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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獎勵制度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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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需要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制度。那要如何設定安全生產獎勵制度呢,現讓提供幾個範例 ,一起來了解下吧。

安全生產獎勵制度參考

篇一:安全生產獎勵制度參考

對安全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做出貢獻的有以下表現之一的公司、部門或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本集團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改善勞動 條件或防止工傷事故和員工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2在安全技術、安全管理、勞動衛生防護方面採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獲得上級主管部門表彰的人員。

3發現重大設備隱患並及時消除,避免事故發生的,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全檢修、設備安全執行做出貢獻的。

4在事故處理、事故搶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貢獻、避免事故擴大的有功人員。

5敢於及時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並進行批評教育取得效果達到消除隱患,並向上級反映的員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員)。

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員,按200----2000元給予嘉獎。

7實現年度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控制目標、指標的部門、工段按照與公司簽訂的安全文明生產責任書中有關規定執行。

8在現場安全文明生產中有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50----200元獎勵。

篇二:安全生產獎勵制度參考

爲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管理,嚴明安全責任、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目的。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職工的勞動安全與合法權益,促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健康、穩步發展,激發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的自覺性,特制訂本制度。

一、 職責

1、公司所屬部門實行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負責制。

2、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全公司對安全獎懲制度的執行落實。

3、公司各部門、車間必須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要求,自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

二、 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各部門的負責人及其職工。

三、安全獎勵與處罰

1、安全資金的

(1)公司給予的安全生產方面的.獎勵資金。

(2)按照國家政策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按工資總額的1/100提取。

(3)公司內部各類安全罰款。

2、獎勵項目和標準

安全獎勵的主要項目有:年終安全責任兌現、各類安全活動獎勵、月獎等三個方面,具體內容爲:

(1)年終安全生產責任兌現獎:公司與部門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執行。

(2)各類活動獎勵:按上級部門要求和安排,結合公司開展活動的實際效果,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考覈獎勵,按次發放。公司安全主要責任者爲***元/次。

(3)月度安全獎勵:月度安全獎勵由公司安全生產部逐月考覈,按季度發放。公司主要責任者爲***元/月。

3、獎勵範圍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公司將給予獎勵:

(1)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施工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2)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

(3)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並採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

(4)在安全生產技術方面積極採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5)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4、處罰

6.4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6.5 公司及項目部應從工資總額中預留百分之一至二作爲安全專用獎金(此獎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覈獎金),由公司計劃財務中心建帳,公司安全監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6.6 公司應建立健全電力建設“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三項機制;制訂違章罰款和事故懲處辦法。公司應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辦法,強化個人安全風險意識。

6.7 違章與事故罰款應納入安全獎金專戶,不得挪作它用。

6.8 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決權。凡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單位及其主要領導,取消當年參加有關評優、評先進活動或獲得其他榮譽稱號的資格。

6.9 對發生人身、機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隱瞞不報,或歪曲、掩蓋事故真相,一經查證落實,將給予單位(部門)領導和專職安全員以行政記過至撤職處分,並對事故加倍給予經濟處罰。

四、考覈

依據公司有關規定,由安全保衛辦公室在每個年度末根據歷次安全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提出考覈意見,報公司經理部批准,給予獎勵或處罰。

篇三:安全生產獎勵制度參考

凡隸屬於公司的集體和個人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方面管理工作紮實,成績顯著。可參照下列條件給予獎勵500—5000元。

1、 分公司、項目部被省、市、局級評爲安全生產先進集體或被授予文明工地的。

2、 分公司、項目部(車間)在局、公司組織的定期檢查考評中被評定爲優良等級的。

3、 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科研、革新、改造方面有突出貢獻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並取得明顯成效的。

4、 在預防事故、消除險情或積極控制事故、及時組織搶險的有功人員。

5、 制止違章行爲,及時反映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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