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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車安全責任書(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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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都跟責任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責任書有助於明確每個人的目標和責任範圍。那麼責任書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乘車安全責任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乘車安全責任書(集合15篇)

乘車安全責任書1

幼兒園與幼兒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

為確保幼兒入園離園交通安全,使幼兒高高興興入園,平平安安回家,幼兒家長要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幼兒交通安全,特制定幼兒園與幼兒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

1、家長要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在馬路邊、車輛多的地段玩耍;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靠右行走,不要突然橫穿馬路;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訊號標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注意來往車輛,學會避讓。

2、家長要教育幼兒不乘坐超員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等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幼兒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3、家長嚴禁使用或租用超員超載車、無合法駕駛及車輛手續、無營運資質等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幼兒入園、離園。

4、家長若發現本園幼兒家長有一車接多個孩子(兩個以上)的車輛或其他違規接送幼兒車輛,要積極舉報。幼兒園設舉報電話:

5、家長在幼兒園門口接送幼兒時,務必嚴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門和幼兒園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幼兒園門口,要停在幼兒園劃定的紅線以外,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肩負起監護人的職責,親自接送幼兒入園、離園,不要捎帶其他幼兒。切實做好與老師的當面交接工作,並認真遵守接送卡交接制度,配合幼兒園做到入園以人換卡,離園以卡換人。家長有事不能按時接送幼兒或委託別人代接幼兒時,應提前與班主任聯絡說明或簽訂代接代送委託協議書。

7、家長必須保證自家孩子所乘車輛效能完好。要經常檢查駕駛車輛情況,確保車輛安全。雨雪、冰凍、大風、霧霾天氣,更要遵守交通規則。

8、幼兒家長必須按以上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幼兒監護人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幼兒園(章)

幼兒園班小朋友家長簽字:

乘車安全責任書2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 4)、駕駛員酒後駕駛。

(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3

尊敬的家長:

為了您孩子的健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學校要求您的孩子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寧可您耽誤點時間,辛苦一點,親自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也不能圖方便一時,而終生後悔。學生的安全是我們的責任,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同班主任、家長、學生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1、家長對你合租的車輛要提高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不可鬆懈和兒戲,也不能存有僥倖心理。

2、家長要教育孩子堅決不坐非客運車輛和你合租的超載的車輛。尤其是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絕對不能乘坐超載的車輛。學校要求:如果遇上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3、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乘你合租車時,要等車停穩後,再有秩序地上下車,同學之間要相互照顧和謙讓;騎自行車時,靠右邊慢行,遇到路口,要先下車觀察,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再行走;學生上學、放學時,不要在途中玩耍,不滑冰。

4、希望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學生時期既幸福快樂,又學習進步,成為未來的有用人才。學校只進行對學生安全進行教育、上報監督車輛是否安全、及時提醒你注意車輛安全。你租的車輛在路上出事的責任與本校絕無關係。

班主任(簽章) 家 長(簽名) 學 生(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4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向甲方保證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外地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核准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本班未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達到十二週歲的學生如果要獨自騎車上學、放學,學生家長必須徵得學校同意,並和學校簽訂安全保證書

二、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們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為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公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5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關檔案精神,確保我校工作的順利進行,防範乘車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現由我校(甲方)與________學生家長(乙方)簽定乘車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1、按我校規定時間、

上、下車地點:____________

早上:__________接,

下午:__________送。

2、如有接送地點變更或新到同學的必須與學校及隨車教師達成協議後,有安排的情況下帶好第一次接送路線及站點。

3、如果沒有按我校規定時間接送學生,請家長自行安排學生到校上課。

4、如果家長沒有準時到乘車地點接送學生,校車將把學生帶回學校,請家長來校接學生回家。

5、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按時間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6、如家長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裡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而又不需要校車帶回學校的,請家長直接找班主任和隨車教師協商。

7、學生早晨候車期間和晚上放學下車回家途中,家長要加強監管,防止意外發生或去網咖、走同學、與不三不四的人接觸玩耍等。

8、乘車期間不聽隨車教師的指揮違反規定的安全責任自負。

9、上下車不得擁擠,秩序、觀看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下車。

10、乘車學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學校規定乘車,其責任自負。

11、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不退任何費用並處以本期不能乘車。

12、乘車同學候車期間必須排隊、佩戴校卡、紅領巾,否則,隨車教師有權拒絕上車。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學期末。)

