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責任書>

銷售目標的責任書

文思屋 人氣:2.66W

根據老爹生物公司20xx年制定的年度銷售目標,按照市場預測,參考歷史的銷售業績,本責任書規定的目標任務相當大。為充分調動營銷人員的銷售積極性,以確保公司年度銷售目標的實現,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制定本銷售目標、任務和相應的激勵政策,並明確公司與銷售責任人的責任與權利。

銷售目標的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人和考核公司

考核公司:湘西老爹生物有限公司。

二、目標利潤、目標銷售任務、銷售責任人的待遇(銷售責任人績效待遇不核算入15%銷售費用內)

經公司研究決定,現授權銷售責任人全面負責公司生產的獼猴桃“果王”系列飲料、休閒食品類產品的銷售、品牌宣傳、品牌推廣等活動的權利。同時完成以下銷售利潤和銷售目標任務。

(一)目標利潤

完成銷售目標,其毛利潤達600萬元。毛利潤=含稅銷售收入—生產成本—稅收—15%以內的銷售費用。

(二)年度銷售產品以飲料類為主,休閒食品為輔的系列產品,基本任務3000萬元(含稅)或3500萬以上(含稅)。

1、完成基本任務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月250萬元。責任人年薪30萬元(不含稅),月底薪6000元,按月考核,實行基本工資加

績效;

2、完成基本任務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月250萬元的80%以上,責任人月底薪6000元,下月補足未完成任務。

3、完成目標任務年銷售收入3500萬元,月290萬元。責任人年薪40萬元(不含稅),月底薪6000元,按月考核,實行基本工資加績效;

4、完成基本任務年銷售收入3500萬元,月290萬元的80%以上,責任人月底薪6000元,下月補足未完成任務。

(四)績效工資實行季度、年度相結合的考核方式,按季發放績效工資70%,年末30%,在考核結束10日內兌現發放。

(五)如果責任人連續兩個季度無法完成基本任務80%,公司將據實際情況終止與責任人簽訂的目標責任書,重新聘用該專案的責任人。

三、銷售費用

1、銷售費用嚴格控制在15%以內即:

①產品自出庫後發生的費用;

②銷售人員工資、出差和績效工資;

③印刷宣傳品及促銷推廣費用;

④辦公費用;

⑤產品銷售所產生的雜費。

2、不包括因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起訴、應訴、抽檢、處罰、補償以及與此相關的費用。如因產品致命質量等問題引發區域市場銷量萎縮,經銷商放棄經銷權,公司須降低銷售目標的總任務銷量;

3、不包括公司為宣傳自身形象而投入的規模較大的廣告宣傳。

四、銷售責任人執行期限

目標責任書籤訂後,因須重新調整部門組織結構人員的佈置、新績效方案的制定,以及重新佈局市場調整戰略。公司對銷售責任人進行業績考核的時間:自本責任書籤訂和部門經理任命後3個月之後實施,為期一年。

五、責任期銷售價格

1、嚴格執行公司2011年7月調整後的新價格(附價格表),且所有飲料產品出廠價格、批發價格統一由飲料專營部歸口管理

2、新產品以及新規格的產品生產成本價必須由財務核算、總經理確認,加20%具實告知銷售責任人。

六、銷售收款方式

公司銷售實行現款交易,款到發貨,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方可發貨,有信譽的老客戶(指超市酒店)按原銷售方式發貨但應收賬款不超過期初餘額,並保證全額回收(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七、責任人風險抵押的保證條款

(一)基本原則:

1、利益保障原則,保障銷售責任人合法利益;

2、董事會通過,沒有損害其它股東利益;

3、預交原則,切實投入資金,而不是從年薪中扣除;

4、有利於調動積極性原則,既有利於調動銷售責任人積極性,又不損害其它管理人員和職工的積極性。因此,銷售責任人要求其它

相關部門同樣和公司簽訂責任書,防止因生產、供應、質量等原因而影響飲料銷售部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若出現不可預測的影響,公司須對責任人規定的銷售目標任務作適當的調整。

(二)風險抵押金數額,現有高階管理人員依據自身職責與貢獻的差異,其交納風險抵押金的數額擬定為:

1、高階管理人員:抵押金相當於年度年薪的50%;

2、部門管理人員:抵押金相當於年度年薪的30%;

3、生產、銷售、技術骨幹:抵押金相當於年度年薪的`20%。

(三)保證金額:

1、為保證銷售目標的實現,目標責任人自責任書籤訂10日之內按薪酬比例交保證金,比例後風險抵押金人民幣貳拾萬元(¥20萬元),否則重新聘用該專案的責任人;

2、返還:責任人期滿,由公司董事會對高層管理人員上一年度的經營行為進行考核評價,如果在任期間沒有假公濟私行為,也沒有發生由於管理不當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情況,且全面完成目標任務,公司將雙倍返還上年度的風險抵押金;

3、退還:責任人離開部門,由公司董事會對其進行離任審計,如果在任期間沒有假公濟私行為,也沒有發生由於管理不當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情況,公司將如數退還風險抵押金;

4、責任人任期間發生假公濟私行為,或者由於管理不當給公司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公司將扣除其風險抵押金。

八、責任人的權利及義務

1、權利

①任職期內享受公司行政職權和期權激勵。責任書籤訂一年內完成任務即享受長期行政職權及公司期權:銷售責任人貳佰萬元(¥200萬元)銷售部門壹佰萬(¥100萬);

②享有對部門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任免權利,且由公司對任命的部門經理、副經理以會議的形式進行正式任聘,下發聘任書後到崗工作,且享有對營銷中心的其他綜合管理的行政權力;

③要求對銷售額提取的15%費用,每月核算後出具具體數字金額,銷售責任人有自主掌管權,支配權、市場投入權和部門員工工資待遇及績效工資的擬定發放權。但須呈送公司稽核備案;

④要求公司在銷售責任人實施經營活動前須提供必要的資金、辦公用品、吉首市內送貨車添置增加、後勤等人、財、物的支援和保障;

⑤根據工作需要,享有對部門內部員工工作進行自主安排、調動; ⑥所有相關獼猴桃“果王”系列飲料、休閒食品類產品必須歸口銷售責任人管理,核算其總銷量即總銷量以生產為準;

⑦新產品以及新規格的產品銷售責任人有權根據市場自主定價,在保證公司20%的利潤情況下,多餘盈利由銷售責任人自主控制即新產品以及新規格的產品可大於15%用於以下方面:

①產品自出庫後發生的費用;

②銷售人員工資、出差和績效工資;

③印刷宣傳品及促銷推廣費用;

④辦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