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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用人單位信息怎麼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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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三方協議用人單位信息怎麼填,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三方協議用人單位信息怎麼填

三方協議怎麼填

現在學校發的三方協議大多采用無碳複寫紙製作,摺痕、劃痕都會在第二聯和第三聯上留下印跡,所以我們在拿到協議後要妥善保管,避免劃痕、損壞。在填寫上也要注意到下面這些事項:

1、三方協議一定要認認真真的填寫,如果寫錯,將需要重新申請(申請週期比較長,一般是10—15天,可能對簽約產生不良的影響)。因此建議大家先在草稿紙上模擬一遍,避免出錯;

2、拿到三方協議後,填寫“乙方(畢業生)”,各項內容必須要填寫完整,“畢業院校”和“專業名稱”一定要填寫全稱,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得簡寫。此表格必須完整填寫,不得漏項;

3、個人信息填寫好後,交給單位,由單位填寫“甲方(用人單位)”信息。填寫好後,在下部“用人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簽章”處加蓋單位公章,右側“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事局簽章”也必須加蓋,若此章缺失,則可能造成畢業後落户、檔案轉接的困難。同時提醒部分希望把户籍轉回家的同學:户籍轉回家只是轉回生源地的人事局,並不是轉回至家中,請慎重選擇;

4、用人單位名稱: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

5、以上信息填寫好後(甲方、乙方填寫好,用人單位的兩個章蓋好),拿到學院學工辦和學校籤學校的章和意見。學校簽好,三份協議按照協議書右側邊上由各方保存。

6、三方協議由無碳複寫紙製作。

一、用人單位(乙方)一欄:

1、單位全稱、單位組織機構代碼(9位或18位,不能出現符號或空格等非數字和字母的其他內容)、單位地址、單位郵箱、單位性質、聯繫人、聯繫電話、郵政編碼等需填寫完整。

2、檔案接收單位一欄,名稱和詳細地址需填寫完整並加蓋公章(若已經在乙方聘用或錄用意見一欄蓋章,則此處不需蓋章),聯繫電話、郵政編碼需填寫完整。

二、乙方(用人單位)聘用或錄用意見一欄:

1、無人事自主權的單位(民營企業、三資企業等)僅需在“乙方(用人單位)聘用或錄用意見”一欄蓋本單位行政公章或人事單位公章,如單位將畢業生檔案統一寄存當地人才市場的需在檔案接收單位處加蓋人才市場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章;

2、有人事自主權的單位(大型國企、政府機關、醫院等)無需上級主管部門簽章,只需在人力資源(或人事)部門簽章處加蓋公章,但醫院除需在“乙方(用人單位)聘用或錄用意見”一欄蓋本單位行政公章或人事單位公章外,仍需當地衞生主管部門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章”一欄處加蓋公章;學生進入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廣州等城市需經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批,提供函件或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章”一欄處加蓋公章方可派遣。

三、特別説明

1、協議書上任意信息修改均需加蓋公章,填寫時只需填寫一份,但蓋章時三份協議書上都需加蓋。

籤三方協議要留心六個細節: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説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第五,當下許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就強迫學生找熟人親屬簽訂“虛假”協議,這對於畢業生來説是不利的,畢業生不應當屈服。

第六,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迴天乏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三方協議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着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到,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畢業,所以6月18日前必須將三方交到學校)。

三方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以便於解決應屆畢業生户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因而三方協議書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文件,對勞動關係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意向變為現實之後,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係。有的企業在和學生簽訂三方協議後,要求學生畢業前到公司實習,企業在學生畢業後根據其實習表現及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協商簽訂勞動合同,也可能出現不簽訂的情況。因此,對於畢業生來説,簽訂了三方協議並沒有進入就業的“保險箱”,還需要接受用人單位實習期、試用期的進一步考察。

拓展: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

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