此致

敬禮!

  xxx

  xx年x月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6

尊敬的家長:

為了您孩子的健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學校要求您的孩子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寧可您耽誤點時間,辛苦一點,親自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也不能圖方便一時,而終生後悔。學生的安全是我們的責任,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同班主任、家長、學生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1、家長要提高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不可鬆懈和兒戲,也不能存有僥倖心理。

2、家長要教育孩子堅決不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尤其是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絕對不能乘坐超載的車輛。學校要求:如果遇上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3、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乘車時,要等車停穩後,再有秩序地上下車,同學之間要相互照顧和謙讓;騎自行車時,靠右邊慢行,遇到路口,要先下車觀察,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再行走;學生上學、放學時,不要在途中玩耍,不滑冰。

4、希望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學生時期既幸福快樂,又學習進步,成為未來的有用人才。

班主任(簽章) 家 長(簽名)

學 生(簽名)

乘車安全責任書7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xx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幼兒園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xx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xx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後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執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並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執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遊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效能可靠的客車、並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塗有xx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幼兒園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乘車安全責任書8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高高興興來上學、安安全全回家去,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結合我校實際進行了學生乘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協議:

一、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學校嚴禁學生乘坐機動三輪車、農用車等非營運車輛上下學或騎自行車、摩托車上下學。對離校較遠的學生,學校建議每天由父母或其監護人接送上下學。

二、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三、家長自行安排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五、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三無”車輛(無駕駛證、無營運證、無行駛證)。

2、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3、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4、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5、駕駛員酒後駕駛。

6、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7、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請家長認真閱讀以上內容,若無異議,並同意接受,請簽字: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 簽名:

乘車安全責任書9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著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著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嚮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國小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說明後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麼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絡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於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裡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消防安全責任書)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後繫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___________(小衝、劉湖、鄭王家、範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此致

敬禮!

  xxx

  xx年x月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10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家校聯動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教育局要求再次和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班主任責任

1.學校沒有設校車接送學生。

2.學校、班主任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開展交通安全主題班會,請交警部門來校進行安全講座、宣傳。

3.學校、班主任加強學生離校時的監管,疏導學生安全離校,勸告學生嚴禁乘坐超員車和有安全隱患的交通工具。

4.學校開校門時間:早7:40,午:冬季2:05夏季2:35,家長不要把學生提前送到學校。

二、學生家長責任

1.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2.學生乘坐私家車上下學的,由家長監管好孩子安全。家長租用其它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即無駕駛證、無行駛證、無營運證)。堅決不乘坐電動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拼裝車、報廢車、貨車、拖拉機、農用車等不安全車輛,拒絕乘坐超員、超速、帶病、酒駕、無牌無證、無保險、無客運營運手續等無安全保障的車輛,自覺抵制各種不文明交通行為。不得乘坐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的超員、超載車輛。近日學校調查瞭解到小飯桌租用接送學生車輛超員嚴重,威脅著學生安全,請家長督促檢查,對超員車現象予以批評、制止。

4.家長要與租用車輛駕駛員或車主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或協議》,並儲存好交費單據,既能保證孩子的健康安全,防範事故的發生,更能在意外發生後有效維權。

三、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所乘坐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學生所乘車輛有超員現象應立即拒絕乘坐並告知家長、交警和學校。

2.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3.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酒後駕駛。

4.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5.學生所乘車輛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四、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禁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騎自行車上路。

五、家長要與學校積極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以上責任分明,雙方要嚴格認真履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代表(班主任):

  ____年級____班

  學生:

  家長:

  20xx年12月5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11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農村中國小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確學校、學生家長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責任:

1、學校保證按教育部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做到教材、教師、課時三落實,讓學生了解交通規則等基本安全常識。

2、學校必須定期召開安全教育形勢報告會,有條件的學校要聘請交通警察作交通安全教育報告,培養學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學校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立《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欄。

4、學校定期召開學生家長會議,讓學生家長及時掌握上級關於學校安全教育的新形勢、新要求。

5、學校教育學生堅決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要搭乘其他農用車輛。

6、學校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接送學生。

7、學校檢查人員發現非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二、學生家長的責任:

1、家長必須制止自己未滿12週歲的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家長要對未滿12週歲的孩子上學、下學全程負責。

2、家長教育並保證自己的孩子上學、下學認真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不違章違規。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緊密配合,堅決執行學校制定的關於學生乘車安全等有關規定。保證孩子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車輛。

