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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名保安領到68萬拖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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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朝陽法院向院振毫等34名保安發放了執行的拖欠工資款,共計68萬餘元。院振毫等人原是北京老兵安衛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簡稱老兵保安公司)派往大湖山莊的保安員,但該公司並未與他們簽訂合同,而且拖欠工資。勞動仲裁後,該公司仍不執行,被朝陽法院強制執行。

34名保安領到68萬拖欠工資

今年46歲的老院是河南新野縣人。他說,2013年,他經老鄉介紹來到老兵保安公司當一名保安員。當年年底入職後,老院被派至該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業管理分公司大湖山莊管理處上班,每月的工資爲3000餘元,每天工作8小時,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也不休息。但保安公司並未與老院簽訂勞動合同。

去年6月份,因爲種種原因,保安公司從大湖山莊管理處撤場。而從當年4月份起,保安公司就再也沒給老院他們發放工資,節假日加班工資也沒有支付。據瞭解,在這34名有着同樣遭遇的保安員中,老院是年齡最大的,而年齡最小的只有21歲。

交涉無果後,老院等人聘請了律師提起勞動仲裁。

今年5月,朝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確認老院等人與保安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裁決保安公司支付老院等34人被拖欠的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0.6萬元至2.6萬元不等。其中,要支付老院的工資爲6072元,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共1.6萬餘元。

在勞動仲裁作出後,老兵保安公司仍未向老院等付錢。今年9月份,無奈之下,老院等人向朝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官透露,在收到老院等人的申請後,他們調查發現老兵保安公司因爲更換了股東,新股東對以前拖欠的工資款不認可,因此一直拒不履行。朝陽法院透過法院系統內部的執行和劃撥系統向最高法提出查詢申請,查詢到老兵保安公司的銀行帳戶上有錢。因此,法院透過相關手續,強行劃撥了68萬餘元。

近日,老院等十餘人作爲代表,來到朝陽法院領取執行款,法官當場向他們發放了存有工資款的存摺。老院等人在拿到執行款後,不停地向法院表示感謝,並向法院送上一面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