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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不良反應的臨床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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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不良反應是藥物對機體產生的各種不良作用總稱。其臨床表現各有不同,常見的如下幾種。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藥品不良反應的臨床表現的知識,歡迎閱讀。

藥品不良反應的臨床表現

 

藥品不良反應的臨床表現

副作用(副反應):藥品按正常用法用量使用時所出現的與藥品的藥理學活性相關但與用藥目的無關的作用。一般都較輕微,多為一過性可逆性功能變化,伴隨治療作用同時出現。器官選擇作用低即作用廣泛的藥物副作用可能會多。

毒性作用:由於病人的個體差異、病理狀態或合用其他藥物引起敏感性增加,在治療量時造成某種功能或器質性損害。一般是藥理作用的增強。過度作用在定義上與毒性作用相符,指使用推薦劑量時出現過強的藥理作用。

後遺效應:停藥後血藥濃度已降至閾濃度以下時殘存的藥理效應。

首劑效應:一些病人在初服某種藥物時,由於機體對藥物作用尚未適應而引起不可耐受的強烈反應。

繼發反應:由於藥物的治療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後果,又稱治療矛盾,不是藥物本身的效應,而是藥物主要作用的間接結果。

變態反應(過敏反應):藥物或藥物在體內的代謝產物作為抗原刺激機體而發生的不正常的免疫反應。這種反應的發生與藥物劑量無關或關係甚少,治療量或極少量都可發生。臨床主要表現為皮疹、血管神經性水腫、過敏性休克、血清病綜合徵、哮喘等。

特異質反應(特異反應性):因先天性遺傳異常,少數病人用藥後發生與藥物本身藥理作用無關的有害反應。該反應和遺傳有關,與藥理作用無關。大多是由於機體缺乏某種酶,藥物在體內代謝受阻所致反應。

依賴性:反覆地(週期性或連續性)用藥所引起的人體心理上或生理上或兩者兼有的對藥物的依賴狀態,表現出一種強迫性的要連續或定期用藥的行為和其他反應。

停藥綜合徵:一些藥物在長期應用後,機體對這些藥物產生了適應性,若突然停藥或減量過快易使機體的調節功能失調而發生功能紊亂,導致病情或臨床症狀上的一系列反跳回升現象和疾病加重等。

致癌作用、致畸作用、致突變作用:藥物引起的三種特殊毒性,均為藥物和遺傳物質或遺傳物質在細胞的表達發生相互作用的結果。

附:

降血脂藥物

氯貝丁酯(Clofibrate),用於高脂血症,嚴重Ⅳ型高脂蛋白血癥,冠心病危險性大而飲食控制、減輕體重等治療無效者。本品僅降低血甘油三酯而很少降低血膽固醇,故對Ⅱ型高脂蛋白血癥的療效有限。由於本品的不良反應相對較多,其應用已被其他更新的氯貝丁酸衍生物所取代。 * 本品亦被用於治療尿崩症。

氯貝丁酯的副作用(不良反應)

(1)長期用本品使膽石症、膽囊炎患者加劇而需手術。

(2)有增加周圍血管病、肺栓塞、血栓性靜脈炎、心絞痛、心律失常和間歇性破行發生的危險。

(3)臨床上偶見胸痛、氣短、心絞痛;血肌酸磷酸激酶和血清轉氨酶增加,但並非由於心肌梗塞。

(4)臨床上常見的不良反應有腹瀉與噁心;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有;

①心律失常;

②白血球減少或貧血而有發熱、寒戰、咳嗽、聲啞、背痛、排尿困難;

③因腎臟毒性作用而見血尿、尿少、腳與下肢浮腫。

(5)臨床上少見但持續存在時須加註意的`不良反應有;流感樣綜合徵或肌炎(肌痛、乏力、常見於有腎病者,並常伴有肌酸磷酸激酶和血轉氨酶增高),頭痛、胃痛、性功能減退、嘔吐等。 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轉氨酶升高,性功能障礙(或性慾下降),皮疹,輕度或暫時性粒細胞減少.個別病例心律失常。 由於此藥能增加膽固醇分泌和減弱膽汁酸的合成和貯存,而引起膽汁中膽固醇過飽和,導致膽石症的發生率增大。有報道在用藥6年期間膽石症和囊膽炎的發生率從2.6%增至4.0%。 肌肉綜合症的症狀從肌痛到周性肌炎伴顯著無力,血清CPK明顯升高和氨基轉移酶升高,醛縮酶也升高;肌肉活檢有病變,有時肌溶解現象顯著。這些對肌肉的影響很不常見。 有報告可發生黃色瘤或使黃色瘤增大、過敏性皮疹或脫髮。 各種降脂藥都引起陽萎,氯貝特也不例外。

