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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家庭結構的變化與農村老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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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農村家庭結構:家庭養老;社會養老

淺析家庭結構的變化與農村老年保障

論文摘要:我國全面實施人口計劃生育國策以後,農村社會家庭結構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家庭小型化,老年人口比例逐步增大。加之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農業生產力水平仍十分低下,傳統意義上的農村家庭養老面臨重大挑戰。為了改變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水平低、範圈小的現狀,解決佔中國老年人口約75 %的農村老年人口的養老問題,需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避免“養老真空”的不利影響。

    中國文化深受儒家的孔孟孝道影響較深。在中國,家庭養老是一種悠久的傳統已成為人們倫理道德觀念的一部分也是整個人類社會生存的一份珍貴遺產。傳統的大家庭,由於人口多,且多以農耕為主,人口流動率很低,一家一户成了最完整的社會細胞,家庭養老是自然的選擇。在農村,家庭養老是老年人口養老的主要方式起着主渠道作用。

    家庭養老在農村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是與中國的崇老文化、道義責任的約束、法律規範的強制、社會保障替代水平低下等因素分不開的,因而有其相對深厚的現實的法律和經濟、心理文化基礎但這並不意味着家庭養老具有超穩定性。

    一、家庭結構的變化引起農村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

    加世紀70年代以來,計劃生育政策在我國得以普遍實施,家庭生育率降低,家庭規模趨於小型化,傳統的“正金字塔型”的家庭結構正在逐步向“倒金字塔型”的結構轉變。“四二一”(四個老人、二個成年人、一個小孩)或“四二二”(四個老人、二個成年人、二個小孩)的家庭結構代表了中國未來農村社會的家庭結構主流。隨着農村家庭結構的轉變,傳統的家庭養老正在經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戰:

    1.“負擔老年係數”逐年增大(見下表),意味着需要賠養的老年人口增加,家庭養老資源需求增加。而我國農村的經濟基礎還比較薄弱,雖然20多年的改革使農村貧苦人口減少,但到1999年底,在統計上仍有4200萬貧困人口存在。貧困的持續,削弱了家庭對老年人口的經濟支持,使家庭養老的質量受到影響。

    2.農村老年父母身邊子女數的減少弱化了家庭養老。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以及農村青壯年人口向城鎮的大規模流動導致農村老年人身邊的子女數的減少,從而使家庭養老不僅在經濟上而且在時間和精力上難以承受。

    3.市場經濟觀念對人們傳統的文化道德觀念產生了強烈的衝擊,農村年輕人的贍養意識已大為淡化,有的農村老人基本的生存需要都得不到滿足,家庭贍養糾紛突出。據《中華老年報》載,山西省有關單位自19%年以來已接待老人來訪2萬多起,上海市每年平均處理6000起,1995年天津市津南法院共受理瞻養案例比1994年增長了116.7%。

    4.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不高,農村社區文化組織水平十分低下,近乎空白。農村日常精神生活狀況令人堪優,農村老年人精神生活單調,精神生活水平嚴重偏低,更多的時候他們面臨的是孤寂。

    二、農村老年社會保障的進程及不足

    伴隨着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在我國的全面推進,近年來農村老年社會保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據《中國統計摘要》數據(1998),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投保人數1995年為5143萬人,1996年為6594萬人,1997年為7035萬人,投保人數逐年明顯增加,為今後農村的養老打下了基礎。但目前已達65歲以上的6000多萬農民的養老問題,主要仍依靠家庭養老按民政部統計,1997年領取養老保險金的農民僅61.4萬人,當年領取養老保險金3.34億元,人均僅544元;歷年積累的養老保險金只有139.2億元,按投保人數計算,人均僅198元,水平較低。農村“五保户”得到集體供養的有184萬人,供養率為76%,五保户的人均生活費為857元,還有近1/4的孤寡老殘未得到“五保”,再加上鄉鎮敬老院、福利院、光榮院等供養的老人,由社會養老的老人總共也只有300多萬人,僅佔農村65歲以上老人的5%。95%的老人還需依靠自我養老和家庭養老。農村缺醫少藥的狀況尚無明顯轉變。1997年還有10.7%的村沒有醫療點,平均每千人口醫生數,農村只有1人,城市有2.3人,而且農村均為自費醫療。醫療費上漲較多,農村大部分地區收人較低,有相當多的老人沒有經濟收人來源,而老年人患病率高.往往因治病傾家蕩產或無錢治病拖延耽擱而死亡。據衞生部抽樣調查,農村患者因貧困未能住院的.達41%。

    這種以鄉(鎮)、村為單位建立的農村老年保障制度具有不可避免的缺陷,主要有:層次過低,範圍過小,容納力小。

    三、新型的農村老年社會保障制度的構想

    農村老年社會保障是個十分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它的構想應從老年人的需求人手:老年人口的需求主要是養老的經濟需求、治病健身的醫療需求、日常生活的照料需求和思想情感交流的精神慰藉需求。老年人口的這四大需求,決定了必須有四大保障機制,即經濟社會保障、醫療社會保障、生活照料社會保障和精神慰藉社會保障。只有全面實施這四大社會保障機制,才能使農村老年人口幸福地安度晚年。其中,經濟社會保障是基礎,醫療社會保障是重要條件,生活照料社會保障是關鍵,精神慰藉社會保障是重要組成部分,四者缺一不可。

    經濟社會保障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經濟基礎。我國目前農村農業生產力水平仍十分低下,加之農村老年人口眾多(約佔中國老年人口總數的75%),農村老年人口的社會經濟保障不能照搬城鎮老年保障模式,保障水平在短時期內也不可能達到城鎮老年人口的保障水平。(1)目前只能是從低起點、低標準,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為目標,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  制度。(2)農村老年經濟社會保障模式應是自助性的。農村老年保障所需的龐大資金支出單靠國家無法負擔,單靠集體也不行,在資金籌集上,應堅持“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待”的原則。(3)農村養老基金必須由專門機構管理,統一使用,國家可為養老保障基金指定專項建設項目,使其保值增值。

    醫療社會保障是重要條件。農村醫療保障,一般以自然村為單位,實行個人投保。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和農民的承受能力確定個人保費標準,凡投保者在就醫時按比例報銷門診費和住院費。建立個人醫療費帳户與大病社會保障基金相結合的醫療保險制度,大病、重病的醫療費用由社會統籌解決。國家應通過增加農村衞生保健事業的投人,發展農村三級合作醫療網絡,努力實現“人人享有衞生保健..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