3.家長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

4.家長私自用不合格車輛接送孩子,如在途中發生意外傷亡事故或其他群體性安全事件,學校和教師不負任何責任,由家長全部負責。

5、家長髮現有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或超員現象,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6、家長在為孩子選擇乘坐車輛時,一定要幫助孩子識別車輛的合法性,凡承擔接送學生任務的車輛都應具有交通部門簽發的營運合格證,並有行駛證,年檢合格證,車牌營運標識等。凡不具備上述條件的都將視為非法車輛,家長要注意識別、叮囑孩子堅決不乘此類黑車。

7、對於專門乘坐接送學生的車輛的,家長應與車主簽訂有關協議,並教育孩子不乘坐擁擠車,不乘坐超速車,同時注意遵守乘車協議,在過程中不要隨意技術打鬧,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車。

8、凡因乘坐不合格車輛造成學生傷亡的,後果由學生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9、家長應該經常性地詢問孩子上下學的安全情況等,並及時解決困難。

三、學校校長、學生家長雙方對以上責任無異議後,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二份。

  學校(公章)

  校長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20xx年9月2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12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讓幼兒逐步掌握交通法規常識,從小提高他們的守法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形成社會、幼兒園、家庭教育一體化網路管理,徹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與家長簽訂本交通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幼兒園

幼兒園應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幼兒園出現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輕重,要追究辦園者或園長的相應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傷亡以及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讓幼兒園裡人人、處處、事事、時時都把安全放在首位,讓每個孩子都安然無恙地渡過童年的美好時光,平安、快樂、健康的成長!!

1、充分利用圖片展、集中教育活動、遊戲等各種形式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從小提高他們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防範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放學時段,派保衛幹部和值班老師在園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經常與家長聯絡,瞭解幼兒園外活動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幼兒。

二、家長

1、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以身作則教育子女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放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訊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食堂之前,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帽,才能工作,工作時不能吸菸、吃零食、挖耳、擤鼻涕,不能帶入或存放個人生活用品,不要穿著工作服、鞋進入廁所。

2、要經常教育幼兒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三無”車輛的危害性,從小培養子女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3、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車輛接送子女上、放學。

4、家長要積極向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幼兒的車輛。

幼兒家長是幼兒的法定監護人,要對幼兒寒假離校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並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把幼兒寒假期間防交通事故、防觸電等作為防範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若家長疏於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監督,在假期期間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家長和幼兒承擔,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幼兒時,務必嚴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幼兒園門口或進入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幼兒園安全責任書六篇幼兒園安全責任書六篇幼兒有事不能來園的,家長應及時向本班老師請假,接送孩子入園和回家要和當班教師再見。

6、家長要護送幼兒上、放學並做好與幼兒園的交接工作。

三、家長是子女的監護人,對子女的園外安全負有完全責任,希望家長同志務必加強對子女教育和監督,全力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幼兒園和幼兒監護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班主任(簽字):

幼兒家長(簽字):

年月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13

車輛接送學生的安全工作,是學校、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學校和家庭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縣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工作會上的有關安全工作的精神,為確保車輛接送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要求學生家長與學校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結合學校、學生個人實際,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進行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等方面的教育。

(2)學生也要經常進行自我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和安全保護意識。

二、安全要求

1、安全教育警鐘長鳴,家長要配合學校時時教育學生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和交通安全規則,聽從學校的安排;

2、上下車做到不跑不搶,秩序井然,規範有序;

3、行車路上教育學生自覺維護車內秩序,不吵不鬧,不把頭伸出窗外;

4、各位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孩子時要根據學校上下學時間準時去接送各

自的孩子。上學送孩子時也要根據學校所規定的時間準時、準點把孩子送上車,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要防患於未然。學校家長學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確保學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撥打“110”“120”等號碼功能。

3、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按點上下車,共同完成車輛接送學生工作,保證學生平平安安回家,平平安安返校。

4、家長和學生如果未能按照學校本《責任書》的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意外,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產生後果家長自負。

班主任(簽章)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乘車安全責任書14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核准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未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下學。

二、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孩子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接送車輛按規定停在指定區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為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公章)家長:(簽字)

  年月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15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著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著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嚮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國小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說明後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麼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絡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於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裡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後繫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小衝、劉湖、鄭王家、範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國小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