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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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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1、建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立體化網絡

班主任負責具體內容的教育與指導;值周教師負責檢查和評比強化;學校領導負責監督。

2、 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點加強教育的內容有:

一是進行交通常識教育。如右側通行、走路和過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橫道、識別交通信號和遵守交通規則等。

二是進行日常的交通行爲強化,重點加強上學、中午和放學的交通遵守狀況的監控。加大學生交通安全行爲監督力度,學生通勤車必須有教師押車,確保學生乘車、上車、下車、過馬路安全。放學時,學生排隊下校,班主任必須送學生過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師看護學生過馬路。

3、學校繼續常規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學生週會、班會等進行專門的教育

4、交通事故應急工作

學生在校內或學校附近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啓動兩個應急程序: 救護程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進行救護,等待和協助120人員工作。校醫進行教師的救護工作培訓。

報警程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電話(120),明確告知事故的具體地點。學校提前對教師、學生及值班人員進行有關報警、急救、保護現場、留住肇事人等常識的教育。並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老師。

5、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發生安全事故,學校將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2

切實抓好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任課老師是具體責任人:

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2、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

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 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

要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採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信號。

4、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12歲以下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電動車等交通工具。對乘車的'學生的教育:不搶上、不搶下;等車停穩以後才能上、下車;上、下車時不能使用跳躍動作;要小心不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窗外,不能向車窗外扔東西。

5、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

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互相幫助、互相照應。 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繫,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採取對策。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

要規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峯期在校園內行駛;校外車輛不徵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3

爲進一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職責,真正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發生,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目標

我校地理位置比較偏僻,交通主要靠拖拉機、農用車、三輪車等一些無載人資格的車輛,這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隱患。爲此學校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認真搞好宣傳教育,組織學習貫徹有關交通安全工作的法規和政策,對師生員工實施經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切實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議事議程。

二、安全職責

(一)組織領導: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由學校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政教主任具體負責。學校將經常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學期組織全校師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交通安全知識競賽、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等活動。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

1、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瞭解交通信號、交通標誌等交通常識,記住急救電話。

2、教育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騎“英雄車”、不準坐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3、教育學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服從信號和交警指揮,不在道路上玩耍、遊戲,列隊步行要井然有序。要特別重視學生回家、返校交通安全。

4、教育師生不乘坐“三無車輛”(無載人資格、無駕駛證、無牌照)。

5、學校組織校外集體活動時,必須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經學校領導集體落實研究,報教育局批准。

6、校外活動如需要交通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狀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嚴禁使用“三無車輛”(無載人資格、無駕駛證、無牌照)運送學生。

7、嚴禁組織學生外出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活動。

8、班主任作爲學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逢放學、放假前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9、政教處每週升旗儀式和週五早上集合時必須強調交通安全。嚴禁學生乘坐“三無車輛”往返學校。

10、值周教師每週必須做好學生往返學校的接送工作,杜絕學生乘坐“三無車輛”而發生安全事故。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4

爲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有義務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爲此特制定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二、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三、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四、未滿十二歲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五、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在校園內騎車。

2、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3、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4、不準穿越、人行道、車道和道口的護欄。

5、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隊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透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透過。

六、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要在行車道上招呼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5

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是學校、家庭乃至整個社會安全工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爲了確保我校全體師生的交通安全,保障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我校師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學校交通安全組織領導機構:

由校長擔任學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學校後勤服務部、德研部等安全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各年級組、各組室爲學校的安全管理基層機構。各負責人爲學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全校教職員工人人爲學校安全責任人。

二、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加大力度,防範交通事故

(1)積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切實加強領導,把防範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切實抓好防範交通安全事故工作,並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長效性;全員參與,防範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2)層層落實,進一步提升防範事故的責任意識。校長爲第一責任人,校級領導幹部爲主要負責人;班主任老師,任課老師爲具體的責任人,全體教職員工都是責任人。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範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交通安全要堅持預防爲主,預防要以教育爲主。學校以多途徑、多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

(4)加強學生的常規訓練,學習如何應對突發事件的知識技能,努力提高他們應付突發事件的生存能力,這對防範安全事故是非常必要的。

2.學生上學放學的交通安全

(1)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經常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安全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採取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信號。

(2)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回家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對乘車的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不搶上、不搶下,等車停穩以後才能上、下車,上、下車時不能使用跳躍動作,要小心不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窗外,不能往車窗外扔東西。如上車已沒有座位,站立時要穩住身體重心。

3.加強校園內的交通安全管理

(1)在人員衆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

(2)規範校園內機動車輛的停放地點,規定車輛在校園內的最大行駛速度。

(3)規定校內再建工程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峯期在校園內行駛。

(4)嚴禁校外無關車輛在校園內行駛,校外車輛必須徵得學校管理部門同意,方能在校園內行駛。

三、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

由於我校交通狀況比較複雜,加之路上機動車輛與日俱增,且不排除駕駛機動車輛的人員的違章操作,交通事故頻頻發生,嚴重威脅了我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爲確保我校教育秩序的穩定和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

1.在上學期間,一旦發生學生交通安全事故(無論在校內還是校外),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及時撥打120或110,組織臨時搶救和保護現場,並立即通知其家長。

2.如果交通事故較爲嚴重的,應立即向交警大隊電話報告。配合交警大隊作好案件調查處理工作,並書面向教育局報告事故的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原因等。

3.及時穩定全校學生的情緒,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和教學秩序的混亂,同時要即時作好交通安全的再教育工作。

4.學校領導及時安排有關人員看望病人,瞭解病情並作好病人家長的安慰工作,積極支援交警大隊的處理工作而後協調好病人與保險公司的賠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