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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住房公積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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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廣州市政協會議的即席發言中,政協委員曹志偉炮轟廣州住房公積金大量閒置,並對公積金制度改革提出了建議。他認爲目前的制度有提取門檻高、提取額度小等缺點,已不能保障市民購房需求。他算了筆賬:“2012年廣州住房公積金人均提取只有2.88萬元,而市區每套房均價高達200萬元,這點錢連交契稅都不夠。”曹委員還建議將公積金直接發到職工工資卡里。

關於住房公積金的問題

如果一個職工在購房時只能提取2.88萬元,對於購房根本是杯水車薪,確實應該炮轟。但是,住房公積金提取實際上並不以此爲限額。公積金是一種互助型的住房基金,暫時不買房的職工所繳的資金,歸集在公積金基金中,可以提供給有買房需求的職工使用。因此,儘管公積金對於職工個人購房只是杯水車薪的作用,但由於職工在購房時還可向公積金申請一定額度的貸款,因此它對很多收入不豐的職工購房起到了重要作用。

由此來看,用“人均提取”這樣一個概念來度量公積金的實際效用,是沒有意義的,因爲事實上不是每個職工都需要提取公積金。而對於未提取公積金的職工來說,他對這部分資金的權利並沒喪失,在其退休後可全額提取。從概率上說,在職工繳納公積金期間,沒有提取的職工肯定遠遠多於提取的職工,因此產生了積餘公積金如何管理的問題。據曹志偉披露,2010年廣州就有638.74億元積餘。由於積餘公積金只能活期儲蓄,因此造成了比較嚴重的貶值。但這並不等於說這筆錢應該全部發給職工,甚至像曹委員說的乾脆打到職工的工資卡里。真的這樣辦的話,就等於瓦解了公積金制度,對於一些急需購房但自有資金積累有限的職工來說,不是好事。而這部分資金髮到職工手裏,在通脹的大環境下,也很難規避貶值。

當然,住房公積金的過多積餘,確實造成了資金的`閒置,但對這個問題也需辯證地看。公積金確有必要提高提取比例,同時擴大其用途。儘管如此,公積金積餘過多也有其客觀原因,比如,由於能夠使用公積金的只能是本地職工,而經過多年的住房制度改革,本地居民的購房需求已經並不強烈,尤其是在實行限購政策後,本地居民的購房需求已趨於平緩。

最近幾年,圍繞着住房公積金,輿論場上出現了很多批評意見。作爲政府方面,必須掌握的一個原則是,公積金管理部門對公積金行使的只是管理權而不是所有權,因此不能將其當作可以隨意支配的資金來使用。比如,股市管理部門曾希望公積金入市,表面上看是爲了讓公積金保值增值,但在股市行情長期低迷之下,這個理由太過牽強,真正的意圖應該是希望以公積金入市來帶動市場,推進股票發行。這就很不地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