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籍是指黨員資格。一個申請入黨的同志,當他履行了入黨手續,從被批准為預備黨員之日起,就取得了黨員資格,就有了黨籍。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被判緩刑的人能否保留黨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被判緩刑的'人能否保留黨籍嗎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於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准權限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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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籍是指政治賦於黨員資格的象徵。一個申請入黨的同志,當他履行了入黨手續,從被批准為預備黨員之日起,就取得了黨員資格,就有了黨籍。取得了黨籍,是一個人從組織上被承認為黨員的依據。黨員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勸退出黨、除名、自行脱黨、自動退黨、不予登記、開除黨籍的,就失去了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