋出預警。

(三)通報程式

1.校醫院及有關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及時向後勤保障部通報;

2.後勤保障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在2小時內向學校領導彙報,並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必要時由學校報省政府、省教育廳及地方政府。

(四)報告

有關人員一旦發生(發現)對師生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食物安全事故或出現群體性食物安全事故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後,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或校醫院。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校醫院報告或直接向後勤保障部報告。

後勤保障部應及時根據情況上報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示確定應急等級或開展相關工作。

(五)應急準備和預防

校醫院接到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資訊後,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並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及後勤保障部。

後勤保障部會同相關部門應及時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資訊進行分析,及時報學校領導並通報學校有關部門。學校根據《湖北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相關規定程式做出是否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和向政府衛生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決定。

五、處置程式

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可由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在地方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超出學校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特大、重大、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按規定在上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導下組織實施。

(二)處置程式措施

1.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2.應急處置辦公室派出相應工作小組及有關單位及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協調、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責令發生事故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立即停止其生產經營活動,對已出售的食品進行公告,並予以收回;對造成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工具、用具及原料進行封存,經政府衛生部門批准後進行清洗消毒或銷燬;及時掌握各種資訊,現場處理問題,根據事故狀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衛生部門的要求,制定和採取相應的對策及措施。

3.醫療組提供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和救援,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送的病人,按規定將其病歷影印件轉送接診醫院。對食品及原料的來源、流向、配方、加工方法、加工用具、貯存條件、生產經營人員衛生和健康狀況進行現場衛生學調查,並對可疑食品、病人的嘔吐物、排洩物等樣品送檢。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進行衛生病學調查,並提出就地或者異地治療、醫學觀察措施。宣傳防治知識,及時對可能受害人群進行調查,採取預防性投藥、群體防護等公共衛生預防措施。

4.綜合組做好現場圍觀人員的疏散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病人、疑似病人或可能受害人員的基本情況。做好治療、醫學觀察人員的監控、資訊收集、跟蹤和後勤保障工作。做好受害或受影響人員所在部門師生員工穩定工作。採取措施控制事故責任人。配合公安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保障廣大師生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

5.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協助政府衛生機構和學校醫院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物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配合政府衛生部門和校醫院進行調查,按照要求如實提供材料和樣品。落實政府衛生部門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

(三)響應終結

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應急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討論,經現場檢測評價確定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宣佈應急結束。應急辦公室根據彙總之後的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報告,可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並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改進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六、後期工作

(一)善後處理

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分別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二)結論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理工作結束後,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要組織各部門認真總結,自覺查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強管理,汲取教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同時向上級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三)責任追究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及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有關單位予以通報批評,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

1.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實行,由後勤保障部負責解釋。原有規定與本預案衝突的,以本預案為準。

2.未構成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等級的零星或群發性食品安全事件參照本預案進行處理或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