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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京準新生兒納入居民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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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南京準新生兒納入居民醫保

2014南京準新生兒納入居民醫保

據市人社局,12月1日起,我市即將出生新生兒(懷孕28周或建大卡後,簡稱準新生兒),只要準新生兒父母雙方或一方爲本市戶籍(指江南六區及原大廠區)且母親已參加市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當年度居民醫保,就可以參加居民醫保登記。

參保範圍:

準新生兒如果父母雙方或一方爲本市戶籍(指江南六區及原大廠區),且母親已參加市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當年度居民醫保,可按規定辦理居民醫保參保手續。對符合條件的準新生兒,由親屬憑準新生兒母親的身份證、市民卡及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準新生兒的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手續,產生新生兒臨時個人編號。

參保流程:

完成參保登記後,準新生兒親屬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按當年度半年、全年或次年度全年的方式繳納居民醫保費用。繳費標準按登記年度居民醫保學生兒童標準執行,並按規定到指定銀行繳費。

新生兒出生後,如需就醫的,憑新生兒臨時個人編號在具備兒童住院服務範圍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門診及住院醫療費用,屬個人支付的,由個人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屬於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的,由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其中符合支付範圍的住院費用按實結算。

注意事項:

家長需要注意的是,新生兒臨時個人編號的有效期爲新生兒出生後3個月,到期自動失效。新生兒出生後3個月內,其親屬應及時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勞動保障所,爲新生兒辦理人員建檔、制發市民卡等手續,新生兒出生3個月後必須持本人的市民卡就醫。持新生兒本人的市民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的標準結算。

按照現行的居民醫保政策,家長可在寶寶出生的12個月內,爲孩子辦理新生兒參保手續。由於在辦理過程中需要一定時間,一旦寶寶生病了,如果還沒來得及辦理好參保手續,需要家長先行墊付。而根據新政,母親懷孕28周即7個月以上的胎兒就能參保,參保時的臨時個人編號到出生後3個月失效,也給家長足夠的時間辦理相關手續,確保嬰兒出生後就能享受醫保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