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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夜班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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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勞動報》報道,20年前,上海職工辛辛苦苦工作一個通宵,可以領到4.4元夜班津貼。20年後,上海職工辛辛苦苦工作一個通宵,還是領到4.4元夜班津貼。只是,這4.4元的意義,完全不一樣了。1995年,上海調高中夜班津貼標準,明確“從事夜間連續工作12小時的,夜間津貼標準調整爲4.4元”。當年,上海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是270元,4.4元的夜班津貼對於一線職工而言,也是一筆小收入。然而,20年後的今天,上海最低工資標準已經調整到2020元,足足翻了近10倍,而夜班津貼卻仍然“堅守”在4.4元。不少職工說,這點錢還不夠支付上下班的交通費。

上海夜班津貼

最低工資標準年年上調,企業不得不按照法律規定給職工漲工資;而夜班津貼20年“巋然不動”,也爲不少企業提供了冠冕堂皇的理由:4.4元是國家規定的,是合法的。即便一些職工希望增加津貼,也不敢向老闆提出,“畢竟飯碗重要,夜班津貼少點就少點吧,說多了保不定會被老闆開除。”

夜班津貼標準如此“長壽”,暴露出相關部門對職工權益的忽視和冷漠。夜班津貼屬於工資收入範疇,是對從事夜班職工的特殊補貼。儘管數目不大,也是對職工付出勞動的一種補償,應該參照物價、社會消費水平等各種因素及時進行調整。近年來,不少媒體針對夜班津貼標準不變的報道屢次見諸報端,但始終不見相關部門有任何迴應或改進,原因何在我們不得而知。

值得注意的是,近幾年陝西、天津等部分省市已陸續結合各自實際着手調整夜班津貼標準,其中,天津執行的夜班津貼標準採用較爲靈活的方式,即“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爲基數計發,按不低於10%的比例確定計發。”

誠然,當前上海正進入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社會經濟管理領域各種挑戰層出不窮,在創新管理推動城市發展的同時,我們也應把目光放低,聽一聽普通職工的訴求,看一看他們的困難,想辦法維護他們的合法利益,別讓20年不變的4.4元傷了職工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