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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公積金買房提取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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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嘉興公積金買房提取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嘉興公積金買房提取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1、職工購買商品房、二手房、拆遷房等自住住房;

2、所購自住住房在申請人(或直系親屬)的公積金繳存地或户籍地;

3、購買自住住房行為發生後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且僅一次)住房公積金;

4、申請人應為購房人本人及其直系親屬。

備註:

1、提取金額不超過購買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的個人賬户餘額。

購房行為發生起始日期:

商品房:以商品房增值税發票日期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備案日期為準。

二手房:以税收繳款書日期為準。

拆遷房:以拆遷房增值税發票日期為準。

2、同一套房屋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房屋總價;如該套房屋有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提取總額與公積金貸款額合計不得超過房屋總價。

3、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在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本息前,再次購買自住住房的,不得以購買自住住房名義再次提取。