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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康復在工傷認定階段早期介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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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傷康復早期介入具有可操作性

工傷康復在工傷認定階段早期介入的研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工傷康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的主要任務之一為積極探索“康復早期介入”和“先康復、後評殘”的工作機制。四年來,在國家現行工傷康復政策框架下,上海市在7個區縣先行先試工傷康復在工傷認定階段的早期介入:創新開設工傷康復諮詢和受理窗口;創建工傷康復快速通道;研製試行《住院工傷康復篩選指南》,對符合住院工傷康復的對象、病種、功能障礙依據、禁忌症和篩選辦法做了詳細的規定,從而優化了工傷康復准入程序,提高了經辦效率,從2014年起已在上海市17個區縣推廣應用。形成工傷“康復早期介入”和“先康復、後評殘”的工作機制,首先要有頂層相關政策方面的傾斜支撐,還要立足社會保障經辦機構操作層面的創新設計,才能使好政策落到實處、接地氣。建議力推在傷病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一併提出工傷康復申請的做法,便於工傷認定後,把握最佳工傷康復時期。

2.工傷康復早期介入可提高康復效果

上海市養志康復醫院的數據顯示,脊柱脊髓損傷職工早期介入組的勞動能力致殘等級提高例數所佔總數的比例明顯高於非早期介入組,顱腦損傷、骨折、手外傷職工早期介入組的勞動能力致殘等級提高例數所佔總數的比例略高於非早期介入組。據湖南省工傷康復中心對20例不完全性脊髓損傷病例(術後1個月內10例與術後6個月後10例)康復治療3個月的療效分析,兩組在ADL、功能獨立性、二便管理、心理等方面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 < 0.01)。另有專家統計,40例骨折術後病例(術後15天20例與術後3個月20例)經康復治療1個月後,兩組在心理、運動、感覺、ADL指數等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均P < 0.01)。

3.工傷康復早期介入可提升重返工作崗位率

我國是一個職業危害比較嚴重的國家,隨着社會經濟和工業生產的不斷髮展,工傷致殘或造成身體功能障礙的人數呈上升趨勢。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因工傷致殘的職工總數目前已超過100萬人。工傷不僅嚴重影響了工傷職工個人及其家庭生活,也造成了大量社會勞動力的喪失。因此,降低殘疾,儘快恢復工傷職工的.身體功能和職業勞動能力,促使他們重返工作崗位顯得尤為重要。上海市養志康復醫院的研究顯示,脊柱脊髓損傷、顱腦損傷職工早期介入組返崗率明顯高於非早期介入組,手外傷、骨折職工早期介入組的返崗率略高於非早期介入組。提示對於脊柱脊髓損傷和顱腦損傷相對較重的工傷職工而言,早期介入對促進重返工作具有更顯著的影響。

4.工傷康復早期介入可縮短康復治療期限

上海市養志康復醫院研究數據顯示,脊柱脊髓損傷、顱腦損傷、骨折、手外傷早期介入組的人均住院天數、人均日住院費用和人均總費用均低於非早期介入組,説明及時有效的工傷康復早期介入可以縮短康復治療期限,降低治療費用,減少後期賠償的開支,提高工傷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