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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开放落户标准 有租住房或有稳定就业人员可落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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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租住房或有稳定就业的人员就可落户

宜宾开放落户标准 有租住房或有稳定就业人员可落户(2)

据悉,《意见》全面放开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落户条件。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全面放开在城镇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落户条件。在宜宾市行政区划内无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但有合法稳定的就业,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全面放开城镇投靠入户限制。允许居民投靠城镇户籍亲属,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限制,提供本人或监护人以及亲属书面申请即可落户。

全面放开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落户条件。对于宜宾市农村居民本人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即可在原户籍所在地转为城镇居民。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意见》中规定宜宾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享有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权利,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