氯貝丁酯禁忌

(1)對妊娠的影響研究不充分。本品可以通過胎盤屏障,胎兒尚未發育排出本品的酶系統,故妊娠時不宜用。

(2)本品是否排泌入乳汁未詳,故乳母最好不用。

(3)老年人如有腎功能不良,須適當減少本品劑量。

(4)下列情況應慎用:

①膽石症,本品可使膽道併發症增多;

②肝功能不全,此時蛋白結合率減少但半衰期不變;

③甲狀腺機能亢進,本品可激發肌病;

④潰瘍病,可能促使其再活動;

⑤腎功能不全,清除率降低使不良反應發生率增加,尤其是肌病;

⑥對本品不耐受。

(5)本品可促進膽固醇增多,在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時禁用。 腎功能不全,特別是伴有腎病綜合徵者、甲狀腺功能低下的患者易患肌肉綜合徵。 任何型別肝炎患者儘可能不用此藥。膽汁性肝硬化或膽石症患者用此藥更易出現膽道併發症。

氯貝丁酯的用法用量

注意:同種藥品可由於不同的包裝規格有不同的用法或用量。本文只供參考。如果不確定,請參看藥品隨帶的說明書或向醫生詢問。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 0.25—0.5g,一日 3-4次。

①治療 3個月無效即應停藥,但治療結節性黃瘤可能需時 1年。

②停用本品後血清膽固醇和甘油三酯可能反跳超過原來水平,故宜給低脂飲食並監測血脂至穩定。

③腎功能不全患者劑量要減少,但腎病綜合徵腎功能未受損者不須減量。

④肝功能不全者用量要減少,肝硬化患者用量可能要減少一半;應用本品過程中無其他原因而肝功能試驗明顯異常時,應停用本品並不再應用;由本品所致的肝功能試驗異常是可逆的。

⑤用本品過程中,如有血清澱粉酶增高,或血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增高,須停用本品。

⑥本品宜與飲食同進,以防止胃部刺激。 以 5-8倍人用劑量給齧齒類動物,肝惡性腫瘤發生率增加。 高脂血症用本品治療,雖然非致命性心肌梗塞發生率可能降低,但並不減少心血管病死亡率的危險。

用藥期間定期檢查:

①全血象計數,尤其治療前有貧血或白血球計數減少者;

②血肌酸磷酸激酶,尤其在尿毒症患者;

③肝功能試驗包括血清氨基轉移酶,在治療前、最初 2月每月、以後每 2月各檢查一次,起效後每 4月檢查一次;④血清低密度和極低密度脂蛋白,在治療前、最初數月每 2周,以後每月檢查血清膽固醇和甘油三酯,療效穩定後定期複查

氯貝丁酯藥物相作用

(1)與口服抗凝藥同用時,明顯增加抗凝作用,故須經常測定凝血酶元時間以調整抗凝藥劑量。

(2)與呋塞米同用,可增加兩者各自效果,但可引起肌病、肌僵直和利尿,尤其低蛋白血癥者。

(3)與口服降糖藥同用,可使降血糖作用加強。

(4)口服避孕藥可改變本品療效。 此藥與蛋白結合力較強,因而能置換其他與蛋白結合的藥物,所以同時應用抗凝藥、呋喃苯胺酸或磺醯脲時使它們的作用加強,而應將它們的劑量減少。如與抗凝藥合用,應將抗凝藥劑量減少1/3~1/2。它與甲磺丁脲合用時,可使血糖明顯減低。

氯貝丁酯藥理作用

①降血脂作用的機理並未完全明瞭,可能涉及抑制肝臟膽固醇合成,改變肝臟甘油三酯合成,增加固醇類分泌並從糞便中排出,以及增加迴圈中甘油三酯(極低密度脂蛋白)的清除;

②抗尿崩的作用來自本品刺激垂體後葉釋放出抗利尿素。

製劑規格

膠囊劑:0.25g/粒,0.5g/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